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kinney (Mckinney)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到美国生小孩
时间Tue Jan 13 17:51:22 2009
※ 引述《nfish (我只是出来打酱油的)》之铭言:
: ※ 引述《clarkchang (丁大丙)》之铭言:
: : 这部分不成立,太多例子有了绿卡或公民之後,在台湾用健保
: : 因为米国、加拿大工作不好找,英文又不好,在台湾比较好生活
: : 不然怎麽会有「移民监」这个名词,不就是「服刑期满」後出狱回台湾?
: : 最近刚学到一句话:美国(加拿大)好山好水好无聊,台湾好脏好乱好好玩!
: hi~~我想和你分享一下,小孩子就算爸妈不主动帮他申请中华民国护照
: 他可以自己申请 "依亲" 来恢复中华民国身分与护照
: 根据国籍法的第二条,他老妈在美国生下他後,尚未丧失中华民国国籍
: 第 2 条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属中华民国国籍:
: 一、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
: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时为中华民国国民。
: 三、出生於中华民国领域内,父母均无可考,或均无国籍者。
: 四、归化者。
: 前项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时之未成年人,亦适用之。
: 这点很简单又快,依亲长久居住,四个月就有健保卡,这也不困难
: 我有亲戚办过,很快,中华民国这个处理是很快的
关於这点
刚看到一则新闻,心中充满疑问
(略)
「嘿嘿嘿」事件,也让我的国籍问题被拿来作文章。因为我在日本出生,
妈妈是美国人,从小只有美国籍,如果放弃,就变成无国籍。为了申请
中华民国国籍及护照,我几乎跑断腿,却一再碰壁。
正当心烦时,一位我尊敬的前辈──陈忠信(前国安会副秘书长)建议
我,何不考虑选立委?当时我「美国人」身分,不但符合参选侨选立委
条件,且依户籍法规定,一旦选上中央公职人员,还能够合法、顺理成
章地申请成为中华民国国民,领有身分证,还能有户籍,所有问题可以
毕其功於一役。
(略)
http://mag.udn.com/mag/people/storypage.jsp?f_MAIN_ID=159&f_SUB_ID=3982&f_ART_ID=172132
他爸爸不是台湾人吗?
为何会一再碰壁?
: : 这个年头谁20岁生小孩?平均生产年纪大约28岁
: : PO已经写过他今年30岁,母亲有绿卡
: : 孩子生下来之後大约31岁,算起来,依亲的时候五十岁,找工作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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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9.185.108
1F:推 marathons:印象中,ROC国籍海外生的子女须在满18岁之前申请ROC国籍. 01/13 17:56
2F:→ dunchee:很多时候只是遇到官僚 A推给B B推给C C要喝茶,然後说证 01/14 00:58
3F:→ dunchee:证明章少了左下角... (当年我堂姊和她的老美老公也是台/美 01/14 00:59
4F:→ dunchee:飞了好几次,就是为了那个"章". 一提到这她就抓狂。那一阵 01/14 01:00
5F:→ dunchee:子刚好有一群嫁给外籍先生的女士出来开记者会,呛说有关单 01/14 01:01
6F:→ dunchee:位为什麽一直刁。出面说明的官解释说只要有XXX文件就可以 01/14 01:01
7F:→ dunchee:办。底下一个女士一一的回应并且拿出手上文件说"有...有" 01/14 01:02
8F:→ dunchee:但是办事人员就是一直刁难.... 01/14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