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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之铭言: :   板主适当的把两个佛教、佛法板面作性质区隔,组务也不会特别反对。 :   然而,如果在奉行〔谨言慎行〕的板,有人吃不同派别的豆腐, 要区隔是没错,以免相近看板主题的叠床架屋。但「区隔」的「标准」不应是某版主目前 的那套说词。 我们可以想想,有个思辨上很重要的方法是,参照其他情况。就看板方面而言也是这麽 地思考比较,他山之石,可以攻错。 在国家研究院的辖区中,「佛教」目前其实有三个版:佛教版(总版)、大乘佛教版、 从密宗版转换来的佛法版。 同样「不只一个」版的情况是基督宗教,有两个版。有基督宗教版(总版)、天主教版。 佛教可以粗分为北传(大乘,包含显/汉传、密/藏传)、南传(俗称小乘,但不礼貌)。 北传中又可分为汉传、藏传。 基督宗教可以先粗分为东正教与西方教会。 西方教会中再分为天主教与基督教(新教)。 看板的不同,不意谓版主晃着「谨言慎行」的「四字说词」,把国家研究院对於「属於 这个看板字词被公认的范畴内」的主题,被恣意判为「不属於本版可容许发表」的范围。 佛教中,南北传法义之间有很多冲突。佛教总版不应说只列「(大乘版的)大藏经」为 「标准」来对南传角度的驳斥北传的声音予以生杀予夺。毕竟在佛教中的南传,另有一套 南传大藏经的范围,大乘/北传版的大藏经中与南传大藏经不相合的观点,南传自有一套 理论不苟同北传的观点。而谁是谁非--思辨出「非」来批判,正就是「研究」发挥功能之 所在,不是吗?「研究」院里的看板怎麽会以「谨言慎行」的帽子去阻止「研究批判」? 如同基督宗教总版之中,并没有以较大势力的西方教会为「标准」来「封杀、水桶」援引 东正教法义对西方教会法义的批评--靠扔一顶「你不谨言慎行」的帽子。 该版相关例子甚多,限於篇幅就不复制贴上了。 信仰西方教会的基督徒网友可以在言论自由市场上去「辩论、驳斥」信仰东正教的基督徒 网友,但不是多数派去叫版主(然後版主也配合)去水桶「举出东正教观点来批判西方教 会」的言论! 基督宗教版做得到、也因此符合「研究院」的院规精神,怎麽佛教总版兼佛法板版主自己 发明一个「依照谨言慎行的程度」来区分「要研究请去佛法板」,国家「研究院」里面的 佛教总版封杀研究批判、只能研究去背书「不可质疑的大乘版大藏经」才叫「谨言慎行」 ,否则水桶伺候? 院内各个看版的区别,要以「主题范围」为标准才对。基督宗教这个词的「范围」有多广 ,就接受这些范围内的议题的文章。天主教这个词的范围有多广,就接受这个范围内的议 题的文章。佛教这个词的范围有多广(包含南传作为佛教宗派之一的具有批判性观点的文 章),就接受这个范围内的议题的文章-- 既然南传属於佛教,南传就是不苟同大乘大藏经中跟南传观点抵触的见解,而要批判佛教 中的另一传的话--这在基督宗教总版如同东正教批判天主教、基督新教一样--正常、合理 得很,哪叫「不谨言慎行」? 就算那麽在信仰的价值观上想以「大乘大藏经」为「标准」来请「批判了大乘大藏经中某 ~~~~~~~~~~~~~~~~~~~~~~~~~~~~~~~~~~ 部份的内容的佛教文章」另找其他版po不要跑来本版po,那也行!但那个「本版」也不会 ~~~~~~~~~~~~~~~~~~~~ 是「佛教总版」,而应是大乘佛教版--而且早就有这个版!佛教总版版主声称的以大乘版 ~~~~~~~~~~~~~~~~~~~~~~~~~~~~~~~~~~~~~~~~~~~~~~~~~~ 大藏经当标准的立场,不该是赖在佛教总版版主位置上泯灭佛教总版(只要是符合任何佛 教派系范围--例如南传--角度)的研究(包含批判)色彩的意见!然後诡辩说因为这类「 属於佛教总版『范围』内」的研究上批判见解「不谨言慎行」。 至於南传观点因为不属於大乘观点,若是硬po在大乘佛教版,才不符合「主题范围」。 而「不属於大乘法义的主题范围」,去水桶才天公地道。所以佛教总版版主目前对佛教总 ~~~~~~~~~~~~~~~~~~~~~~~~~~~~ 版可接纳的文章的标准,应该是去当大乘佛教版(Learn_Buddha)版主,那麽就天公地道 ~~~~~~~~~~~~~~~~~~~~~~~~~~~~~~~~~~~~~~~~~~~~~~~~~~~~~~~~~~~~~~ 。