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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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buddhanature) Re: [建议] 废止佛教板(Buddhism)板规第七条、
时间Fri Dec 7 01:30:00 2012
报告小组长:
caselook 道安~
※ 引述《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caselook 信箱]
: 作者: 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
: 标题: Re: [建议] 废止佛教板(Buddhism)板规第七条、第八条
: 时间: Thu Dec 6 22:39:40 2012
: 佛板板规第七条与第八条的争点,系附佛黑名单中的合法立案宗教团体,是不是第七
: 条中所定义的「社会善良风俗之任一宗教信仰者」?依据我国人民团体法及相关宗教
: 法规立案的宗教团体,凭什麽说人家不是「社会善良风俗之宗教信仰者」?如果只是
: 关起门来批评别人,在不妨碍他人自由的前提之下,是属个人的言论自由范围;但
: ptt的讨论板是公众场域,如此明目张胆的「贬抑」其他宗教团体,不但已侵害他人
: 的名誉,也犯了佛教中「自赞毁他」的口业。
在下在上一篇论述已表明:
论点:
不符合佛经内容但依附佛教而活的团体,自然称附佛争议
合於宪法规定是他们的事,不符佛教教义就是不符合佛教教义,
本板讨论的是佛经与佛教教义;不符者其网路连结自然是有违佛教教义之内容。
在本板亦没有讨论之必要,因为本板非 "附佛争议教之讨论板"。
--
对於caselook所言: "说人家不是「社会善良风俗之宗教信仰者」"
这根本是子虚乌有的事,从头到尾都没提到他们不符宪法规定,或不是善良风俗宗教信仰
者。
上文中,本人还提到是符合宪法的团体。
caselook这种污蔑在这里好像可以无事收场?
但在佛教板,根据板规是罪加一等,另加一罚~
陈述出既有事实既无毁谤,也无污蔑。讲附佛团体不符佛教教义是有所本,
也无caselook所言 "自赞"的嫌疑或"毁他"名誉之嫌疑。
caselook在此所指陈,已符合 诽谤之嫌。
---
刑法第 310 条
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对於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於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
对於所言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
本佛板所设定之附佛争议:如有不实,欢迎指出,
如没有不实,也欢迎来信讨论请教,能据理及据佛经驳斥不实者,就撤除附佛争议名单,
无法驳斥不实者,还是会留在。这点先前在本佛板已有范例讨论过,大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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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look:如此明目张胆的「贬抑」其他宗教团体,不但已侵害他人的名誉,也犯了佛教
中「自赞毁他」的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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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本板:
如上所述,本板是严禁攻击其它合法登记之宗教,但若是该宗教的教义有依附佛教教里,
(如须深盗法案例)、又或者是从佛教分宗,自然应公开受佛教徒检验之理。何况是自称已
得道、成佛的人?
也就是说除了该宗教有依附佛教教里(如须深盗法案例,本身就为佛陀所苛责)
只要板友们的言论不涉及到法律层次,如毁谤等,对事不对人,自然也在言论自由里头,
故归类於"争议"名单,而不是直接所说的"「附佛外道」的黑名单"。
是网路上常见的"正反方争议宗教讨论"(请google),本板已使用中性字眼"争议"二字。
至於该宗教是不是真的是「附佛外道」,本板不作任何评论,依照佛法僧戒的定义,交由
板友们自行去判断,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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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见caselook对於本板附佛争议之定义并不清楚。
: ◎关於「外道」的说明
: 佛经中的「外道」,系专指古代印度的婆罗门教派,称为「六师外道」,後来逐渐
: 分化为「96种外道」,其中有许多是被佛教视为「邪命外道」的教派。现代社会中
: ,印度本土已无所谓的「外道」了。佛教内现代的定义是「心外求法,名为外道」。
: ;佛板板规第八条特别区分「附佛」与「外道」,是把世界上除佛教以外的所有宗教
: 皆视为「外道」,这是「以古贬今」,真是愈描愈黑。
「六师外道」只是代表,
富兰那迦叶、末伽梨拘舍梨子、删闍夜毗罗胝子、阿耆多翅舍钦婆罗、迦罗鸠驮迦旃延、
尼乾陀若提子等六师。
并非专指古代印度的婆罗门教派。
佛陀创立教团後,即称他们为「外道」。关於外道的种类,
诸经论所举甚多,有九十六种或九十五种外道的说法。
并非caselook上述所言。
以上可详阅本板:13-2-7-1
并非caselook所言: 其中有许多是被佛教视为「邪命外道」的教派。
因为邪命在佛门另有定义,有没有邪命跟是不是外道是两码子事。
「心外求法,名为外道」。是大乘禅法自古以来至今的定义,
并非是caselook所言现代而已。如果是caselook所言[现代看法],又如何以古贬今?
