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0444564 (艾利欧)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申诉] minpanda不当判决及双重标准
时间Thu Nov 12 22:45:15 2020
首先我陈述一下我理解到的申述与相关答辩。
Buddhism版版友hawls表达版主minpanda有不当判决且其中判决之标准模糊,
其主张有疑义的Buddhism版之三篇文章如下:
申诉文章:
(a) 判决内文:
#1VWDqLjZ
(b) 判决内文所针对的文章:
#1VUoEBxK
(c) 双标证据的文章:
#1VU9-hw7
在(a)中版主minpanda详尽描述所犯板规之文章中的留言并列举共十二则,
其内容大抵为主张大乘佛陀的言行与意图。
版主认为这违反板规:「礼敬三宝、离妄语、离两舌、离愚痴」。
而版友则认为讨论大乘佛陀所描述的言行有经典可依循。
而在(c)中,版友hawls主张另一位版友FHShih其言论则对上座部佛教有诸多不尊重。
几经裁量後,我认为版友hawls确实从「理性观点」申论出他对於佛的言行举止的看法,
这点与「妄语」、「愚痴」等确实相悖,
即版友hawls已尽其所能保持理性去讨论佛的言行。
但某个程度上我也能理解礼敬的精神,
我很难深入去判断或论处关於「讨论佛的负面言行的可能性」的这样的论题,
是否在Buddhism版是合适的?就PTT为学术网路而言,
这样的讨论似乎没有不妥但在该版似乎已成为禁忌。
如果这样的讨论确实不宜,
建议在板规中可以试图列举以便後人可以对於板规有更深入的理解。
(例如可以对佛的言行进行讨论,但不宜导向佛有做错事的可能性等)
板友hawls似乎没有触犯妄语、愚痴的项目,
然而以面对佛的言行而言,这样与两舌似乎是有关的。
建议:板规应增订关於禁止项目的明确化。不然何谓妄语愚痴似乎有很多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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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双重标准而言,版主minpanda相信已答覆其标准在於是否使用直述句等。
反诘语句则处於模糊地带,故按其自由心证并不处理之。
我能肯认这样的判断,但也需要提醒这样的判断也容易让他人刻意游走在边缘,
因此如果讨论佛的负面言行的可能性是禁止事项,
不妨於板规中明订并请这样的讨论移至他版。
至於小乘大乘之分别或上座部佛教等
用语问题
我建议版主尽可能注意言行,但此为尊重问题而非歧视性问题。
即此尊重行为放在版主身上而不限制板众。
迟於做出判决实在深感抱歉并无法推诿。
t0444564
※ 引述《hawls (世间法是无常、苦和无我)》之铭言:
: 申诉人ID:hawls
: 看板英文名称:Buddhism
: 被申诉板主ID:minpanda
: 申诉文章:
: 判决内文:#1VWDqLjZ
: 判决内文所针对的文章:#1VUoEBxK
: 双标证据的文章:#1VU9-hw7
: 请先看过判决内文。
: 下述:
: 1、「大乘佛陀被称为实语者但却会讲让人信以为真的假话」的经文证据:
: 《妙法莲华经》
: https://i.imgur.com/gzyq0hI.jpg
: 化作一城,并告诉众人说,进入化城「可於中止。随意所作」、「若能前至宝所。亦可得
: 去」让众人信以为真。
: 於是众人心想「我等今者免斯恶道。快得安隐。於是众人前入化城。生已度想。生安隐想
: 。」
: 众人进入化城後,却灭掉化城,告诉众人说「汝等去来。宝处在近。向者大城。我所化作
: 为止息耳。」
: 补充:用任何方式(例如:动作)来进行欺骗,都是属於欺骗的范围。
: https://i.imgur.com/F2wR3TL.jpg
: 2、「大乘佛教意图杀人且杀人致死,但不认为这是犯杀生戒。」的经文证据:
: 《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
: https://i.imgur.com/zGGEfDb.jpg
: 意图杀人且杀人致死。
: 「商主作是念已,即设方便乃断其命。」
: 所作业皆悉清净,未犯杀生戒,所以不会有杀生恶业。
: 「菩萨摩诃萨虽经百千劫在轮回中,皆为以方便智救度众生,勿谓菩萨摩诃萨有业障可得
: 。是故当知,诸佛、菩萨诸所作业皆悉清净,无复少分障累可得。」
: 3、双重标准:
: → FHShih: 对阿,小乘佛教可以接受误杀、过失致死、下手太重等杀人。 10/08 19:11
: → FHShih: 小乘佛教也是亲自动手杀人致死罗。 10/08 19:46
: 引用大乘经典讲「大乘佛教意图杀人且杀人致死,但不认为这是犯杀生戒。」要被水桶。
: 但是讲「对阿,小乘佛教可以接受误杀、过失致死、下手太重等杀人。」却不会被水桶。
: 再者,大乘佛教的达赖喇嘛已经明讲了,用「小乘」来称呼,乃是错误。
: https://i.imgur.com/lqphH7K.jpg
: https://i.imgur.com/hqHKIMN.jpg
: https://i.imgur.com/YCsVGgV.jpg
: https://i.imgur.com/SOSw4N5.jpg
: 上座部佛教与大乘佛教有些共识,
: 但是不同意大乘佛教所谓的「小乘大乘同为一乘」的说法。
: https://i.imgur.com/xkYUnlb.jpg