而不是在佛教总版运用版主身份提出怪异区隔标准,混淆总板依旧应该有的的研究(包 含批判)本性。 试看基督宗教总版人家怎麽有研究自由(允许东正教批判天主教、基督新教),佛教总版 又被搞成怎麽样的封闭(只准大乘大藏经里像是有本「说妙法决定业障经」去抨击阿罗汉 ,但不准南传对这些佛经是否是佛陀意思的真伪去批驳--依照总版版主观点,列在大乘版 大藏经中的文献不可被来自佛教南传角度的文章引经据典地加以质疑与批判)。 我们可以思考:这是哪门子的国家「研究」院内的看板? 至於某人怕佛教总版与佛法板分不清楚,那在「改革、因应」的思维与做法上,也不能去 颠覆国家「研究」院内各看板都应有的研究性质啊!而且研究本来就包含「如果有理有据 的话」是可以「批判」的呀! 这种研究基本认知,佛教总版版主竟然缺乏。 至於如果佛教总版像基督宗教总版一样有研究自由,若有人问:那麽跟佛法板怎麽区别? ~~~~~~~~~~~~~~~~ 那是「佛法板」的改革「主题范围」的问题啊--身为佛教内的(原本是密宗主题,後来在 ~~~~~~~~~~~~~~~~~~~~~~~~~~~~~~~~~~~~~~ 主题上另谋出路)分版,以後看是要当其他什麽佛门主题中的分版也行啊!当然可以「调 整『主题范围』」啊!但佛教总版的总版身分并不是分版,毋宁正确的观念是总版可接受 ~~~~~~~~~~ 的文章范围「最广」,怎麽会反而在抛出「谨言慎行」的帽子後反向变得「更狭窄」? ~~~~~~~~~~~~~~~~ 基督宗教内的天主教就是以天主教版的分版方式啊;但无碍於基督宗教总版「应该可po的 范围是最广」的看板属性。 假设基督宗教类若也跟佛教一样有第三个看板,在已有总版的情况下,要嘛就另行定位看 是教内哪个宗派的分版(如同天主教是基督宗教内的一个宗派一样),而不是反过头来让 总版变成某派(不管是东正教也好西方教会也好)的一言堂,来「谨言慎行」不准其他派 有理有据地写文批判「主流宗派」,敢写就水桶! 佛教内的大乘佛教也是以大乘佛教版的分版方式啊,但无碍於佛教总版「应该可po的范围 最广」的看板属性啊!想将佛法板再怎麽跟佛教总版区隔,那也应是在「范围上」看是要 变成净土宗专版、或任何宗专版(密宗信徒人数少撑不起一个专版,但还有其他宗的信徒 ~~~~~~~~~~~~~~~~~~~~~~~~~~~~ 人数较多啊)、甚至佛教史、佛教哲学版都行(因为历史、哲学都有研究性),而不应是 ~~~~~~~~~~~~~~~~~~~~~~~~~~ ~~~~~~ 盲从权威完全不可以佛教A派文献的证据突显与质疑佛教B派文献自我矛盾的「谨言慎行」 ~~~~~~~~ 的迷信式看板;也绝对不是反过头来让佛教总版变成某派(例如北传大乘)的一言堂,来 「谨言慎行」不准南传有理有据地写文批判北传,敢写就水桶! 那麽佛教总版版主这种不准佛教范围内的南传引经据典去批判北传的所谓「谨言慎行」的 治版理念,也行!请将佛教总版搬出国家「研究」院到其他院(例如「活动中心」院)去 ,那麽还至少逻辑一致! :   那麽这些人的状况若不处理,似乎就很难交代。 小组长说得很对。若是例如文章或推文讲三字经等等当然违规该桶;但我此文要建请参酌 的是: 若引佛门内南传的经、据佛门内南传的典,来「批判」佛门内北传法义的文章,可正当得 很、怎麽会叫不谨言慎行?不然基督宗教总版版风反而「不谨言慎行」罗? ps.基督宗教总版版规是说引「外道」文章去基督宗教总版批判,那就违规--因为没完没了 ,比如说用佛经、道经去批判圣经,可以po一百篇都批不完;这自然不符合基督宗教的「 主题范围」。可是拿基督宗教内的东正教的着作批判基督宗教内的西方教会的着作,哪叫 「不谨言慎行」而应被水桶?所以基督宗教总版版主才没有像佛教总版版主这样奇怪的治 版理念啊! 但在佛教总版,就被版主以剥夺研究自由风格的方式,认定用南传经典批判北传的大乘版 大藏经,叫做「不谨言慎行」。老话一句,这样的佛教「总版」(不是某宗「分版」本就 可以只接受自宗观点的情况而言),其实其主事者可以申请将看板搬出国家「研究」院, 另外找适合的允许同温层的同乐院(例如「活动中心」院内有各自的同人团体)去安置然 後继续自认「总版」也无妨,不是吗?这样就不会看到符合总版范围的研究批判文章而不 满、非欲水桶而後快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4.218.86.10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umService/M.1535336136.A.CC3.html
