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ki1980 (kiki)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请问结婚"登记"的时机,谢谢!
时间Tue Mar 3 22:01:21 2009
谢谢cchris详细的回答,很感动,真的谢谢!
我想我可能没有问清楚,@@ 那就是...
我们去年结婚了,对、的确没有登记,所以法律上根本是属於未婚...
但我想请问的是,难道不能"补登记"嘛?
我看了一下户政的规则,似乎是可以缴罚款然後补登记呢?
我会这样问的原因,是怕如果140批准过後,在递交485前才闪电结婚,
会不会让人怀疑,觉得是为了绿卡才故意结婚的而百般刁难?
(虽然我们真的在一起N年啦 ><)
所以才有这种想法,想说如果补登记,
那结婚日期就还是去年、而不会感觉单只是为绿卡了...
但如果真的可以补登记成去年,
那今年的报税就一定得用married了不是嘛? 不然一查起来就不符合了? @@
而一旦用了married,我先生母亲的那条路就打退好多年了...
很抱歉好像很卢,真是不好意思 orz
再拜托帮忙解惑了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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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1.192.2.178
1F:推 alanney:你们是去年几月几日结婚的 登记制去年才改的 之前都还是算 03/03 23:08
2F:→ alanney:民国97年5月23日前有两人以上公开仪式婚姻还是有效 03/03 23:10
3F:→ kiki1980:我们是去年12月才结婚的...所以一定要登记的 >< 03/03 23:24
4F:推 cchris:前面讲过了;你的婚姻是假的;就这麽简单;你是标准的未婚人士 03/04 03:52
5F:→ cchris:婚姻既然不存在,当然不可能补登记;明明就是子虚乌有的东西 03/04 03:53
6F:→ cchris:法律允许你在拿到绿卡前结婚配偶都可受惠;它不管你闪不闪电 03/04 03:54
7F:→ cchris:送I-485前就结婚已经算是早的了;真皮的是送出後很久才结婚 03/04 03:55
8F:→ cchris:未婚人士企图在移民/税务上自称是已婚,就是伪造文书 03/04 03:58
9F:→ cchris:明明就卢不动的东西想硬卢的话,就是自找麻烦 03/04 04:19
10F:→ pttnoguest:485男/女 是最有价值的 因为结婚得来的绿卡就是永久的 03/04 09:32
11F:→ pttnoguest:不用像公民配偶一样拿临时的 拿到绿卡以後离婚 也不用 03/04 09:33
12F:→ pttnoguest:担心失去绿卡 03/04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