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an1997 (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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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这次Folklore版遴选版主程序是否合法?
时间Mon Jun 5 01:36:27 2017
按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第六条 新增版主
1. 已有板主之看板,由现任板主推荐具担任板主资格之板友担任板主。
2. 未有板主之看板,新任板主可由连署或看板投票方式产生。
显然的Folklore版已有一位在任版主,仅能以第1项选出新任版主,即 「由现任板主推荐具担任板主资格之板友担任板主。推荐程序由小组长订定,并由小组长进行审核。」
且 「该板板友若对新任板主之适任性有异议,可於新任板主上任一个月内,於小组组务板向小组长要求复决投票。」只适用於由第1项选出的版主
如按第2项的 连署人最低资格限制
(3) 全站文章发表数 5 篇以上或曾於该板发言。
见该版版主所发布投票文,当中最低要求5篇以上
显然的该版版主是依照第2项的最低要求徵选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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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增板主
1. 已有板主之看板,由现任板主推荐具担任板主资格之板友担任板主。
推荐程序由小组长订定,并由小组长进行审核。
推荐之必要流程由小组长於小组组规订定。
a. 该板板友若对新任板主之适任性有异议,可於新任板主上任一个月内,
於小组组务板向小组长要求复决投票。投票方式由小组长於小组组规订定。
若小组组规并无规范,则依下列规则进行复决投票。
(1) 小组长於小组组务板举办投票。
(2) 投票选项为 (a) 赞成 (b) 反对
(3) 新任板主所得之赞成票小於反对票,则不得续任板主。
新增此项复决规定。
2. 未有板主之看板,新任板主可由连署或看板投票方式产生。
a. 透过连署新增板主,连署之程序由小组长订定,且由小组长对是否通过进行审核。
连署人最低资格限制 (需同时满足):
(1) 通过本站身份认证。
(2) 上站次数 30 次以上。
(3) 全站文章发表数 5 篇以上或曾於该板发言。
补充说明:「曾於该板发言」包含发表文章、推文、嘘文及注解。
此为「最低资格限制」,小组长可自行提高门槛。
连署票数最低限制:赞成票 大於 反对票
下修连署资格与通过门槛,但小组长可於小组组规另行订定门槛。
b. 透过看板投票新增板主,投票之程序由小组长订定,且由小组长进行审核。
唯投票之程序需维持得票数高者优先之原则。
新增看板投票新增板主之规定,其流程由小组长於小组组规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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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knuukyo: 涵摄与引用错误了 06/20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