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tinJu (荒谬人生)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申诉] minpanda 擅自更改本人文章标题
时间Sat Feb 27 16:59:10 2021
1F:→ minpanda: 修改外标题不代表被修改的标题有违规喔~ 02/26 22:33
原来我真的没有违反板规
这个推文再次显示这个人不适任板主的权利与义务
着作权法
第三节 着作人格权
第 十七 条 着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窜改或其他方法改变其着作
之内容、形式或名目致损害其名誉之权利。
一切违反中华民国法律的板规都无效
板主修改标题的权力只在符合法律的情形下才可以合理使用
这边再一次申诉
请小组长处置这个没有法律常识的人
拔除他的职位!
根本违法滥权!
而且这几篇下来,可以看到沟通後也不承认自己有甚麽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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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8.232.20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umService/M.1614416352.A.54D.html
2F:→ Mian1997: 第 9 条 02/28 09:45
3F:→ Mian1997: 下列各款不得为着作权之标的︰ 02/28 09:45
4F:→ Mian1997: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 02/28 09:45
5F:→ Mian1997: 时历。 02/28 09:45
6F:→ Mian1997: 第 17 条 02/28 09:54
7F:→ Mian1997: 着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窜改或其他方法改变其 02/28 09:56
8F:→ Mian1997: 着作之内容、 02/28 09:56
9F:→ Mian1997: 形式或名目 "致损害其名誉" 之权利。 02/2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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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语是指只有一段话的东西
名目是指搭配文章的标题
被修改的标题变成以专业术语来解释专业术语
原本的标题是为了让不懂佛法的人也可以明白什麽是畜生
才用生活化的方式表达
被板主改成这种一般人看不懂的表达方式
我认为是非常愚蠢的标题
假如是因为违反板规
被改我就认了
没违反板规
我认为他随便乱改标题根本就是滥权
※ 编辑: MartinJu (36.228.232.200 台湾), 03/01/2021 16:01:46
10F:→ Mian1997: 你的文章既然只是引用,就难符合第七条所称的 "就资料之 03/01 16:41
11F:→ Mian1997: 选择及编排具有创作性" 的「编辑着作」,那就只能视作宗 03/01 16:41
12F:→ Mian1997: 教标语跟名词了。 03/01 16:41
13F:→ MartinJu: 我原创部分起码有几十个字,不是编辑着作 你逻辑? 03/01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