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请益] 转公民的利弊
时间Sun Mar 20 15:03:28 2016
※ 引述《legend ()》之铭言:
: 帮朋友代po
: 朋友职业移民取得绿卡已三年
: 其间每年除回台渡假二周都留在美国同一个州
: 在美国有房产
: 近期因家庭因素考虑回台工作几年
: 如果把房子租人(继续持有原自住房产),并请房客代收信件,
: 未来两年都尽量半年内就短期入境
: 请问满五年後是否仍有申请公民资格?
乍看起来符合规定,但未必会通过面试,试了才知
: 满五年时需要入境在同一州待满三个月才能申请公民吗?
规定是这样。但也有人解读成只要地址在同一个美国地方满三个月即可
: 又,请各位板大帮忙分析继续持有绿卡(或转成美国公民)的利弊
: 美国公民或绿卡全球收入都要对美国报税(缴税)
: 因为在台湾的收入不高,长期在国外居留是否对美缴税额并不高?
: (请问可以如何了解细节?)
住在海外的居民(330天以上),可以排除9万多美金的海外收入,所以根本零税额
但必须要每年报税才能排除。不报税的话就无法享受这个海外收入排除
(若收入约一万美金以下则不用报税)
就算海外住不够久不能排除,也可以把交给台湾的税金拿来抵税
细节可读IRS官网及pub 54
: 朋友想转公民因为不确定几年後是否又会回美国,有公民身份似乎较方便
: 但不确定是否还有其他需要考量的因素
: 谢谢大家热心回答
想回美国就办公民,不想回美国就放弃绿卡最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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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gend: 谢谢cchris大!! 03/21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