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gi (Yogi)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讨论] Ptt申诉制度变更(细节说明)
时间Tue Sep 20 12:49:21 2016
※ 引述《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之铭言:
: : 各位使用者好:
: : 为了精简申诉程序、提升管理效率,
: : 本站调整了板务相关的申诉流程如下:
: : 板主 > 小组长 > 群组长 > 板务站长
: : 可申诉到小组长层级的申诉:
: : 对下列板主行使的权力
: : 有异议者可向小组长申诉
: : 1. 看板文章管理权 请参考
: : 2. 制定板规权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 3. 看板隐板权
: : 申诉案所负责板主需要回避时
: : 小组长代为处理
: :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况外的申诉案小组长得不受理
: 水桶期间之执行,
: 不属於"看板文章管理权"之范畴,
: 属前三项之外的状况,
: 但事关使用者权益重大,若经通知板主後,仍有延宕或以拖待变之情形者,
: 组务会视为特殊事由要求处理。
: 非此类情况,请依本文所订之程序反映(板主 > 小组长 > 群组长 > 板务站长)。
但是根据 PTT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十五条(检举提出对象)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於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违反群组规范之违规行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当行为,於群组事务看版向小组长提出。
其他违规行为或小组长管理群组上不当行为之检举,於本站「违规检举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水桶期间执行的问题,说好7天结果桶8天算不算不当行为?
算的话,那麽根据上列站规应该是足以构成上诉的理由吧?
: : 申诉案所负责板主需要回避时
: : 小组长代为处理
水桶期间执行的瑕疵是负责板主所造成,而相关判决中他也是作为事件的原告角色。
既然是申诉相关案件的主要关系人,这也足以构成需要回避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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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5.227.3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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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yogi (125.227.37.163), 09/20/2016 12:51:01
※ 编辑: yogi (125.227.37.163), 09/20/2016 12:53:25
1F:→ nknuukyo: 你都不看人讲话的?已经回答过了 09/20 16:57
2F:→ nknuukyo: 还是我也要请你把眼镜擦亮一点? 09/20 16:58
3F:→ yogi: 你讲的我看了 但我不认为足以解决以上concern 所以再murmur 09/20 17:13
4F:→ yogi: 一次啊。反正就讨论嘛 就算没有交集也各言尔志啊 XD 09/20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