1F:推 uka123ily: 补充一下,基督信仰板开放删推文喔,没有真的很自由。 08/27 12:19
2F:→ CassSunstein: 我抓的焦点是:教内可各依教理互批 不被版主认为不妥 08/27 12:23
3F:→ CassSunstein: 使版主桶po文者~至於删推文?是放给po文者更大自由吧 08/27 12:34
※ 编辑: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27/2018 18:45:07
4F:→ kalestorm: 我都不知道经书会自己说话,还会解释自己是什麽意思 08/27 22:40
5F:→ kalestorm: 顺便补充, 基督教板可禁特定情况下的id推文或发言, 08/27 22:53
6F:→ kalestorm: 发文回覆 08/27 22:54
7F:→ kalestorm: 不知道这合不合你认定的"给po文者更大自由"的范围内? 08/27 23:06
8F:→ CassSunstein: 你回应得牛头不对马嘴~特定情况(ex.骂脏话的累犯) 08/28 01:24
9F:→ CassSunstein: 被禁止发言是一回事v.允许引教内经论批判教内多数派 08/28 01:26
10F:→ CassSunstein: 是另一回事 你好意思将不同情形混在一起做牛杂丸? 08/28 01:27
11F:→ CassSunstein: 上述ex.是举假设例 以证当然不是完全不禁~若是脏话? 08/28 01:28
12F:→ CassSunstein: 你若举出基督宗教版禁止东正教以教义批判天主教之例 08/28 01:29
13F:→ CassSunstein: 那还显得你有料-有就我所言举出否例-而不是只是抬杠 08/28 01:30
14F:→ CassSunstein: 须知ex.洗版可禁脏话可禁广告可禁..禁这些叫不自由? 08/28 01:33
15F:→ kalestorm: 可是该版规并不是若有做出特定行为,则禁止特定id推文耶 08/28 01:42
16F:→ kalestorm: ^得 08/28 01:43
17F:→ kalestorm: 而是若该id不小心犯或故犯三次版规, 之後就可宣告禁止 08/28 01:46
18F:→ CassSunstein: 所以这就彷佛三振条款吧?美国法律就有~美国不自由吗 08/28 01:50
19F:→ CassSunstein: 犯1次桶1次 累犯3次桶终身不得假释po文 这不就三振? 08/28 01:52
20F:→ kalestorm: 所以你认定的"给po文者更大自由",包含可删推文和所谓三 08/28 02:15
21F:→ kalestorm: 振情况下可禁该id推文和回文在内? 08/28 02:15
因为我抓的点就是「援引属於同一教的教内即便是不同派系的见解所做的某派系见解正确 与否的研究与批判,是合乎研究院的宗旨的、所以不会被版规限制的」的论述命题的背後 逻辑,而写文章给小组长参考。 这一点基督宗教总版做到了。所以我从这点来说,基督宗教版不愧研究院的研究自由。 然後请小组长反思佛教总版版主搞的迷信式的研究不自由。 基督宗教总版版主的版规没有「推崇教内『某派(可想像佛教总版版主心中的大乘)』的 (攻击其他教内法义,例如攻击阿罗汉或攻击弥勒法门的)经典集(可想像成佛教总版版 主心中的大乘大藏经)为不可质疑的范围,质疑这个范围内的任何不合理的文献都丝毫不 允许从『本教』范围内的其他宗派中找出强力立论来回应、批判」。 所以我说基督宗教总版的研究自由,对po文者做了比封闭迷信的佛教总版治版风格更大的 po文空间。是就此点而论,而谈此点的角度,天公地道。 但基督宗教总版仍有跟研究自由无干的处罚版规,比如po文「以其他宗教的教义的立场抨 击基督宗教」这个写出来大家都可同意「对於某个宗教版的教名范围」而言非常合理的处 罚规定。更别提如果po文用三字经骂其他网友...诸如此类的处罚规定。 上述基督教总版的相关处罚规定v.佛教总版对「佛教内其他宗派不能引佛教内的观点批判 佛教最大派编辑的自家版本的佛教文献的某些内容的不合理性」的「不谨言慎行」的处罚 ,你以为可以放在同一个「研究『自不自由』」的水平来看? 至於你紮稻草人耍话术所找到的「点」,比如你刻意装傻问的「若po文者的文章违反诸如 上述处罚规定达到三次,被处以终身水桶,这还叫po文有自由吗<-你一者知不知道重点在 处罚的『版规的处罚内容点』本身规定得合不合理?二者你要知道:美国法律就这麽搞三 振,你乾脆去唉说美国这个法治落後国家的三振条款不公不义、不许三振终身好了」的装 模作样「反问」想用这种稻草人自以为能攻击到我?你自欺就好,不必欺人结果连e网友都 欺不过。
