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kky (小朋友~我是前列腺姐姐)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申请看板]耶稣基督後期圣徒教会
时间Sun Nov 9 21:18:09 2014
刚顺手 Q了几个支持连署的 ID
就找到五个发文没有两百篇
就现有我对「群规」的理解
连署人必须要有两百篇的发文才有公权
1.不论类别各新成立看版之连署门槛为赞成者超过或等於40个连署"且"大於反对连署
有效连署:﹝符合连署人资格之连署﹞
我自己是一直认为群规这条太不切实际应该要改
但我写数个月前写信去给群长...
然後... 群长後来就辞职了...
要破例(魄力?)好像也不是说不可以
但另一个小组长不在
如果要「假装」没看到这条群规我也得问他拉他一起死
或者我再想办法去跟群或站方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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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177.42.197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HumService/M.1415539091.A.0C3.html
※ 编辑: pokky (180.177.42.197), 11/09/2014 21:19:49
1F:推 t0444564: 个人觉得要降低门槛, 至少要有五十篇文(? 11/10 19:31
2F:→ pokky: 刚刚去查了一下 群组长那边在九月的时候调降过门槛 11/10 20:51
3F:推 csss22221041: 我发现我的文章只有34篇 那我应该也不能连署... 11/11 03:40
4F:推 neohippie: 我的发文数是......0. XD 11/11 09:36
5F:推 saniblue: 那只能找资格符合的在连署,不过media做人失败成这样 11/11 10:25
6F:→ saniblue: 之前大家都帮了他之後後悔死了,现在应该更没人肯帮连署 11/11 10:25
7F:→ saniblue: 他之前自己也说再也不去基督版,我们该做的都做了 11/11 10:26
8F:→ saniblue: 我只能说:仁至义尽 11/11 10:26
9F:推 csss22221041: 如果他当初没提议改版名 11/13 04:52
10F:→ csss22221041: 说不定还有人会声援他...现在难了 11/13 04:54
11F:推 ayuperfect: "拉他一起死" XDD 11/14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