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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教务处] 申请复查成绩及教师更改成绩办法
发信站I-Shou University BBS (Thu Jan 19 22:08:1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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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守大学学生申请复查成绩及教师更改成绩办法
[ 83学年度第2学期第3次教务会议通过实施(84.03.27)
90学年度第1学期第1次教务会议修订通过(90.08.17)
(第一条、第五条修订,第六条新增,其余条次变更)
91学年度第2学期第1次教务会议修订通过(92.03.05)]
(全部条文)
第一条 依本校学则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各科成绩送达注册组後,除"
经申请复查成绩"
发现考卷确实计分错误,
或
有数据显示成绩登录错误外,
一律不得更改。
第三条 学生经自我评定认为有复查考卷、或核对计分之必要时,
得向课务组索填复查成绩申请表。
第四条 任课教师拟请更改成绩,须填写
成绩更改申请表,经各该
系主任、所长认可後,
提请
注册组组长审核层转
教务长批准。
如为更改
不及格科目成绩为
及格,须提出
数据报告并经
教务会议通过。
如"
涉及退学"与否之成绩,尚须经"教务会议"通过,并陈请
校长核定。
第五条 学生申请复查成绩,限在该科成绩通知单寄出後(以邮戳为凭),
二星期内提出(
以一次为限)逾期概不受理。
第六条 教师申请更改成绩,限成绩缴交截止日起四星期内提出(以一次为限);
如在期限内不克办理,则以专案方式签请校长核示。
第七条 本规定经教务会议通过,并陈请校长核定後施行,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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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教务处;注册组
http://www.aa.isu.edu.tw/interface/acadlaws.php
学生申请复查成绩及教师更改成绩办法
http://www.aa.isu.edu.tw/register/upload/dept_1_lv_2_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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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所做的事,就坚持下去,历史会证明一切。
现在看很多事也许是错的,但三年後之後可能就变成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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