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绿卡的海外资产与课税问题
时间Sun May 26 15:57:26 2013
※ 引述《mm020460 (0.0)》之铭言:
: 各位好 有个问题希望各位持有绿卡/美国国籍的过来人可以给我们一些建议
: 我父亲今年正好抽中乐透绿卡 同时受益的还有我的弟弟 目前正在美国念书
: 但是由於一些关於绿卡报税缴税问题/海外资产问题 正困扰着我们
: 到底要不要办这张绿卡 坏处方面 希望听听大家的意见
: 先假设我父亲拿到绿卡後会马上办理放弃
: (因为父亲可能无法在美国长住 跑绿卡可能可以 但是这有些衍生是否会没收绿卡问题
: 因此先简单化问题 假设2013/12月放弃绿卡)
不会这麽快。
就算号码很小,比较可能在2014年的上半年取得绿卡,所以放弃的时间又会更晚了
: 1. 放弃绿卡是否会很困难?就我所知,只需要去AIT办理即可
否,对
: 2. 2014年4月是否要向美国政府报税?
2013年有永久居民的身份,所以要以居民的身份报税
: a. 海外资产规定多少以上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
海外帐户1万美金以上就要申报FBAR (向dept of treasure,而非IRS)
5万美金以上的帐户则要向IRS申报form 8938 (FATCA)
: b. 若海外资产100万美元,申报後是否需要缴税?税额约略是哪个范围?
资产要申报,但这不等於缴税
所谓所得税,就是要有所得,才课税,原理和台湾的所得税相同
如果资产有100万美金,但年收入只有1万美金,那就只有1万美金要用来计算所得税
居住在海外者,有9万美金左右的所得可以不计入所得税的计算
而且,美国有避免双重课税的规定,所以同一笔收入,不会双重课税
已经缴给台湾的所得税,可以当做credit,从美国的所得税额里扣除
但如果美国的税率比台湾高,那就会补缴一些
: 3. 2015年以後还需要报税吗?
2014年中放弃的话,该年度依然有一段时间是永久居民,所以必须申报dual status
2015之後若不再是绿卡,但有美国的收入,就得以非居民的方式报税,免报全球所得
: 4. 美国 FATCA法案
: a. 以绿卡持有如此短时间的情形,是否会列入此法案的追税对象?
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
: b. 若在第2项即诚实申报,是否就无需担心此条款?
照规定来
: 5. 绿卡弃籍税( Expatriation tax)
: 绿卡需持有满8年才需要缴交弃藉税,因此此项我们是否不需忧心?
理论上不用
: 以上感谢各位的帮忙与协助
: 若找专业谘询 应该是谘询律师还是会计师比较合适?
会计师
oversea_jobs板有比较多海外资产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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