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yummy (吽吽肥肥惇惇)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O visa以及AP
时间Fri Dec 19 15:28:30 2014
我是境内从F1转成O3(因此没有visa stamp)
已经送了I-140, I-485, I-131及I-765,都是pending的状态
目前因为家人病逝将用emergency advance parole 回台
想请问:
我回台湾後需要去办理O3的visa stamp吗?
已经爬过文,但是关於O签证的资讯比较少
有问过律师,有一个说可以试试看,一个说不用
而有些文章提到若是用AP入境,O签证就立即失效
这样还需要去办吗?又怕没办无法入境,让我很困惑
因为事发突然,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另外,若拿了emergency advance parole
还会收到一般的ap/ead吗?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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