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reychen (日历撕去了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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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资讯] 台湾关系法
时间Mon Dec 6 20:29:56 2004
恕删..
关於这一点,老师在课堂上介绍中美协防条约时有提到﹔
当时条约内容协商之时,美国与ROC对於条约适用领土范围认知不同:
ROC:要包含全中国
US:只适用於台澎,(甚至不包括金马)
由於国际情势等种种因素,ROC让步了
为此,(有点忘记时间先後顺序了)美国总统艾森豪曾致信给蒋中正,
信中允诺,一旦ROC返回大陆,此约将适用於大陆﹔若PRC攻击金马
,美国亦将协防。
故中美协防条约中并未有对”金门.马祖”的字眼,而为何美国如此坚持,
其实也是美国认为金马在他的围堵政策中地位不高,台湾才是重点。
而台湾关系法是因应中美协防条约的废止而来的,是故因袭中美协防条约的
规定(这是我个人的推敲啦!老师倒没有提到台湾关系法)
另外,在中美协防条约签署後但未生效之前的这段空窗期,艾森豪向美国国
会提出 ”国会联合决议案“ (对台湾的联合参众二院的决议案)(应该
也通过了),此议案明言:
国会授权美国总统,在台澎受外来攻击时,美国总统可使用美国所有力量来
防卫台湾。(暗示PRC若攻台,甚至是金马,美国将不惜使用原子弹)
由以上推敲,虽台湾关系法未明载金马等,但同属於台湾地区,故亦适用之。
(但是,也给了美国极大的弹性,也就是,既然未明言,则美国可是当时情况
作出作利於自己的决定,更何况台湾关系法是美国的国内法,更加不必担心会
受国际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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