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panda
看板HumService
标题[申诉] 申请重新判决1
时间Tue Jan 19 12:21:09 2021
申请人ID:minpanda
申请重新判决文章:
#1W0Hb91P (HumService)
申请目的:撤销原判决 并 申请重新判决。
申请事由:
1.无不当锁文之事实
buddhism板上有公告锁定先例,并且buddhism板及本组务板并无对公告不可锁定之规定。
2.并未禁止讨论板规/违规/板务
2017年板规规定不能「回覆」公告,我的认知是不能回文可以推文,而自担任板主以来,未
曾禁止对於板规或违规的讨论,惟须在该议题标题下回覆。於不相关多篇文章回应不相关内
容,是属於扰乱看板的行为。
该篇对於hawls扰乱看板行为的公告文设定结案不可回覆(俗称板主锁文),是由於佛教保
护的立场,不希望再有更多扰乱的行为,我想设定结案并无不妥。
感谢小组长,谢谢。
2021/01/25 00:26修改文章:
更改两篇申请重新判决文为同格式,於事由2稍作补充。
※ 引述 《t0444564 (艾利欧)》 之铭言:
: 标题: Re: [申诉] minpanda不当警告、不当限制使用者权利
: 时间: Fri Jan 15 12:25:43 2021
:
: 对於板规的相关推文讨论不应当限制
:
: 经确认後,虽然hawls以负面的方式批评陪审团制度的概念,但仍属正当的讨论板规(
: 按我的常识,反对一项板规而采用负面的方式评价应该是无可避免的行为)。与佛教版之
: 其他争论无关,确实是可以进行讨论,不当锁文或禁止讨论。依此确实应当对於版主
: minpanda进行警告。建议日後关於板规的讨论如有主题发散的情况,应指出如议题反覆讨
: 论/跳针/已经偏离等情事时施行锁文。
:
: 此外,即便板规现在确立,仍旧可以进行讨论(毕竟对於板规的讨论建议并没有特别限制
: )
: 惟维持版面整齐,双方尽可能在相同之文章进行推文讨论似乎是较为恰当的。
: 再者,惟避免相同的议题反覆讨论,再达成一定共识後,至少间隔一定期间後再进行讨论
: 。
:
: 另外我认为陪审制度是好的,但实际做法会不会造成「势力壮大」的疑虑应当充分考量。
: 比方说报名者皆属某一宗派者,而从而对其他派别有压迫等,应谨慎注意。
:
: t0444564
:
:
: ※ 引述《hawls (世间法是无常、苦和无我)》之铭言:
: : 申诉人ID:hawls
: : 看板英文名称:Buddhism
: : 被申诉板主ID:minpanda
: : 申诉文章
: : 文章代码(AID): #1VsClVLu (Buddhism)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uddhism/M.1608043487.A.578.html
: : 申诉请求:
: : 1、撤销警告文。
: : 2、禁止未举出实际证据及详实解释,即给予使用者警告、水桶。若犯,应予警告;累
犯
: : 应予水桶。
: : 3、禁止公告锁文。
: : 4、禁止限制使用者对於板规提出健康之质疑者。若犯,应予警告;累犯应予水桶。
: : 理由:
: : 1、近期minpanda推动「山东馒头式陪审团制度」,已符合:一、板规或群组规范之内
容
: : ,三、其他
: : 影响
: : 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权利者。
: : 按Buddhism上级单位HumService之组规,站内保护使用者对於板规提出质疑之权利,不
应
: : 裁罚对板规提出健康之质疑者。
: : 以下引述,HumService之组规:
: : - - - - - - - - - - - -
: : 二、对板规及组内规定提出健康之质疑者,组规於此认定不应予以裁罚
: : 理由说明如下:
: : 2.1 观《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四章第二十五条
: : 第二十五条(得提出建议事项之范围)
: : =
: : 使用者对於板主或小组长关於下列事项之管理,得依本规则提出建议:
: : 一、板规或群组规范之内容。
: : 二、及进板画面之编辑。
: : 三、其他影响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权利者。
: : =
: : 显见站内仍保护使用者对板规、组规的质疑权利,
