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ralinny (南无阿弥多婆夜)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选择入境递交I485还需要递交DS260吗
时间Wed Mar 11 19:07:21 2015
想请问一下 我是的F2A只剩三个月排期
目前的计画是打算在四月初入境美国之後递交I485
想请问如果打算入境递交I485直接在美国等待跟面试,那麽还需要填写DS260吗?
(另外想额外提问一下,DS260是选择在美国境外面试所需要递交申请表格,对吗? )
如果不须要再填写DS260,那万一我入境时没有成功拿到停留六十天以上的许可
那我回国後排期还继续有效吗? 可以回国後再填写DS260然後面试吗?
此外想请问
我已经回EMAIL信告诉NVC 我要"remove"我的律师
如果我要换掉我的律师,是否要重新送表格把代理人的部份给改掉
是要填DS261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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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单有时候不是因为形单影只 而是我们无法在挽回正被淡化的回忆
当所拥有过去 渐渐被曾经真挚的好友开始点滴遗忘
址位器...慢慢找不到那欢乐幸福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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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hris: 不需要,对,有效,可 03/12 01:02
2F:推 MacgyverL: 好像少了一个答案? 03/15 15:04
3F:→ cchris: DS261是用来设定给NVC的联络方式;若通知你填就去填 03/15 15:35
4F:→ cchris: 但你如果确定要AOS (I-485),那麽根本不需要再和NVC打交道 03/15 15:35
5F:→ cchris: 也不用填任何DS开头的表格;但建议主动通知NVC你不走CP了 03/15 15:36
6F:→ cchris: 你最好是在真的入境成功,也排期排到,送出AOS并拿到收据後 03/15 15:37
7F:→ cchris: 再通知NVC你不走CP流程了,不然未来若又要改成CP就糗大了 03/15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