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O visa以及AP
时间Fri Dec 19 16:00:54 2014
※ 引述《ayummy (吽吽肥肥惇惇)》之铭言:
: 我是境内从F1转成O3(因此没有visa stamp)
: 已经送了I-140, I-485, I-131及I-765,都是pending的状态
: 目前因为家人病逝将用emergency advance parole 回台
: 想请问:
: 我回台湾後需要去办理O3的visa stamp吗?
皆可
: 已经爬过文,但是关於O签证的资讯比较少
O3的情形和F2一模一样
: 有问过律师,有一个说可以试试看,一个说不用
: 而有些文章提到若是用AP入境,O签证就立即失效
没错,原本是O3/AOS,现在就变成AOS
: 这样还需要去办吗?又怕没办无法入境,让我很困惑
你如果想维持O3/AOS,就去办签证
不想维持的话,就直接拿AP入境
差别在於配偶的140被拒的话,AOS就直接失去身份,必须立刻离境
O3/AOS还可以继续使用O3身份
: 因为事发突然,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 另外,若拿了emergency advance parole
: 还会收到一般的ap/ead吗?
很难讲,理论上会,但会不会造成什麽不寻常的延误,没人能断定。
: 感激不尽
--
我的旅游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99.123.4.213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Immigration/M.1418976058.A.F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