: : 故组务这里采定这样的立场:
: : 凡板规制定,不应抹煞使用者质疑板规之权利,
: : 若中间对板主有人身攻击之情事者,以人身攻击处理之即可。
: : 2.2 同上述理由,为衡平言论自由权、使用者质疑权利与观感、程序权益之保障
,
: : 组内各板板规如出现:『妨碍板务』、『攻击板主』等规定,
: : 应划入『人身攻击』、『不合板旨文章』之判准作判断,
: : 亦即,板主与板众在人身攻击类诉讼的权益齐一视之。
: : 2.3 按《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 (9) 制定板规权:
: :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
: : 群组规范、小组组规,有抵触者无效。
: : 如有2.2情形者,所制定板规之该处无效,宜尽速修订。
: : 2.4 健康质疑示例:『板主说本板各宗派一视同仁,但附佛外道的言论呢?』
: : 不健康质疑示例:『按XX记载之神意本来如此,为什麽不能人身攻击?』
: : - - - - - - - - - - - -
: : 2、minpanda警告文未举出实际证据及详实解释,即给予使用者警告。对於使用者权利
及
: : 看板健全风气已造成实质影响及损害。此非今始,过去已有类案,建议今次予以minpan
da
: : 警告,再犯则予以水桶。
: : 3、minpanda公告锁文,已不当限制使用者对於板规提出质疑之权利,公告应予以解除
锁
: : 文。
: : 4、综上所述,minpanda限制使用者之权利、限制使用者对於板规提出健康之质疑、无
理
: : 警告使用者,情事甚明。建议今次予以minpanda警告,再犯则予以水桶。
: : 5、警告文部分为minpanda之类案,请t小组长予以速决。
: : 附注:其他锁文公告
: : #1Q9-39Js (Buddhism)
: : #1Vr9mYjs (Buddhism)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00.84.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umService/M.1611030071.A.030.html
※ 编辑: minpanda (1.200.84.8 台湾), 01/19/2021 12:23:34
1F:推 hawls: 我认为小组长应予驳回minpanda的重新判决之申请。 01/19 15:34
2F:→ hawls: 理由如下:01/19 15:34
3F:→ hawls: 1、minpanda此时的意见陈述,理应在审理申诉案的期间,即 01/19 15:34
4F:→ hawls: 做为审核之证据,於组务板所规定之20天内做出陈列。01/19 15:34
5F:→ hawls: 2、并且,minpanda於此所做之陈述,并非是在後来才出现的01/19 15:34
6F:→ hawls: 新事实或新证据。如果组务板容许在判决文出来以後,让当事 01/19 15:34
7F:→ hawls: 者新增非新事实和非新证据的证据以要求重新审判,则组务板01/19 15:34
8F:→ hawls: 要求20内陈列的相关证据的规定,则是形同具文而已。01/19 15:34
9F:→ hawls: 3、若开此先例,则此举有可能造成往後每一位不服判决的当 01/19 15:34
10F:→ hawls: 事者,事後不断要求重新审判的情形。01/19 15:34
11F:→ hawls: 综上三点,请组务对minpanda申请重新判决一事,予以指驳。 01/19 15:34
12F:推 yogi: 附议hawls所言01/19 18:26
13F:→ yogi: 是说minpanda何须申请重判?就说那都多久以前的公告文早就01/20 15:43
14F:→ yogi: 结案了就好了不是吗?01/20 15:43
15F:推 Xras: 这个申诉直接用程序不合就可以打枪了。格式不对不说,层级就01/20 18:29
16F:→ Xras: 不对了....01/20 18:29
17F:→ solarjeff: buddhism板和buddha板的管理程度本来就不同,因此才分板01/21 11:54
18F:→ solarjeff: buddhism板管理要求严格,负面讨论本来就禁止(我前板主)01/21 11:54