: 身为大乘佛教支持者的板主minpanda在判处水桶时,不仅讲了「小乘大乘同为一乘」。
: 而且没有判处同为大乘佛教支持者FHShih水桶。
: 从以上可以清楚看到,身为大乘佛教支持者的板主minpanda,判决及判决标准实有问题。
: 4、判决内文写道:违反板规「礼敬三宝、离妄语、离两舌、离愚痴」
: 但是却未写出是如何触犯到这些项目。
: 如果仅是写出这些项目,而未详细解释是如何触犯到这些项目,
: 这样不会知道板主的认定方式是否有误或者有偏见。
: 为了揭示板务处理为公正公平,板主理应将判决理由,
: 从各项目做详细的解释。然,minpanda板主并未做到。
: 举例而言。如果认为触犯到妄语,至少要提出构成要件,
: 并详细说明构成要件是如何被符合到,因此有触犯到妄语。
: 图示:触犯妄语的4项构成要件:
: https://i.imgur.com/ZLZRKS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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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umService/M.1605192317.A.380.html
1F:→ hawls: 如果小组长不说是判决,还以为本篇是用做讨论。这里直接提 11/13 19:53
2F:→ hawls: 一个建议给小组长:如果能力等等不能堪任此职,不如辞去。 11/13 19:53
3F:→ hawls: 当然,这只是建议,小组长仍可以认为自己是适任。 11/13 19:53
4F:→ hawls: 我不想一一举出本篇的问题,这里举一个做代表:「反诘语句 11/13 19:53
5F:→ hawls: 则处於模糊地带,故按其自由心证并不处理之。」 11/13 19:53
6F:→ hawls: 但观Buddhism板规是说:一到边缘就会判水桶 11/13 19:53
8F:→ hawls: 经此判决,大概以後在此任小组长任内,Buddhism可以把「不 11/13 20:33
9F:→ hawls: 是他人的意思」指成为「是他人的意思」。只要是有技巧,连 11/13 20:33
10F:→ hawls: 双重标准的问题都可以一起规避掉。 11/13 20:33
11F:推 yaqqq: 斗板友斗板主斗小组长,是有这麽快乐吗? 11/14 10:41
12F:→ hawls: t小组长自己在11/01已明白表示将於当天做出判决,但小组长 11/14 18:50
13F:→ hawls: 却竟未做到。且经查,自11/01至11/11期间,皆未有上线,群 11/14 18:50
14F:→ hawls: 组组务板亦未见到t小组长有做请假。按群组组务板板规,第 11/14 18:50
15F:→ hawls: 一条,第一项,第a款:「小组长七天以上无法上线,请至群 11/14 18:50
16F:→ hawls: 组组务板请假。」 11/14 18:50
17F:→ hawls: 板众权益因管理者疏失而蒙受损害时,有些人「选择」闷不吭 11/14 18:53
18F:→ hawls: 声,但当板众做出声张时,反而那些人会「选择」吭声,并讲 11/14 18:53
19F:→ hawls: 说是板众在斗管理者呢。 11/14 18:53
21F:→ yaqqq: 我只能说你们这些人真有趣! 11/14 21:28
22F:→ yaqqq: 当赞同己方立场时,十分包容;当不赞同己方立场时,十分严 11/14 22:58
23F:→ yaqqq: 苛。 11/14 22:59
24F:→ yaqqq: 不过我并没有说你们错,这是所有人的通病,严重与否而已。 11/14 23:00
25F:→ yaqqq: 但接触佛教实修,应当察觉这是「我执」的表现,尽力破除。 11/14 23:02
26F:→ yaqqq: 这才是佛教带来的珍宝,而不是只有书面口头争吵。 11/14 23:03
27F:→ yaqqq: 若只想书面口头争吵,Buddha板很适合你,不过板友应该懒的 11/14 23:33
28F:→ yaqqq: 跟你吵就是了。 11/14 23:33
29F:→ yaqqq: 所以回到我的问题,希望你正面回答我,你这样快乐吗? 11/14 23:38
30F:→ Mian1997: 他不是佛教徒,佛陀没这种教导,版主不要误导他人^_^ 11/15 00:45
33F:推 yaqqq: Mian1997大大,看样子是如此了,这种湿傅级人物,还是由他 11/15 19:36
34F:→ yaqqq: 吧!唉~ 11/15 19:37
35F:推 minpanda: 小组长辛苦了,感谢您。 11/15 23:02
36F:→ minpanda: 另外想补充「妄语」涵盖「两舌、恶口、绮语」,「愚痴 11/15 23:02
37F:→ minpanda: 」出於对正法生疑、不信正法。 11/15 23:02
38F:→ minpanda: 南无阿弥陀佛 11/15 23:02
39F:推 yogi: 依照上级组长的说法,这一篇算是判决了。所以判决认为minpan 11/28 07:25
40F:→ yogi: da判决不成立,就算水桶已经成为既定事实执行完毕,难道minp 11/28 07:25
41F:→ yogi: anda作为板主不需要正式撤销他在Buddhism板的无效判决吗? 11/28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