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ine (Savannah)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怀孕该如何选择办理何种移民签证
时间Sun Jan 19 00:54:31 2014
※ 引述《Shinehow (shawn)》之铭言:
: 谢谢各位大大的建议,问美国律师的建议都是要我们办K1
: 都没考虑到来不及生小孩这件事....
: 现在计划真的是ESTA入境结婚,再送I130/485,然後用I601漂白
: 但是未婚夫在查I601的条件时,有提到适合非法居留超过180天的人申请
不是适合,而是非法居留超过 180天就一定要申请
Individuals who have accrued more than 180 days of unlawful presence while in
the United States must obtain a waiver of inadmissibility to overcome the
unlawful presence bars under section 212(a)(9)(B)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before they can return to the United States.
因为有 3yr/10yr 的禁令
: 以下有两个问题..
: 1)如果我很幸运在180天内就拿到绿卡了,这样我是不是就不需要送I601?
: 我非法居留的记录也会被盖掉吗?
为什麽?难道你要等到 ESTA 90天都用完才送 I-485申请? I-485一旦送出去身
份就一直合法到结果出炉。
: 2)如果我申请完绿卡後不送I601,能不能等到我拿到绿卡後满五年去考公民,
: 也顺利考过的话,我以後就自由进出美国,也不用担心曾经非法居留这个记录了?
对,因为美国政府不会禁止美国公民返国
: 大大的建议正确性都很高,虽然大家都说公民配偶跟子女无敌
: 但我还是得想好生完孩子、拿到绿卡後该怎麽做
: 网路上律师提到,送I601时要证明申请人若离开美国会造成极大的困境
: 但是和子女分开及和配偶分开会造成极大的痛苦这种理由不算!
是不算,因此大家才建议你先生回来跟你结个婚,然後你乖乖在台湾走CP程序就
好,大概小孩出生时程序也可以走完,坐月子的问题也可以解决。
I-601A这东西申请了就要乖乖等结果出炉,一旦你有急事离开美国,I-601A就会
失败,因为「非法居留的事实」消灭,但是「非法居留的纪录」继续存在。你离
境後会因为非法居留的纪录很难再度入境美国,也就没办法重新再申请I-601A。
在境外走CP填DS-230表格时也会要求承认是否有非法居留纪录,一旦坦承後案子
就会变得非常棘手。
: 我就很担心现在要进去很容易,但漂白这个动作若没做好
: 面临的是三年或十年禁令
标准流程:
第 1天 ESTA 进去,然後再最短时间内结婚,婚宴事後补办都无所谓
如果移民官给超过60天,则继续以下流程,否则回国
第61天,申请 I-130、 I-485、和 I-765, I-485通过後可以离境,绿卡请人寄
回台湾就好。
若是不足60天回国的状态,则你先生先递 I-130,通过後继续递I-864 ,你在台
湾完成体检後准备 DS-230 , AIT一通知你就可以去面试取得移民签证,然後在
有效期间内入境美国缴完绿卡制作费後就可以离境。
这样就不用面对I-601A的问题。
如果你在不足60天的状况也要选择续待,那就请你们自求多福了,这种状况最好
请律师帮忙。
: 不好意思问题真的很多,再麻烦大家帮我解答了,谢谢你们T^T
: ※ 引述《Shinehow (shawn)》之铭言:
: : 再度感谢各位版大用心的回应,给了我其他的方向
: : 不然我本来一直很困扰办k1来不及怎麽办...
: : 总归版大及爬文得到的一些资讯,我计划先这样做,不知有无需要修正的地方?
: : 1)不办K1,直接用ESTA进美国(尽量向海关争取到>60天的停留期间)
: : 2)进美国後立马到法院办公证结婚
: : 3)入境60天後开始申请绿卡(送I130/485)
: : 4)此时不管我ESTA期限到了没,就继续留在美国待产到小孩出生
: : 其中有几点需要再度厘清
: : A)因为我刚从美国待一个月回台湾,若我这次去海关只给我30天怎麽办?
: : (建议入境60天後再开始申请绿卡)
: : 就算超过海关给我的时间,我就硬留在美国再等转身份吗?
: : 那申请绿卡时会不会说我现在"非法居留"在美国,而办不下来?
: : B)因持ESTA入境无法在美国转换身份,但是爬文有看到
: : 若是公民的亲属可以!
: : 所以就是等我入境到法院公证拿到结婚证明之後
: : 就算我当初是用ESTA入境,但我已经是公民的亲属了,这件事就合理了,是吗?
