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p6g4 (陈试)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讨论] 对一贯道板的申诉
时间Fri May 17 13:39:34 2013
※ 引述《GFDS (on diet)》之铭言:
: 累犯定义在法律上是
: 受有期徒刑之执刑完毕,或受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一部之执行而赦免後,
: 五年以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时,称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 换到现实生活及PTT常理来看 第一次被水桶叫累犯 怎麽都说不过去吧
: 板主虽然有自由心证 总不能连这个都自己定义吧
同感,至少在词意解释上不能自己定义
依照法律来看
即使法官这样判
若被判者不行,觉得解释有问题
那麽可要求大法官解释条文
因此版主这样判,不是唯一结果
我们觉得这解释有问题
若版主坚持自己的定义
那麽请 组务 这边进行解释与裁定
: : 而之後在板上及的其他文章也有部份踩在板规边缘及违反板规,但碍於当时板主群
: : 人手不足,加上本人与另一板主并未上任,因此当时情况没有积极判决。
: : (这麽做是主要了解本次判决板友是怎样的习性及行为,之前所违反内容并未在此判决内)
: : 因此以上的行为及状况,板主群讨论板友GFDS本次为累犯身份,无法以初犯去执行处分。
: : 而板友tp6g4部份
: : 当初会判决累犯是因为多次在文章里以"知法犯法"的行为PO文挑衅板规
: : 其内容如下:
: : "可能会触犯版规,但我还是要跟大家说一件事情"
: : 及在这之前还说"这篇标题下得太过耸动了 但是我觉得不得不讲 这篇文算是上面那篇文
: : 的补充版"
: : 很明显的表示出,板友tp6g4了解板规,也知道会违反板规,但是却表示要照常违反,所
: : 以板主群无法对板友tp6g4以"完全不知道板规或是不小心误踩板规的初犯相提并论",毕
: : 竟不符合初犯的行为,加上在现实生活及PTT常理上,知法犯法是要加重处分。
简单来说
前面做错事情,就请立刻处罚
不要拖到後面一起清算,还说「你已经是重犯了」
在没有「罪行处罚」的前提以下,还能说「重犯」
个人不能理解w版主的逻辑感
日後必定会连署罢免w版主,避免版上风气越来越差
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发生「出了车祸不小心撞伤了人,因此法官把过去所有犯罪
纪录(例如闯红灯、没有二段式左转)全部一起处罚」的状况
还继续解释说「他是累犯,要加重处罚,吊销执照,不准开车」
: 他当然了解板规 我也是 只是我们不了解的是板主自由心证在哪里
: 依他文章内容来看 他觉得可能会违反的板规叫做谤道毁佛
: 可是有人贴文说观世音菩萨讲一些伪科学的东西
: "在叩拜 皇母当中,全身会引发核子分裂反应"
: 这种东西没有毁佛 反而是点出道内缺失的在谤道 怎麽样也是说不过去吧
: 佛祖也不是这样教我们的
G网友的论点与我相同
而一贯道版主群已经下定裁示
认为「踩在边界上,进行警告」
尽管被警告,个人还是很不爽
但就谤佛这一块我觉得版主已有交代,可以不用继续做解释
: 那在法律上初犯的定义为第一次犯罪而经判决确定者。跟知不知法无关
: 现实生活及PTT常理上 判决上并没有什麽知不知法的道理
: 甚至我想在PTT常理上 我们不太应该被水桶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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