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ANA (ㄧ场好梦)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儿童保护法修改後的处理
时间Tue Jul 15 22:27:04 2008
今年五月的儿童保护法修正描述後
以往不能回朔的满21岁的未婚子女申请绿卡
已经可以提出申请
意思是申请时未满21岁..可是面谈时满21岁
记得是一开始只适用2001年後的申请人
现在可以回朔到2001年以前的人
我的问题是
怎麽申请??
我打电话和写信去美国在台协会..都没有答案
难道我要亲自去一趟AIT吗?
不知道有没有人提出申请
可以分享一下心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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