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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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澳洲与万那杜签协议 禁设外国军事基地
时间Mon Jun 29 14:49:37 2026
标题:
澳洲与万那杜签协议 禁设外国军事基地
新闻来源: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606290098.aspx
中央社 综合坎培拉外电
澳洲与万那杜今天签署全面的经济与安全协议,禁止在这个太平洋岛国设立任何外国军事
基地。
法新社报导,万那杜位於中国与美国盟友在南太平洋战略竞争的中心,澳洲已对北京寻求
在此区建立永久安全存在表达关切。
这项协议是由澳洲总理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与万那杜总理纳帕特(Jotham
Napat)在坎培拉签署。
目前万那杜最大的外部债权国是中国。根据这项协议,澳洲承诺向万那杜提供更大的经济
支持,并阻止外国军事势力在当地建立基地。
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向媒体表示:「此举确实为澳洲提供了确定性,确保不会
有外国军事基地。」
中国海军舰艇曾多次停靠万那杜港口。
北京也资助卢干维尔(Luganville)码头的扩建,由於卢干维尔曾是南太平洋最大的美军
基地,此举引发坎培拉与华府忧虑,担忧中国有意建立海军基地。
中国与万那杜先前表示,这个码头是供邮轮停靠所用。
纳帕特在签署後的记者会上向媒体表示,根据纳卡马协议(Nakamal Agreement),万那
杜也承诺拒绝基础设施的军事化。(编译:张晓雯)
附按:万那杜-澳洲纳卡马协议全文
https://www.dfat.gov.au/countries/vanuatu/vanuatu-australia-nakamal-agreement
万那杜政府(下称「万那杜」)与澳洲政府(下称「澳洲」)
(合称「双方」)
决心重申双方之主权、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
根基於纳卡马(Nakamal)之概念,其意指一传统聚会场所,社群及其领袖於此以相互尊
重、信任及理解之方式,进行讨论、谘商、作出决策并解决分歧;
认知到维系我们纳卡马夥伴关系、并将我们之过去、现在与未来交织在一起之古老美拉尼
西亚连结、共同历史及地理;
认知到澳洲南太平洋岛民祖先被带至澳洲之艰难过往,以及他们对澳洲文化、历史与经济
所作贡献之重要性;
回顾历史长河中,澳洲与万那杜在人道灾难面前并肩而立,展现同情、勇气与团结之诸多
时刻;
体认到双方之长期合作、相互尊重及共同利益,反映在澳洲作为万那杜最密切之安全、经
济及发展夥伴之角色上;
认知到作为太平洋国家及太平洋岛国论坛成员,双方之利益相互交织,一方所作之决定会
影响另一方之利益;
重申对《2050年蓝色太平洋大陆策略》、《太平洋韧性发展架构》所概述之指导原则之共
同承诺,身为《太平洋更紧密经济关系加协定》及《博伊区域安全宣言》之忠实成员,该
宣言确认了扩大之安全概念;
致力透过我们的纳卡马夥伴关系,支持一个稳定、繁荣与安全之地区,以及由太平洋主导
之区域安全与发展,包括透过因应当前及新出现之安全挑战,如气候变迁;及
重申双方各自依国际及国内法所承担之义务;
兹协议如下:
第一条:宗旨
(1) 本纳卡马协议之宗旨,在於透过以下方式提升我们的双边关系:
(a) 深化双方及其人民间之整合;
(b) 支持万那杜之发展愿景与经济转型;
(c) 增进万那杜之气候与灾害韧性,以惠及我们各自的人民;及
(d) 承认、保护及促进各方及双方之集体安全与主权。
第二条:持久之文化连结
(1) 双方认识到,透过澳洲原住民及托雷斯海峡岛民、澳洲南太平洋岛民及万那杜原住民
所建立之原住民族与美拉尼西亚连结,丰富了彼此的关系。
(2) 双方承诺支持对话,以增进澳洲与万那杜当地社区间之连结,特别是受历史「黑鸟式
招募劳工」做法影响之社区。
(3) 双方将促成社区领袖之聚会,以协助致力於设计并实施一条承认过去、拥抱现在并建
构未来之途径。
第三条:经济转型
(1) 双方承诺本着平等、相互尊重及共同理解之精神合作,以支持万那杜之经济转型。
(2) 为支持第三条第(1)款,双方应促进我们私部门(包括产业协会)间之连结。
(3) 澳洲应:
(a) 制定一项提供澳洲认可资格之澳洲培训计画,以支持万那杜国内劳动市场之需求领域
;
(b) 透过提供数位基础设施及软体,支持万那杜参与数位经济,以强化万那杜之网路韧性
;及其向云端数位经济之转型;及
第四条:气候合作
(1) 双方认知到气候变迁所构成之生存威胁,并承诺於2050年前将其经济转型至净零排放
,并达成各自之再生能源目标。
(2) 双方承诺共同倡议其他国家采取雄心勃勃且有意义之行动,以支持太平洋地区之目标
,并符合太平洋岛国论坛所认可之立场,包括尽管面临与气候变迁相关之海平面上升,仍
应维护海洋区域、国家地位及主权。
(3) 为支持此项承诺,澳洲与万那杜应共同努力推动向再生能源来源之转型,包括增加万