22F:→ kalestorm: 如果是这样, 那我没疑问了 08/28 02:16
23F:→ eno4022: 人人应有选择"拒绝"的自由,这是我从某个老喜欢喊说 08/28 05:29
24F:→ eno4022: "拒绝我的诉求就是歧视"的族群身上学到的道理 08/28 05:30
25F:→ eno4022: 某些人应该自我检讨为什麽别人不想跟你讨论,而不是生气 08/28 05:31
26F:→ eno4022: 为什麽别人可以选择不理会你 就这样 08/28 05:31
27F:→ kalestorm: 完全不懂有选择拒绝的自由/应该自我检讨/别人不想和谁 08/28 06:44
28F:→ kalestorm: 谁讨论/谁生气不理会你等等这些,和基督教板的安心条款 08/28 06:44
29F:→ kalestorm: 版规有何关系 08/28 06:44
30F:→ kalestorm: 我提基督教板版规是想知道CassSunstein想比照基督教板 08/28 06:45
31F:→ kalestorm: 到什麽程度 08/28 06:46
承上所述,你装你的模作你的样所紮的稻草人,干我什麽事。 你历来自佛法板开始对我犯了几次这种可笑的自欺式稻草人性质的反问? 其实你的程度定位我大致看得出来(怪不得佛陀讲唯高阶者能看出低阶者):你的学校教 授教你具备了相当的搜寻文献方法,这是一回事,但你有没有从教授那边学到够深的思辨 能力?恐怕是另一回事。你浑然不知你在研究本质上(不是搜寻文献能力而言,是指也不 可偏废的以思辨能力而言)的不足之处(这也正是你还不足以出道的理所当然缘故),还 屡次紮稻草人自欺以为可突显你所不喜的对方命题的不合理云云--你有没有那麽有趣啊? 你在佛法板紮的还不够吗、你还没自觉你在明眼人里昭然若揭的搞笑之举吗? ※ 编辑: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28/2018 07:44:39
32F:→ kalestorm: 不知道也不懂你指哪些话是紮稻草人, 可一一列举. 我完 08/28 07:44
33F:→ kalestorm: 没办法自觉到喔 (虽然在组务板讨论这些好像是更大的稻 08/28 07:44
34F:→ kalestorm: ^全 08/28 07:44
35F:→ kalestorm: 稻草人?) 简言之, 「给po文者更大的自由」不是你的重 08/28 07:45
36F:→ CassSunstein: 你别继续装模作样了 我很上方写的「点」你是不看吗? 08/28 07:45
37F:→ kalestorm: 点 08/28 07:45
38F:→ CassSunstein: 我言"给po文者更大的自由"难道是你刻意想唬弄大家的 08/28 07:46
39F:→ CassSunstein: 的我主张连骂脏话的自由也有吗云云的稻草人?不然你 08/28 07:46
40F:→ CassSunstein: 的反问例子 跟我的命题何干~ 08/28 07:47
41F:→ kalestorm: 我不知道你干嘛要帮自己紮奇怪的稻草人 08/28 07:47
诚如e网友所言,你这种自欺行为很有趣。
42F:→ CassSunstein: 我就你02:15所言的下方的增补 你重新去看一遍 免得 08/28 07:48
43F:→ CassSunstein: 你一直跳针问我我早已在该段落回答你的内容 08/28 07:48
※ 编辑: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28/2018 07:49:35
44F:→ kalestorm: 我应该只问你一次,亦即所谓三振条款是否为你认定的给po 08/28 07:50
