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dianer (好high~~我要出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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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时事] 日租套房没旅馆证 宜兰要查
时间Thu Aug 4 10:10:29 2011
日租套房没旅馆证 宜兰要查
【联合报╱记者罗建旺/宜兰报导】 2011.08.04 03:06 am
宜兰县观光客愈来愈多,针对民众把套房变相当成旅馆经营,以「日租」、「周租」方式
收费,县府昨天表示将加强稽查,也欢迎民众检举。
宜兰县政府指出,除了合法经营的观光旅馆业及民宿外,若有人以出租不动产,提供旅游
、商务、出差等不特定人士采日租、周租住宿、休息收费者,就是旅馆业务的营业行为,
依法应取得旅馆业登记证,才能经营。
随着国道五号交通方便,来宜兰的观光客愈来愈多,针对民众巧立「日租套房」名目,擅
自经营未登记旅馆或民宿的行为,县政府决定展开查察。
县府指出,凡是订房宣传资料上刊登「日租」、「周租」套房等字样,网站上刊有提供住
宿地点、房型、价格、汇款资讯等相关销售照片者,县府都会邀请相关权责单位现场联合
稽查与认定。
县府表示,经查若属违规经营,无论有没有登记为不动产租赁业、或有没有跟旅客签订书
面契约,将依「发展观光条例」规定,裁处3万元以上、45万元以下罚锾。
县府指出,若违反县府各权责单位的规定,由各单位裁处外,稽查结果也将函知财政部国
税局,追查有没有逃漏税的问题。
【2011/08/04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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