那杜社区中无论是并网或离网解决方案之再生能源。
第五条:人道援助
(1) 在接获万那杜之请求後,澳洲应依据其国际承诺、国内程序及能力,向万那杜提供援
助,以因应重大自然或人道灾难。
(2) 万那杜应依据其国际承诺及国内程序,就第五条第(1)款所述情况,优先向FRANZ(注
:可能指区域机制)提出任何援助请求。
(3) 若FRANZ正式告知无法协助万那杜依据第五条第(2)款所提出之请求,万那杜得向任何
其他第三方寻求所请求之援助。
第六条:强化流动性
(1) 澳洲应为前往澳洲之万那杜访客提供强化之流动性安排。
(2) 万那杜应建立有效机制,以区分投资入籍与其他形式之公民身分。
(3) 双方应依本协议,对强化之流动性安排进行年度审查。
第七条:安全与稳定
(1) 双方承诺在平等夥伴关系与共同利益之基础上,深化、扩大及推进有关双边及区域问
题之安全对话与合作。
(2) 第七条第(1)款下之对话与合作应符合《博伊区域安全宣言》,该宣言确认了扩大之
安全概念。
(3) 为强化太平洋集体安全与主权,万那杜不得允许其领土被用於任何外国军事基地或基
础设施。
(4) 体认到澳洲为万那杜长期以来之主要警务合作夥伴,万那杜应优先向太平洋岛国论坛
成员提出任何警务请求。
(5) 双方同意在员警培训与装备、警务、海事安全、网路安全、情报合作及基础设施方面
,提升对万那杜警察部队之援助。
第八条:韧性基础设施
(1) 澳洲应与万那杜并肩合作,开发及保护其关键基础设施,包括港口、电信与数位、航
空及能源基础设施。
(2) 体认到第八条第(1)款中关键基础设施相关之新安全、保安及网路挑战:
(a) 万那杜同意其关键基础设施应保持非军事化,不受任何形式之外国干预或未经授权之
存取;
(b) 万那杜同意就第八条第(1)款中万那杜关键基础设施之拟议第三方参与事宜,与澳洲
进行谘商;
(c) 作为第八条第(2)(b)款谘商之一部分,澳洲应向万那杜提供技术建议与实际支援。
第九条:付诸行动之纳卡马
(1) 万那杜与澳洲应设立一个纳卡马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强调以「叙事」(storian)作
为我们建立共同理解之方式,以审查实施情况并解决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之分歧。
(2) 双方承诺透明度,包括在可能情况下提前通知影响主权、和平或稳定之事项。
(3) 纳卡马委员会应视需要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六个月一次,以讨论本协议所产生之事
项。委员会之决定应由双方共识决为之。
(4) 若任何一方认定有必要讨论本协议所含之义务或其实施相关之任何事项,纳卡马委员
会应在任一方书面通知後两周内召开,以决定对该等事项之个别或联合回应。
第十条:争端解决
(1) 因本协议之解释、适用或实施所产生之任何争端,应透过双方间之协商或谈判解决,
不得提交任何国家或国际法庭、法院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裁决。
(2) 双方同意,若发生此类争端,纳卡马委员会将解决与本协议之解释、适用或实施有关
之争端。
(3) 任一方在发出书面通知後,得在争端解决期间暂停履行其依本协议所承担之义务。
第十一条:修订
(1) 本协议得经双方书面同意予以修订。
(2) 本协议之任何修订,应於双方就各自完成相关修订生效所需之国内要求,以後收到之
通知日期起生效。
第十二条:地位、生效、期限及终止
(1) 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应於收到双方以外交换文方式书面通知对方其各自完成本
协议生效所需之国内要求之最後一份通知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应持续有效,除非依本条规定终止。
(3) 双方得随时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此类终止应於双方同意之日期生效。
(4) 任一方得於书面通知他方後终止本协议。此类终止应於他方收到书面终止通知之日起
二十四个月後生效。
(5) 尽管本协议依本条规定终止,本协议第十条第(1)款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双方
另有书面共同决定。
第十三条:补充文书
(1) 为解释及实施本协议之目的,双方得订立附属协议及执行安排。
(2) 任何附属协议或执行安排应与本协议一并解读。为免疑义,若任何附属协议或执行安
排之任何条款与本协议间存有冲突或不一致,应以本协议之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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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现代】李叔同《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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