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inoya (虾米)
看板ID_Multi
标题[申诉] 多重帐号查询 (PuzzleDragon 2015/08/03)
时间Thu Sep 10 05:09:35 201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诉 :本人对於帐号部所提出之调查结果有不同之意见,在此提出申诉。
申请案篇号:
#1LlpRctn
结案篇号:
#1Ly6iRhk
申诉事由:无法接受判决
申请人:saminoya
(需为当事人亲自申请)
╰═
检附各项证明文件如下↓↓↓═════════
══════════════╯
: 申诉人 Saminoya 自帐号注册起,
: 即有多次与 TinyMaster 自同一位址、相距未满一分钟之时间距离登入;
"相距未满一分钟之时间距离登入"
: 再次查询系统纪录後,
: 确认上述情形发生时 Saminoya、TinyMaster 所登入之位址并无他人帐号登入,
: 且尽管位址多有变化,上述情形仍持续发生。
"无他人帐号登入"
: 若是上开帐号如申诉人主张,为使用公用网路所造成自同位址登入之纪录,
: 则上述情形之发生率不应如此之高
"不应"
上面三个被标注的地方请问有哪理是有实质证据证明两个人为同一人持有?
还是说 你们只是用自己的想法去推断
而没有实质证据证明两个人是同一个人持有?
所以这个判决是看到黑影就开枪吗?
如果说你们的想法就是一切 OK 无话可说
但也就代表你们没有任何能力可以真的证明
到目前为止被申请的人是否真的是同一人持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4.122.2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D_Multi/M.1441832978.A.959.html
※ 编辑: Saminoya (1.174.122.22), 09/10/2015 0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