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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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Buddha板,yaqqq判决错谬
时间Tue Oct 8 16:00:33 2019
: 千万不要以为当版主,能够有言论免责权
: 以後记得要谨言慎行,多多亲近善知识 :
: 这也符合佛法讨论,做错事情应该要忏悔自己行径
:
就脉络上,
S为前案之关系人,
如果心存奚落,
只拿几个佛教常用词,硬要说是与佛法有关恐有未妥。
所谓的心证范畴,
即就一般常识上绝多数人能大致推得出其内心真意或动机。
将心比心,设想看看这个情况:
过去某些情况判决有利於对造A,
A擅自将判决带有的意义加料,
套了几个词,就认其为【对法不对人】,
说是其形式难谓与佛法无关,
实不利於看板文化之发展。
就组务的立场来看,
该文对於【论法】的目的性并未有【人】来得多,
同样的情况如果是Y发文【善意提醒(?)】S,
组务也很难认为跟佛法有关,更难认其有利於看板文化。
所以本案认其规定有适用空间。
讲句重话就是:
【不管你是哪一方,组务的判决不是给你用来糗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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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appytiger: 合理 10/08 17:04
2F:推 hawls: 关於判决文的用语部份,本人想要提请一项建议,供小组长参 10/08 20:32
3F:→ hawls: 考看是否适当:将「与佛法有关」改为「与佛法讨论有关」。/ 10/08 20:32
4F:→ hawls: /理由一:常识上,如果一个人确实有宗教信仰,这个人如果 10/08 20:32
5F:→ hawls: 说了「天理循环」、「因果报应」或是「神的旨意」等,即使 10/08 20:32
6F:→ hawls: 这些话语是用在冷嘲热讽上,一般人应该还是会认为这些话语 10/08 20:32
7F:→ hawls: 是与宗教有关,甚至会认为说话者的心态是与宗教有关,但不 10/08 20:32
8F:→ hawls: 会认为这些话语和宗教讨论一定有关。//理由二:Buddha板规 10/08 20:32
9F:→ hawls: 红区一条文内容是「....内容需与佛法讨论有关」,并在之下 10/08 20:32
10F:→ hawls: 说明:禁止询问容易查询到的佛法名词与常识,可见「与佛法 10/08 20:32
11F:→ hawls: 有关」和「与佛法讨论有关」在该板应该不是完全没有做区别 10/08 20:33
12F:→ hawls: 。//理由三:「与佛法讨论有关」之用语完全符合红区一条文 10/08 20:33
13F:→ hawls: 的叙述。//此处提请的建议应该不致於影响判决结果。不过由 10/08 20:33
14F:→ hawls: 於本人与本案有些关联,在此特别声明:本人尊重小组长对於 10/08 20:33
15F:→ hawls: 本案之判决。此处纯然是就事而提出个人的建议。以上。 10/08 20:33
16F:推 s8402019: 合理+1,学佛之人学到见猎心喜、落井下石, 10/08 20:37
17F:→ s8402019: 唉... 10/08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