19F:→ solarjeff: 建议组长在考量处置时,可以把不同类型的佛板管理程度01/21 12:30
20F:→ solarjeff: 列入考量,这也是当初佛板一分为三的原因01/21 12:30
21F:→ solarjeff: 将类南传信徒分流到其他园地,而不是继续在原板挑衅管理 01/21 12:31
22F:→ solarjeff: 造成原板管理者的资源浪费,否则分板就没意义啦01/21 12:32
23F:推 yogi: 不要去脉络好吗?1. 这篇minpanda申诉的原案是hawks批判m规 01/21 14:52
24F:→ yogi: 划的新板规被警告,这无关什麽管理程度。讨论甚至批判板规与01/21 14:52
25F:→ yogi: 板务执行本就是PTT所有看板都要预设开放的讨论话题。2.这次 01/21 14:52
26F:→ yogi: 两篇判决中与挑衅相关的只有Mian1997指称南传是邪教而minpan01/21 14:52
27F:→ yogi: da以程序阻挠不处置,你去Buddhism板看我贴文列举minpanda01/21 14:52
28F:→ yogi: 不适任板主的理由哪一条是与宗派之争相关?不要什麽争议都 01/21 14:52
29F:→ yogi: 用宗派之争去看。3.不同宗派要分流,所以你的言下之意是最好01/21 14:52
30F:→ yogi: 打造一个骂南传邪教也没关系的Buddhism板?还是汉传学人都01/21 14:52
31F:→ yogi: 移驾去汉传板,只剩下南传与藏传学人使用的Buddhism板? 01/21 14:52
32F:→ yogi: 补充说一句, solarjeff兄不需要把minpanda不适任的问题牵拖01/21 20:57
33F:→ yogi: 给宗派之争, 今天反对minpanda继续当板主的人可是南北藏传都 01/21 20:58
34F:→ yogi: 有 你都是当过板主的人 难道看不出Xras不是南传学人?01/21 20:59
35F:推 Xras: 我是nobody啦。不过从本案提起申诉後到判决出炉前後大概2001/22 01:27
36F:→ Xras: 天之中,大板主扔了两三行类似「一切依法办理,谢谢指教」01/22 01:27
37F:→ Xras: 的推文之後表示没意见了。等到判决出来发现结果不利,才不01/22 01:27
38F:→ Xras: 着边际的在判决公告下胡乱道德批判一通,又提起这不符程序01/22 01:27
39F:→ Xras: 的"申诉",这种转折与强调他人应依程序检举,自己却不依程01/22 01:27
40F:→ Xras: 序答辩或申诉的反差也是很有趣。01/22 01:27
41F:→ Xras: 另外,若Buddhism板所谓的管理严格或负面讨论禁止的原则为01/22 01:27
42F:→ Xras: 真,那麽我们大板主对於有人指控「南传佛教为邪教」毫不在01/22 01:27
43F:→ Xras: 意甚或视若无睹的行为,就是对s前板主标榜的管理原则最大的 01/22 01:27
44F:→ Xras: 讽刺。01/22 01:27
45F:推 Xras: 看错案子了,抱歉,大板主对本案确实曾提出完整答辩。就是 01/22 01:36
46F:→ Xras: 在那篇答辩中,我才惊觉原来我是楼上的分身…太经典了…01/22 01:36
47F:→ minpanda: 回Xras,虽然与本篇无关,并没有视若无睹喔。当时如果 01/22 19:27
48F:→ minpanda: 没有人申请违规审查,板主是会主动对於激烈言论来开启01/22 19:27
49F:→ minpanda: 审查的。而当时有两位板友要提申请却硬不依违规处理办01/22 19:27
50F:→ minpanda: 法来提出正式的申请。不受理缘由有二:第一於程序不符 01/22 19:27
51F:→ minpanda: ,应由有意愿提出违规审查申请的板友再次於期限内正式01/22 19:27
52F:→ minpanda: 提出申请。第二板主为什麽不主动提出,因为如果有人不01/22 19:27
53F:→ minpanda: 照规定不依规范,随便提板主就随便受理,那样是没有规 01/22 19:27
54F:→ minpanda: 矩且开了乱规矩的先例,以後是不是大家都不需要按照规01/22 19:27
55F:→ minpanda: 范走,都来闹闹就好了呢? 01/22 19:27
56F:→ minpanda: 另外还是要再次叮咛,不论要分什麽传什麽派,什麽才是01/22 19:35