45F:→ kalestorm: 文者更大的自由, 不知道所谓一直跳针问你指啥耶 08/28 07:50
我直接用例子「依据你的逻辑」来同样反讽你这个没出道的半瓶水网友: 我国宪法第22条依大法官解释保障人民的行为自由,但竟然我国刑法处罚杀人行为, 刑法难道抵触宪法保障的人民自由!<--你怪叫的稻草人命题背後的反问逻辑跟这87%像。 你回去多念点逻辑与方法论的书吧。
46F:→ kalestorm: "想唬弄大家我主张连骂脏话的自由也有吗" 这就是我认为 08/28 07:51
47F:→ kalestorm: 你帮你自己紮的奇怪稻草人 08/28 07:51
※ 编辑: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28/2018 07:54:59 ※ 编辑: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28/2018 07:55:47
48F:→ kalestorm: 那应该是你帮你自己设下的稻草人 08/28 07:57
49F:→ kalestorm: 如果你对杀人的类比是骂脏话的话 08/28 07:57
论述得更清楚些: 我国宪法第22条依大法官解释保障人民的行为自由,但竟然我国刑法处罚杀人行为, 刑法难道抵触宪法保障的人民自由!<--你怪叫的稻草人命题背後的反问逻辑跟这87%像: 当我说「相比於很不保障人民行为自由的中共宪法而言,我国宪法保障了人民更大程度的 行为自由」,你对「行为自由」的「内涵」紮稻草人,自欺欺人地反问「我问你Cass,我 国法律处罚杀人行为,刑法对杀人行为的「处无期徒刑」的处罚难道是你所谓的我国给人 民更大的自由」!!!!! 这就是你教授交给你来搞笑的论辩能力? 还没出道的半瓶水小朋友,回去多念点书,你的昭然若揭的搞笑之举,连e网友也瞒不过。 ※ 编辑: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08/28/2018 08:02:34
50F:→ kalestorm: 另外三次不是终身水桶,是预先宣告禁止特定id推文/回文 08/28 08:00
51F:→ CassSunstein: 你去看看你所谓特定id被这样处罚是因为该id写了哪些 08/28 08:03
52F:→ CassSunstein: 违反版规的规定再说好吗? 08/28 08:04
53F:→ kalestorm: 我看不出来修改後和修改前有什麽差别 08/28 08:04
54F:→ CassSunstein: 所以这是你的能力层面的问题啊(摊手)~ 08/28 08:06
55F:→ CassSunstein: 处罚方式本来就可以有很多种(尤其在行政法领域) 08/28 08:06
56F:→ CassSunstein: 法学重点在认定当事人该被这麽处罚的构成要件合不合 08/28 08:07
57F:→ CassSunstein: 理 至於处罚方式(包含是否有预先限制)是处罚效果面 08/28 08:07
58F:→ CassSunstein: 你将我本来抓的点:佛版版规跟基版版规就构成要件面 08/28 08:09
59F:→ CassSunstein: 的合不合理探讨 以半瓶水程度跳针到处罚效果面探讨~ 08/28 08:10
60F:→ CassSunstein: 处罚方式更多元(纳入预防性限制)跟构成要件面的探讨 08/28 08:11
61F:→ CassSunstein: 何行为谓违反版规何干? 08/28 08:12
62F:→ CassSunstein: 基板对违规的构成要件不处罚东正教批判了西方教会 08/28 08:13
63F:→ CassSunstein: 至於佛法的违规构成要件认为南传批北传大藏经为违规 08/28 08:13
64F:→ CassSunstein: 总之1句话 你自己程度不足 该补念的书可多了(含法学 08/28 08:15
65F:→ kalestorm: 简言之, 处罚效果面的自由限制不在你「他山之石」的参 08/28 08:16
66F:→ kalestorm: 参照范围内? 08/28 08:16
67F:→ CassSunstein: 原理这类广义哲理)以免你论述出错还不自知还不受教~ 08/28 08:16
