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zvolante (思念无声无息无日无夜)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维持full-time work
时间Thu Sep 18 22:14:47 2008
昨天的问题没有问得很清楚,好像被版主删掉了
我重问一次,请大家帮我看一下
现在决定要办绿卡了,但因为公司去年的营运没有很好
(其实应该是不错啦,不过大概是为了避税所以没有反应在tax refund上)
所以律师说,我必须是在payroll上的full-time的雇员
这样我的薪资就会是公司支出的一部份
只要我有每个月领到我的薪水,就可以证明公司有ability to pay
我的问题是,full-time一定要是一星期40个小时吗
我有时候会因为个案时间不能配合的关系,可能会少几个小时
(例如上礼拜是36小时,这礼拜是39小时)
我问公司,公司说35个小时以上就算full-time了
请问劳工局或移民局对於full-time有别种定义吗?
另外请问一下
full-time或part-time会显示在payroll上吗?
如果我某一天请了unpaid的假,结果该周工时低於35
这样我还算是full-time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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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6.233.176.54
1F:推 miluco:你之前的文章只问full time part time的差别,看不出跟移民 09/18 23:00
2F:→ miluco:版有特别的关系 09/18 23:01
3F:推 Ural:我觉得这要看你公司怎麽定义full-time耶 09/19 04:21
4F:→ poohsan:full-time一定要是一星期40个小时吗=> YES 这是劳工局规定 09/19 04:21
5F:→ Ural:我之前的公司 有个director一天到晚请病假和unpaid假 09/19 04:21
6F:→ Ural:常常一星期只上三天班左右(也没有telecommute) 公司还是算 09/19 04:22
7F:→ Ural:她为full-time 09/19 04:22
8F:→ poohsan:因为她是director:) 09/19 05:43
9F:推 cchris:exempt employee(多数R&D工程师)是不必打卡记时的,视为FT 09/19 09:42
10F:→ cchris:就算三天两头在家里纳凉,只要有完成公司的职务,就没关系 09/19 09:43
11F:→ pezvolante:我後来想想,大概就是没说清楚我为什麽要问才被砍的 09/19 13:02
12F:→ pezvolante:所以就讲清楚再重问一次罗,不好意思啦 版主 09/19 13:02
13F:→ miluco:no problem. 09/21 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