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flyli (莱茵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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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领海问题
时间Sun Feb 13 18:16:23 2005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有关於领海争端的解决方法
相关规定主要是在279条到299条
缔约国应本和平方法解决它们之间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
可以自行协议方式来解决争端 若无法解决争端 才适用此程序
除了争端双方自行协议、进行调解外
公约第287条 可要求进行有拘束力裁判的程序
缔约国可选择下列一个或一个以上方法 以解决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
1.按照附件六设立的国际海洋法院
2.国际法院
3.按照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
4.按照附件八组成的处理其中所列的一类或一类以上争端的特别仲裁法庭
但能不能提交裁判 还有适用上的问题 297~299条说明这一限制
298条 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约时,或在其後任何时间,在不妨害根据第一节
所产生的义务的情形下,可以书面声明对於下列各类争端的一类或一类以上,「不接
受」第二节(即287条的仲裁程序)规定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程序:
1.关於划定海洋边界的第十五、第七十四、第八十三条在解释或适用上的争端,或涉
及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的争议....
若国与国间的领海争议发生在海洋公约签定前
争议的一方可以「不接受」另一方要求付诸仲裁的要求
现存台面上的领海争议 大多数在1982年前公约出现前
所以...
要想靠国际法来解决领海争议 相当困难
目前只能靠争端国自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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