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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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yogi申诉回覆
时间Fri Jul 8 12:23:14 2016
对於您的问题回覆如下:
[不告不理释疑]
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跟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这两者看似讲同一件事,
但实务上却是有可能冲突的。
打个比方,
A内容就是明显不合於板旨,
如果这些A内容引发B批评,
B批评的力度超过其他CDE尚合板旨的内容(板主判断与共识),
这时批评的B文章(例如批评妙X文),
是否纳入不当文章的范畴,就有比较大的讨论空间。
因为不合乎板旨的A内容,本身发文於该板的疑义就很大,
然而它的判断理想上最好有『一定的共识』作为前提。
简白的说,
如果你很不喜欢某个教派的说法,
认为那是附佛外道之类的存在,
你应该用更理性更详实的方式,把种种疑点陈述出来,
让其他受众更接受你的说法,形成共识,
而在共识形成後,不论有无依板规处置,实际上这些文章的影响力也会骤减。
组务个人很不喜欢用『态度』诉诸一切的说法,
因为它的判断很主观,而且常常是无力进行论述时,才拿出来用的东西。
不过为了实务效果的考量,
或许可以多注意一件事:
如果用很激动的态度去把很多疑点用很确切的方式批判,
对方却还是很礼貌的回应时。
搞不清楚状况的一般受众,
他们对你发言的反应往往不会合於你们原本的诉求。
至於板务采『告诉乃论』法理为主,『职权主义』为辅,
这里组务大致是可以接受的。
虽明显不当的文章板主的确有主动处理的必要,
界限模糊的事件,由当事人或相关人提出检举,
这样的作法并不算太大的问题。
个人对板主方的建议是:
厘清何谓『明显不当』的教派特质,例如有个人崇拜现象等等,
将其纳入板规提醒,
若看某教派十分碍眼,觉得它侵犯到你的某些核心价值观,
该教派却尚未出现此类特质时,形式上则应给予尊重。
『告诉乃论』的讨论,也可以参考上一个判决文,恕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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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ha板主违规删除推文】回覆
按板规10.2,
未经原作者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他人文章及推文内容,而导致事实真相扭曲。
此处thismy板主修改他人之推文,似有不当之处。
惟板规10.2後有言,
(如果要删除推文,请先来信告知板主,待板主确认过後,再行删除。)
亦肯认板主有删除推文的权力。
不论此规定的形塑你们是否认可,
就板规上板主方是很难说其违规的。
故组务判断,与其说这是违反规定的问题,
可能更接近是价值观、道德、修养之类的差异。
虽然板主有权利删推文,
但如果以诚恳理性的态度采专文形式对板规提出建议,
相信thismy板主应该有容人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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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147.36.2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umService/M.1467951798.A.C51.html
※ 编辑: nknuukyo (27.147.36.22), 07/08/2016 12:24:44
1F:推 yogi: 关於删除推文的解释,这样是否意思是说板主在任何情况中都可 07/08 14:15
2F:→ yogi: 以删除自己文章中的推文呢?你的判决我接受,这条板规的设计 07/08 14:15
3F:→ yogi: 用意我以为是让板友可以在板主核可的情况下删除文章中或有违 07/08 14:15
4F:→ yogi: 规情事的推文,但是这个判例出来以後,是否会赋予板主在无关 07/08 14:15
5F:→ yogi: 板务执行的一般看板讨论中有过大的权力? 07/08 14:15
6F:→ yogi: 如果这样的球员兼裁判被认可的话,照板规有很多是板主权限的 07/08 14:21
7F:→ yogi: 规定,例如违规文字的认定,这样是否板主都可以依照其权限, 07/08 14:21
8F:→ yogi: 而在当事人是自己的时候也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处置,而也被认定 07/08 14:21
9F:→ yogi: 是合於板规规定? 07/08 14:21
10F:推 thismy: 当公告写清楚 只讨论a事件,其他事件勿涉入时.... 07/08 15:25
11F:→ thismy: 版友仍无视邓明,一再触犯板务文章,早就违反规定了。 07/08 15:25
12F:→ thismy: 若公告的内容版友可以无视,还怎麽管版? 你还是别闹了 07/08 15:26
13F:→ thismy: 佛法板不是你家,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 07/08 15:27
14F:→ thismy: 正如小组长说不可回公告文,你回了又在那吵可以讨论 这是? 07/08 15:28
15F:→ thismy: 请学会遵重好吗? 07/08 15:28
16F:推 yogi: 你那篇文章标题不是公告。 还是说只要是板主发表的文章一律 07/08 15:45
17F:→ yogi: 视同公告? 07/08 15:45
18F:→ yogi: 既然不是公告 我就不把里面你写的东西当作公告的效力看待, 07/08 15:46
19F:→ yogi: 只当一般板友讨论看待 07/08 15:46
20F:→ yogi: 你可以不必现在急着去改标题 我都有存档备份 07/08 15:47
21F:推 thismy: 一样,我的内文就是讨论板务,少在那扯蛋 07/08 16:32
22F:推 thismy: 一固普通板友先在内文写 不欢迎XX讨论,还故意去闹时 07/08 16:34
23F:→ thismy: 我也会容许他删文 搞那麽多东东是为了什麽 呵 07/08 16:36
24F:推 thismy: 好好的虔诚学佛 为一口气在闹像个什麽 请平静你的心... 07/08 16:39
25F:推 yogi: 所以板主发板务讨论文时 内文视同公告的效力吗?我没听过什 07/08 16:46
26F:→ yogi: 麽行政院发言人的话等同行政命令之类的例子呢。我推文也只是 07/08 16:47
27F:→ yogi: 要讨论板规的讨论不应该被排除,你要觉得这叫闹那也没办法 07/08 16:47
28F:→ yogi: 一个心无法平静下来的人,看到别人的理性发言也都只会觉得是 07/08 16:48
29F:→ yogi: 来闹的吧。 07/08 16:48
30F:推 thismy: 就算是版友,你也是应该被删 还要再次教你? 07/08 17:37
31F:→ thismy: 不告不理还不够丢脸?尽拿一些没问题的事想上诉 07/08 17:38
32F:推 yogi: 你看看你的态度。申诉检举本来就是体制内规定的管道,有申诉 07/08 17:49
33F:→ yogi: 有检举就有胜败诉,你作为一个执法阶级的板主是这样在嘲讽申 07/08 17:49
34F:→ yogi: 诉,这就是你的高度罗。 07/08 17:50
35F:→ yogi: 当一个在看板都规规矩矩照板规在讨论 遇到争议也规规矩矩照 07/08 17:51
36F:→ yogi: 相关规定提出申诉的乡民在行使他的权利时,你就是用这样的态 07/08 17:52
37F:→ yogi: 度在嘲讽它人行使权利。你的确不适任板主。 07/08 17:52
38F:推 thismy: 大多数版友觉得我适任就够了,你慢慢找新东西上诉吧 07/08 18:11
39F:→ yogi: 我没有在上诉啊 我现在单纯在管道内发表我对判决的想法。 07/08 18:12
40F:→ yogi: 至於是不是多数板友觉得你适任那也不是重点。你的言行态度才 07/08 18:13
41F:→ yogi: 是定义你自己格调的决定因素。比如说川普应该也很多支持者 07/08 18:14
42F:→ yogi: 不过他的格调在哪则是另一件事。 07/08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