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ssnoopy (无奈)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Re: [问题] I-485与I-765问题
时间Mon Sep 15 04:37:50 2008
※ 引述《kaiy (kai)》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I-485与I-765问题
: 时间: Sat Sep 13 12:20:5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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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来打扰大家,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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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近在填资料,遇到了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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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I-485的Part 2里面(Application Type),我找不到适当的选项是符合我的情况
: 我是拿观光签证进入美国,在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
: 所以我应该要填载最後一项"other"里面吗?
: 然在再做说明吗?
: 我只是觉得有点纳闷,我以为会在其中一项的状况里
: 所以想请问各位大大
其实我不晓得我的case能不能用在你的情况
我是拿F-1之後跟美国公民结婚的
上次我们的律师跟我们说 就勾选第一个 "an imigrant petition..."
然後在底下h.选项下方空白处 写上 Concurrent I-130/I-485 IMMED. REL.
最後用一条线连结一下 你所勾选的a选项 跟这一行字
这适用於你也同时file I-130的情况下
希望有帮到你的忙罗
老公找的那个外国律师好贵喔 随便谘询就收很多钱
希望这个律师的解答能够帮助其他也遇到这个问题的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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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我最近因为在网站上蒐集很多相关资料
: 其中有一个也跟我类似状况的人,
: 她说到如果I-765跟I-485一起递件的话
: I-765的$340费用就不用付,这项费用就是$0
: 如果跟I-485分开递件的话,才需要付这项费用
: 我想问一下,这项资讯是正确的吗?
: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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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chasemasami:2. 现在规定I485 I765 AP全都绑在一起 不能分开 09/13 13:35
: 推 cchris:没错,你看到旧资讯;现在I-485申请内含I-765,费用也得全付 09/13 13:42
: → kaiy:谢谢楼上两位的回答,不知道第一个问题有没有人可以帮忙的? 09/14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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