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HumService
标题[讨论] 匿名检举制度之利弊
时间Mon Apr 29 02:00:06 2013
※ 引述《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之铭言:
: sitos小组长道安^^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如果类似的推文,有人检举,但板主认定没有违规,足以说明标准不一,就值得再议。
: : 但能不能翻案我不知道,要等看到内容之後才能判断,现在说能或不能都言之过早。
: 首先,由於佛板之检举系采取私信匿名制,因此除了板务与检举人之外,
: 其他的板友是不可能得知整个检举案件的处理过程的。说白一点:
: 一、是否真的有人检举?
: 二、板主要不要受理?有没有受理?
: 三、受理检举之後,板主个人的认定标准?
: 四、板主能不能自行举发?
: 这些状况,都不是一般只看得到台面的板友所可能得知的。
: 在攻防条件不对等的前提下,板友纵然据理,亦是无法可争。
: 本人一向尊重体制,也十分感谢小组长们及各位参与讨论的板大、板友们的关心。m(_ _)m
嗯,这的确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现在许多看板都允许以私信的方式,
对看板上的看板违规行为进行检举。因此的确如你所说,除板主与检举人之外,
其它的板友可能无法知道整个检举案件的处理过程,也造成接下来的问题。
有监於板规在制订的时候,可能不会将许多的细节纳入,而板主判罚的标准,
除了板规明文的规定以外,也有赖先前的判例建立更具体的标准以供板友参考。
在检举处理过程无法被众板友知悉的情况下,判例的效果将受到限制。
从整体的板务处理来看(不是针对佛教板),这的确是一个制度面上可以讨论的议题。
如果对於这个议题有什麽具体的建议,希望你可以先提出来,看是不是能够有所改进。
当然想出来的方法,若是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又不致於有其它不良的後果,
小组长会再和各板板主讨论,看是否可以将这些方法应用到本小组的各个看板。
: : 呃,目前我也不知道标准是什麽。但就我的理解,板规似乎是 AHJKL 前板主订的,
: : 但是现在却交由 buddhanature 板主及 flamerecca 板主来执行,标准应该需要讨论。
: : 我是希望在下一次引用先前有疑虑的板规来判决前,能够把标准讨论清楚,请板主协助。
: flamerecca板主似乎对於现行的佛板板规亦有不少意见。
: 毕竟佛板是一个公开的讨论区,而不是隶属於某些特定族群的交谊板,您说是吗?
: 期待佛板能够蒸蒸日上,不宜再让一般板友,甚至板主们产生不正确的刻板印象。
: 影响一般人对佛教徒的观感,甚至阻人善缘,皆是我之罪过,再次顶礼。m(_ _)m
对於佛教板的板务管理,应由板主来处理。就不另外回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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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
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约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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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1F:推 thismy:难、难!私信的话,死无对证下,什麽话都随板主说。 04/29 02:06
所以才说如果有好的建议可以提出来。
至少我现在觉得,用最简单的方式,强迫所有检举一定要在板面上进行,
对於板面秩序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不是可行的方法。
如果有好的建议,希望可以踊跃提出来讨论。
2F:推 thismy:在板上检举,才能对所有板友达到公平的对待呀。 04/29 02:12
我觉得这样做有几个顾虑。
1. 板面上如果有很多检举文,对於无关的板友是一种干扰。
2. 检举人如果不愿意表明身份,就没办法进行检举。
3F:→ thismy:真要私信,我有一建议,私信必须不经改的转录到小组长信箱 04/29 02:13
4F:→ thismy:这样就没有作假的成份了~~~~ 04/29 02:13
如果有板务的需要,应该可以另外找地方,信箱不是很方便的工具。
但这样其它的板友一样看不到,似乎没有解决原本所说的问题。
※ 编辑: sitos 来自: 122.116.24.61 (04/29 02:18)
5F:推 thismy:不对,万一板主没转给小组长怎办...... 04/29 02:15
6F:推 flamerecca:说到这我有一建议 申诉文不可修改 04/29 02:15
7F:→ flamerecca:不然怎麽知道他原先申诉了什麽 04/29 02:16
可以麻烦另外开一个标题来讨论吗? 混在一起回应不太方便。谢谢。
※ 编辑: sitos 来自: 122.116.24.61 (04/29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