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gywiggy (I wonder...)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请问结婚"登记"的时机,谢谢!
时间Wed Mar 4 11:09:52 2009
※ 引述《kiki1980 (kiki)》之铭言:
: 谢谢cchris详细的回答,很感动,真的谢谢!
: 我想我可能没有问清楚,@@ 那就是...
: 我们去年结婚了,对、的确没有登记,所以法律上根本是属於未婚...
: 但我想请问的是,难道不能"补登记"嘛?
: 我看了一下户政的规则,似乎是可以缴罚款然後补登记呢?
: 我会这样问的原因,是怕如果140批准过後,在递交485前才闪电结婚,
: 会不会让人怀疑,觉得是为了绿卡才故意结婚的而百般刁难?
: (虽然我们真的在一起N年啦 ><)
: 所以才有这种想法,想说如果补登记,
: 那结婚日期就还是去年、而不会感觉单只是为绿卡了...
: 但如果真的可以补登记成去年,
: 那今年的报税就一定得用married了不是嘛? 不然一查起来就不符合了? @@
: 而一旦用了married,我先生母亲的那条路就打退好多年了...
: 很抱歉好像很卢,真是不好意思 orz
: 再拜托帮忙解惑了 >< 谢谢!
你干嘛一直想要走你先生母亲的那条路? 那并不是对你们夫妻最好的打算.
就算你先生可以早一点点拿到绿卡,你还是要等他变公民以後才能拿到绿卡 (5+年)
如果是用绿卡办绿卡,花费时间更久,case也复杂.
而你马上就能办绿卡啦,他也能follow to join,两个人马上就能拿到了
只要在I-485通过前结婚. 干嘛一心想走困难又冒险的路?
还有未婚就是未婚,补登记不代表是去年结的婚.
"新郎、新娘一定要向户政事务所办理登记,婚姻才有效;登记当天,就是结婚生效日,要
是不办理登记,就算在公开场合举办喜宴,也有2位以上证人,婚姻也是无效。
结婚登记制是登记那天就是结婚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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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97.91.168.50
※ 编辑: piggywiggy 来自: 97.91.168.50 (03/04 11:12)
1F:推 cchris:没错;只有2008/5/23之前的台湾仪式婚姻,可以补登记当时日期 03/05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