: : 各位版大好,这两天我在网路上看了很多资料,但我目前的状况有点复杂
: : 想寻求大家的一些建议。
: : 我刚从美国回来,男朋友是美国公民,我们预计本周要送出K1未婚妻签证
: : 但前天我发现已经怀孕三周,预产期是九月中,若按照K1办理的速度(平均是5-8个月)
: : 非常有可能在我还没拿到K1签证时就要生了,或是肚子太大有可能无法上飞机
: : 妇产科医生建议以我的预产期来看,最好七月中以前要上飞机会比较保险
: : 若按照原本的计划等拿到K1签证到美国登记结婚,接着我就会有我先生的医疗保险
: : 我先生住在东岸,根据我在网路上看的资料,在东岸生小孩会比西岸高很多
: : 更别提若没有保险了
: : 现在我能想到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 : (1)将K1签证送出,如果幸运半年以内就拿到签证,就可以合法的入境然後结婚生下小孩
: : 但如果办理时间太久,来不及在七月中之前上飞机,在等待的同时,就先拿观光签
: : 到美国生小孩,然後再回台湾坐月子,顺便等K1签证。
: : ----->风险:若海关看到我大肚子不见得让我入境(或是会把我带到小房间),生完回台
: : 湾再拿K1入境美国,不晓得会不会被刁难或是之後要申请绿卡很麻烦。
: : (2)先不要送K1的申请,等到年中时拿观光签入境美国,网路上有人说需等待60天,也有
: : 人说不需要等待,可以直接去办结婚。但目前ESTA停留美国最长是90天(实际可以停留
: : 的天数也要看海关决定),如果我先拿观光签进去,在我转成结婚签的这段期间都不能
: : 超过海关给我的停留天数吗? 我就是想用这段时间生小孩的,不晓得这样子的时间点
: : 该怎麽抓。
: : ----->风险:若海关给我的停留时间只有一个/一个半月,根本不够我转结婚签跟生小
: : 孩的话,那我是不是就变非法居留? 转成结婚签後不知要多久才能有先生的医疗保险
: : 如果可以,我当然希望可以申请K1未婚妻签证,等待平均5-8个月後再到美国办结婚。
: : 这样绝对是最没问题又合法的流程,可是现在居然有了宝宝...
: : 这种案子在网路上几乎找不到可以参考的方法
: : 有朋友建议我乾脆就在台湾生下孩子再过去美国,但也必须考虑很多层面的问题
: : 例如: 公婆在事隔一年後,就看见"号称"是自己孙子的本人,在怀孕的过程完全没参与
: : 老人家的心里会不会有怀疑或不是滋味呢?
: : 再来,这十个月中很有可能爸爸都无法参与(因为工作的关系不一定能这麽随意的请假)
: : 我在台湾等於是还没结婚的状态,我要一个人面对其他人异样的眼光(或多或少都有一些)
: : 也得一个人去产检去迎接每一个怀孕美好的过程
: : 最後,若生下孩子再办K1签证,是不是就得再多加一个K2签证?等於说不能我在怀孕的期
: : 间,美国的爸同时送出K1签证,因为等我生完再过去美国时有两个人,不就等於签证无效
: : 要重头再来?
: : 目前我有打给AIT想问一下我的状况(但今天打去时他们已下班,要明天才能拨)
: : 也要我男朋友在美国找律师谘询我们的状况
: : 妇产科医生那时有问我,这孩子是不是预期中的
: : 我跟我男朋友都想要这个孩子,但时间点很不对,根本不知该用什麽签证入境
: : 医生也告诉我,现在三周是胚胎,如果你不想要的话,可能必须在一周做决定
: : 再一周很可能就有心跳了...
: : 这感觉非常非常非常的差,好像我必须要跟时间赛跑
: : 现在的状况真的很复杂,不晓得能不能得到一些相关的资讯或建议呢?
: : 非常谢谢耐心读完这篇文章的你们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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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让历史记上一笔-当美国人民在哭求经济援助的时候,吉米.卡特先生却躲
在字典里面。好吧,如果他无论如何都要定义(什麽叫做萧条)的话,我就给
他一个:所谓的经济衰退,是指当你的邻居失业的时候;所谓的经济萧条,是
指连你也失业的时候;而所谓的经济复苏,则是指卡特失业的时候。」
-隆纳.雷根 美国第40任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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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6.27.97.65
1F:→ Shinehow:哇!!感觉很复杂了!!原本打算是怀孕5-6个月去美国,不管 01/19 01:02
2F:→ Shinehow:移民官给多久,就是硬留下来到生完及送绿卡的 01/19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