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glaver (荆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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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电子票证定型化契约范本发布
时间Wed Jul 15 15:48:34 2009
电子票证定型化契约范本发布 储值余额不得逾1万
中央广播电台
时间:2009/7/14 19:37
撰稿‧编辑:陈林幸虹 新闻引据: 采访
立法院今年初三读通过「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将电子票证功能多元化,未来民
众日常生活中,包括计程车、捷运、便利商店甚至是水费、电费、医院挂号费,都可以用
储值卡来支付。金管会14日也发布「电子票证」的「定型化契约」,每张电子票证的储值
余额,不得超过1万元,至少两年没使用才叫「呆卡」。
金管会以发行量大的台北捷运悠游卡、香港八达通做为参考,订定台湾「电子票证」
的「定型化契约」,规范发行机构和使用人的权利义务。未来民众在储值卡内所存放的资
金,没有使用期限,但不包括以次数算计的电子票证;另外避免遗失,每张储值额度不能
超过1万元,至於连续2年以上没有加值、或没有交易,发卡机构可以停止交易功能,但持
卡人经过加值、或开卡後,就可以重新使用。
金管会主秘卢廷劼14日表示,电子票证包括银行发的电子钱包、大众运输工具以及特
约商店发的储值卡,未来都可适用於定型化契约。他说:『(原音)在交通的票证也可以
看得到。未来希望透过这个方式,可以扩大国内的旅游。』
至於如果是无记名的电子票证,有遗失或被窃等情形,持卡人不得挂失止付。但记名
式的电子票证如有相同情况,持卡人就必需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发行机构挂失停用,并
依规定缴交挂失手续费。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20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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