57F:→ minpanda: 学佛人应该有的言行,怎麽样的行为远离戒定慧,什麽样01/22 19:35
58F:→ minpanda: 的行为串习贪嗔痴,我想大家有智慧自己都清楚,请不要01/22 19:35
59F:→ minpanda: 欺骗自己,当顶着佛教/南传/北传/藏传/汉传/净土/禅宗01/22 19:35
60F:→ minpanda: …等等的名号时,行贪嗔痴争夺,就是在伤害自己信奉的01/22 19:35
61F:→ minpanda: 宗派、伤害佛菩萨,不可不慎。01/22 19:35
62F:→ minpanda: 乡民以为水桶或锁文或默摈是惩罚是不自由,殊不知这些01/22 19:35
63F:→ minpanda: 都是保护。保护身口意。01/22 19:35
64F:→ minpanda: 南无观世音菩萨01/22 19:35
65F:→ yogi: 这什麽鸟蛋逻辑?如果本来没有人要检举,你会处理,有人提 01/22 19:39
66F:→ yogi: 醒违规言论你反而要求检举格式正确然後不正确就不处理?退一01/22 19:39
67F:→ yogi: 步来说,当你声明检举格式不正确的时候,你有尽到板主得责 01/22 19:40
68F:→ yogi: 任指出哪里不正确需要补正吗?没有。所以你这只是牵拖之词,01/22 19:40
69F:→ yogi: 为你的程序阻挠在狡辩。再说了hawls的检举文在现行板规看来 01/22 19:40
70F:→ yogi: 就是合乎规定格式,只有你一个人在主张不合规定,又说不出01/22 19:40
71F:→ yogi: 不合之处在哪,这就是睁眼说瞎话在说谎。你这样的诚信有问题01/22 19:40
72F:→ yogi: ,真的还能继续当板主而能心安没有? 01/22 19:40
73F:→ yogi: 一个睁眼说瞎话 眷恋权位而不惜说谎的板主,还能够在鸟蛋逻01/22 19:47
74F:→ yogi: 辑底下再鬼扯一堆道德制高论来讽刺依照规定提出质疑的使用01/22 19:47
75F:→ yogi: 者,这也是蛮厉害的。 01/22 19:47
76F:→ minpanda: yogi,请回去看违规处理办法以及当初不符合申请规范的01/22 19:48
77F:→ minpanda: 两篇发文喔,提醒好多次了,检举板的板主只说格式不符 01/22 19:48
78F:→ minpanda: 就结案了你知道吗?当时贴连结给你们,还说了正式提出01/22 19:48
79F:→ minpanda: 申请要按照格式以及站内信,除了“格式不符”提醒得太01/22 19:48
80F:→ minpanda: 多了。身为PTT使用者,在发文前看完置顶文以及规范是PT01/22 19:48
81F:→ minpanda: T的优良传统喔。重复说过的太多遍,言尽於此。01/22 19:48
82F:→ yogi: 你去看hawls前面的检举文,他把佛板置底板规与他在佛板张贴01/22 19:58
83F:→ yogi: 的检举文并列,完全就是依照板规规定的格式与做法。你这样子01/22 19:58
84F:→ yogi: 睁眼说瞎话,被人戳破还硬要坚持自己的谎言,到底满口的道德01/22 19:58
85F:→ yogi: 制高论都高到哪里去了? 01/22 19:58
86F:→ hawls: minpanda到底有没有好好看组务板的板规呀?01/22 20:42
87F:→ hawls: //2.3 按《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9) 制定板规权:板主有权 01/22 20:42
88F:→ hawls: 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01/22 20:42
89F:→ hawls: 范、小组组规,有抵触者无效。//01/22 20:42
90F:→ hawls: 再看,中央法规标准法第18条:01/22 20:42
92F:→ Xras: 大板主到现在还搞不清楚状况?你那些关於处理办法的观点已01/22 22:30
93F:→ Xras: 经在当事人申诉後被组务纠正了,不用再讲那些没用的东西了01/22 22:30
※ 编辑: minpanda (1.200.123.44 台湾), 01/25/2021 00: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