68F:→ CassSunstein: 我的文章正文处抓的点一直谈构成要件面 你眼睛不看? 08/28 08:17
69F:→ kalestorm: 那是看好推文提到你说删推文是给原po更大的自由 08/28 08:18
70F:→ CassSunstein: 我谈东面 你搞笑拿更多元处罚效果的西面反问我 干嘛 08/28 08:18
71F:→ kalestorm: 到 08/28 08:18
72F:→ CassSunstein: 就该点而论 就该点而论 确实给po文者更大自由啊~~~ 08/28 08:19
73F:→ kalestorm: 推文有提到顺便问 08/28 08:20
74F:→ CassSunstein: 你"不就该点而论"那是你的自由 但与我的命题无干啊~ 08/28 08:20
75F:→ CassSunstein: 换言之 帮你整理 我正文处谈构成要件面 但既然有人 08/28 08:21
76F:→ CassSunstein: 举删推文"这个点" 故我意指"这点"给了更大自由 08/28 08:21
77F:→ CassSunstein: 那也仅是这点而已 你问(这点)我就答(就这点而言)~~ 08/28 08:22
78F:→ CassSunstein: 这还是假设你不是藉机东拉西扯而言 因为本文焦点毕 08/28 08:23
79F:→ CassSunstein: 竟在正文处谈的版规认定违规与否的构成要件 08/28 08:23
80F:→ CassSunstein: 结果你半瓶水的程度以为抓到什麽漏洞 紮起稻草人 08/28 08:24
81F:→ CassSunstein: 开始将我谈构成要件面的旨意 跳针到紮我是谈处罚方 08/28 08:25
82F:→ CassSunstein: 式的稻草人 你干嘛? 08/28 08:26
83F:→ kalestorm: 那多半是你先假设"我在抓漏洞" 才会以为"紮起稻草人" 08/28 08:26
84F:→ CassSunstein: 一国或一版要建置预防性限制与否的规定 是该国/该版 08/28 08:27
85F:→ CassSunstein: 的本即不会必然违宪侵犯人权的立法自由 你到底懂否? 08/28 08:27
86F:→ CassSunstein: 你别自欺欺人了 这是假设你思辨能力没问题只是故意 08/28 08:28
87F:→ kalestorm: 我就是再问要参照他国到什麽程度 08/28 08:28
88F:→ CassSunstein: 抬杠而言 如果你不是刻意想抓漏洞 那也显示确实你思 08/28 08:28
89F:→ CassSunstein: 辨能力很差 丢你学校的脸罢了(幸好你的学校匿名) 08/28 08:29
90F:→ CassSunstein: 我正文处不是一直锁定:基板对违规与否的构成要件 08/28 08:36
91F:→ CassSunstein: 很符合研究自由精神地不认为教内各派互相批判是违规 08/28 08:36
92F:→ CassSunstein: 所以 我本来就讲这层面讲得好好的-但你半瓶水自以为 08/28 08:37
93F:→ CassSunstein: 有意义地跳针到处罚方式面--这是我正文处谈的层面吗 08/28 08:38
94F:→ CassSunstein: 我给你面子你问一点我就答一点 你不自知将跳针适可 08/28 08:38
95F:→ CassSunstein: 而止也就罢了 给颜色你就开起染坊 继续不自知地跳针 08/28 08:39
96F:→ CassSunstein: 锁定处罚效果面大举特举例子起来~你的程度是有多差? 08/28 08:40
97F:→ CassSunstein: 我正文处谈构成要件面的基板何以合理谈得好好的 08/28 08:41
98F:→ CassSunstein: 你这个半瓶水知不知道你的跳针之举 本身已先不合适? 08/28 08:42
99F:推 yaqqq: CassSunstein你有要出来选板主吗? 很有想法喔! 08/30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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