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AOS-调整身份期间坐游轮是否算离境?
时间Mon Jan 12 14:30:22 2015
※ 引述《hangsh (stoney)》之铭言:
: 如题!
: 父母亲利用B1/B2美签已於去年12月中顺利入境 I-94停留日期到今年6月15号
: 如果入境60天後丢出I-130 I-485申请绿卡 在AOS期间参加西加勒比海游轮
: 牙买加 海地.....等国再回美国 这样是否算离境因而调整身份失效?
所有的加勒比海游轮,都会造访加勒比海的岛国,此例造访牙买加等国
既然他入境了牙买加, 就代表 他出境了美国
因为一个人同时只能出现在一个国家的境内 (不讨论脚踩两国陆路国界拍照的情形)
他需要有I-131 AP才能出境
所以正常说来,I-485会被视为放弃而失效
一般人会在申请485的时候同时申请I-131,申请後约3个月会拿到
回到你的情形,现在才一月,所以你还没送I-485
那麽你的解法很简单: 不要送I-485
搭完游轮依然用B签再入境,理论上去加勒比海不会取得新的效期,延用上一张I-94
算是接续原本的停留期,依然只能待到6/15
搭完船回美国後,再马上送出I-485
不需要再等60天云云
由於他是公民的父母,所以就算身份黑掉也没关系
你其实不需要在6/15之前送I-485。任何时候都能送 (只要没被CBP抓到送递解出境法庭)
--
我的旅游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99.123.5.9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mmigration/M.1421044226.A.3DE.html
※ 编辑: cchris (99.123.5.92), 01/12/2015 14:34:10
1F:推 hangsh: 感谢回答~ 01/12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