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knuukyo (开枪~关门~沙勿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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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请] 多重帐号查询
时间Wed Jul 24 23:54:08 2013
: : 故此案不属於累犯,且未有重大犯行,因此不符合送查多重帐号之要件。
:
: 听不懂。
:
: 哪一篇公告有写说
:
: 累犯且有重大犯行 是送查多重帐号之要件?
:
:
:
: 如果这是本小组自创的规定
:
: 烦请小组长公告後实施 感谢您。
:
小弟是猜法益衡量原则,亦即一般人讲的比例原则,
如果当事人所有的"申请并使用多重ID"之自由,
对於某板之经营有严重且显然为故意之危害
(就是并非只是换错帐号的错误,而是故意以新的ID网路身份为不当之行为)
这部分应该就有送查多重帐号的适用。
个人猜以目前sitos跟pokky的心证来看,应该还没达到是违背比例原则的程度,
故当保障其"使用多重ID之自由",
目前现行PTT之习惯是不欢迎多重ID帐号,
但特别的是:却也不直接限制一个信箱一个帐号(即可以一信箱申请多帐号),
故从以上两点事实应该还有讨论空间,
道板上也有很爱用双重ID的人物,
且洗板行为恶劣,多有变相暗示其为"特殊人物"之嫌,
不过目前尚未比照他板使用:"不受欢迎名单"的作法。
以上供作参考,
不妨讨论看看怎样作对大家更明确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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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案-盖翻案者有掀桌子之冲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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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7.147.33.198
1F:推 thismy:不对 站规有明言说一个人可拥有3个帐号~~~站规都说可以了 07/25 03:42
2F:→ thismy:差别只在於 你这双重帐号有没有违规,如此罢了 07/25 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