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venhahaha (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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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大西洋公约
时间Sun Dec 5 13:24:21 2004
美国的「帝国使命」?(中)
美国虽然已跃昇为全球的独霸,也表现出「帝国使命」的野心慾望,但是,它毕竟不可能强大到足以「号令天下,莫敢不从」的地步……
事实上,除了世界各国皆有反对美国帝国主义的人民运动以外,不少国家的政府也对美国霸权怀有敌意,或至少保有戒心,因而,美国不得不采取「多边参与的单边主义」原则,以形成为其所用的国际联盟。
然而,美国统治者强调,是「任务决定联盟,联盟绝不能决定任务」。此任务是指美国统治阶级(而非美国全民)的利益与意图,所以,当然是不允许国际联盟决定任务,也就是,不能允许国际联盟的民主协商决议取代了美国当独霸老大的绝对权力。
既有的国际联盟组织可用则用,但是,必须按照美国统治阶级的意图与利益加以改造,最典型的例子是<北大西洋约组织>。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过後,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所主导成立以共同对抗以前苏联为首社会主义阵营之军事联盟组织,在1949年4月4日,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挪威、冰岛、葡萄牙、意大利、丹麦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签订<北大西洋公约>,该公约内容包括序言和十四条,其中第四条规定,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的成员国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或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经由任一成员国的提议,缔约各成员国将进行紧急磋商。
除此之外,公约的主要内容还有缔约国应实行「集体防御」原则,任何缔约国同他国发生战争时,必须给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1949年8月24日,<北大西洋公约>开始生效,根据这项公约成立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中文简称<北约>。
1952年2月,土耳其、希腊加入<北约>,前西德、西班牙先後於1955年5月和1982年加入。1989年,前苏联解体後,东欧前社会主义阵营国家波兰、匈牙利和捷克,也於1999年3月正式加入<北约>。
对美国来说,通过<北约>的成立,才得以「顺理成章」地在欧洲各国设置各种军事基地,对外开拓其帝国霸业的军事版图,对内则扩大军事预算支出,以「合法」地将人民税金输送给军事产业财团,并且,经「军事联盟」之名义,才能让军事产业财团销售次等或已淘汰武器与军备至<北约>弱小成员国,这除了为军事产业财团牟利之外,也在於有预谋地削弱其国防自力更生能力,使之长期依赖美国军事淫威,而不能从对美国霸权奴从困境中摆脱,从而自立门户。
在1989年前苏联解体後,东欧社会主义政权因缺乏前苏联的经济援助而如骨牌效应地垮台後,美国军事产业财团就积极游说美国国会让东欧国家加入<北约>,目的当然是增拓其商机,所以,就此意义而言,<北约>也者,不过是美国「军事产业复合体制」对内对外「吸血」的工具罢了。
在冷战时代,一方面,因为美国国力超强,军事力量傲视全球,二方面,<北约>皆是资本主义国家,企业财图资本家为统治阶级,基於对抗共同对立面前苏联社会主义阵营的需要,所以,<北约>以美国立场为马首是瞻,莫敢挑战美国霸权的领导地位,但是,当前苏联解体後,冷战时代结束,前苏联对<北约>各国的军事威胁不再,加上欧洲整合化程度日愈提高,欧盟的不断崛起,致使<北约>不若往昔般地听命於美国。
这具体表现在此次美国强硬野蛮地侵略伊拉克的争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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