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ller (天王星使者)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劳工部的工作经验认定
时间Fri Jan 30 00:45:07 2009
小的目前在美国现在的公司从事学术研究工作, 待第四年,
之前换了一个新的职称(算是一种升等), 现正在申请PERM,
用的职称是现在新的职称,
今天律师跟我说,
劳工部不能用我在自己公司的资历做为部分的工作经验,
因为我现有职称需要五年工作经验,
如果我前三年在这里的工作经验都不能算,
我其他之前的工作经验要凑五年(符合现有职称的条件)其实有点勉强,
因为之前的工作多半是在校兼职的研究助理(和现在的工作近似).
(1) 我想请问 "劳工部不能用我在自己公司的资历做为部分的工作经验" 是真的吗?
(2) 如果我用过去研究助理的资历, 劳工部审查会过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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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uller 来自: 198.133.139.5 (01/30 01:09)
1F:→ hulapig:(1)可以参考713篇,经验必须为现在职位之前的经验 01/30 01:45
3F:推 cruise:研究助理可以,但可能要audit,要找你老板写信证明。 01/30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