真是颠三倒四。
以上这些事实足证明caselook对外道定义不清,
佛经里,诸经论都有论述外道,本人在上篇已有举例,在此不赘述。
简单陈述一下:
[外道]:即是修行人,这些修行人非用佛经为依据来修行,就称外道。
: ◎「附佛」与「争议」
: 「附佛」一词含有「贬抑」,是无庸置疑的。至於「争议」,岂能因为「争议」而禁
: 言?讨论板设立之目的,就是提供一个公开交流的资讯平台,又不是私人聊天室;且
: 此类「争议」并无符合社会通念之公开标准;敢问「附佛争议」是那一种争议?我国
: 有那一个具公信力之官方机构公布过「附佛外道」的黑名单?不要再诬陷中国佛教会
: 了,请看下面连结: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40603656
: ptt佛教板已成为散布谣言的温床,这不止是伤害佛板而已,正信佛教亦受其累。
本人从未在言论中或佛板板规中提及 中国佛教会,
若指本人有提及 中国佛教会,才是诬陷本人。
[附佛]团体若是事实,无所谓贬抑,若不是事实,可据理力争,欢迎据理力争。
佛板的[争议]议题:放生、吃素已在板规规范不能再po,故非仅止附佛争议不能po
要问附佛争议是哪种争议,请自行详阅范文,勿浪费大家时间,时间就是生命~
: ◎佛教「三法印」
: 所谓的佛教「三法印」是「苦、无常、无我」,如果说违背这三大原则的都是
: 「附佛」,那麽「极乐世界」是讲「此间无苦,唯有众乐」,是不是也违背了「三法
: 印」?佛经内容浩瀚如海,广博耆宿大有人在,我辈又何德何能?连驴都没看过,也
: 能指着和尚骂秃驴?
: 现在的佛板,别说讨论其他宗教了,连提到「上帝」都不行,不明究理者还以为佛教
: 徒皆如此偏执,真是「三世佛冤」啊。
佛板并非不能讨论其他宗教,这在上一篇文已陈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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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为与佛教教义比较或讨论者,例如外道教义属五戒十善人天之范围,不受此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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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look无视本板第八条板规,然後来说本板不能讨论其他宗教。
然後又说他想废除第八条板规,这是什麽逻辑?
本版并未完全限制[上帝]议题,是有条件开放上帝议题,可与佛经内容做比较陈述。
若要完全不使用佛经,何不去基督板或天主教板陈述?
何必来佛教板陈述上帝议题? 不遵守佛教板板规,然後指陈说不能提[上帝],真是可怜~
违反第八条板规後才想来废除第八条板规,真是
其心偏执,其心可诛~
然後caselook还认定他人会认定佛教徒偏执,这难道不可笑?
这个论点上一篇也已陈述过。
: ◎自由的滥用
: 我国法律对於各项自由之保障,已十分完备。若有兴趣,可至ptt法律板发文请益。
: 要提宪法第23条,需具备相当的要件,请勿引喻失义,贻笑大方。
: 况且,禁止引用网路连结,已违背我国着作权法之合理使用规范。
: 引文而不注明出处,才是要不得的剽窃行为,身为板主,不可不知。
[引喻失义]一词不是这样用法,上述这样用才可笑。
至於提宪法,没人规定不能提。
本佛板第二条规范
第二条:(转载)
非经原作本人同意,不得於贴文或於推文中,公开私人水球、信件、照片或个人资料
;惟分享佛学资料时,网页或部落格本有之寺院或僧众资料不在此限。(若是转贴文章,
请附资料来源或连结:转贴文章前请先徵求原作者同意,以免触法。)
并没禁止引用网路连结,而是鼓励引用。
只是於第八条另有规范,请勿将"但书"看成主要规范。
足见caselook并未熟悉本板板规而大言凿凿却失当。
: ◎本人在被禁言之前,曾於11/16致函AHJKL板主,建议佛板最好不要以板主的自由心
: 证来裁量,并建议可开放嘘文,限制推文数,纯粹从技术面来维持板面的正常运作,
: 相信B板主亦知此事,且回信给本人,但却公然指称:
: 『但在被禁言前,caselook从未来信讨论过,请知悉。』
: 且本人在提出板规建议案之前,亦已事先以站内信告知佛板两位板主,相关信件往来
: 皆有备忘,可提供给小组长及众板友参考。至於本人遭禁言一事,不是本人提案的目
: 的。本人在12/3被水桶之後,亦致函B板主,向其请益「无相念佛」一文有何违背佛
: 经之处?B板主只表示,附连结即已违犯板规,他只是依板规执行,对於裁量基准,
: 只字未提。相关信件,本人亦有备份,可付公评。
本主题乃讨论第七条板规,第八条板规,
本讨论串里,讨论的系指这两条规范。
我所言"但在被禁言前,caselook从未来信讨论过,请知悉。"
乃指caselook被依佛板板规第八条禁言前,从未来信讨论过第七或第八条相关板规。
何以caselook又变相,指其他讨论事宜? 讨论嘘文与这两条规范(第7和8两条)有何关联?
实在不懂caselook这种辩论策略和手法的目的究竟为何?
既然谈到嘘文,不引用证据说话,实在对不起caselook,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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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caselook来信部分有关嘘文建议内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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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是纯嘘无推,或嘘数大於推数二至三倍以上者(比例可订於板规),
板主可依嘘文数删文、劣退,甚至外加水桶。
2.若是推嘘相伯仲,此为争议文。在推嘘文各达10次以上时,板主可
锁文处理,禁止再对该文内容进行讨论。为何是10次呢?因为10次
推或嘘是优文或劣文的标准,因此以10次为判断基准。
3.使用推嘘文作为管理的标准,不但简单易行,而且不会产生一言堂
的流弊。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死」,咎由自取者,自得果报。
4.此法亦不必担心「群众暴力」,因为争议文可以有效的制止。对於
纯嘘少推之文或纯嘘之文,板主可依劣文内容公告讲评,寓教於诫。
--
先撇开嘘文议题,这里是讨论争议文
从以上这四点来看,caselook认定争议文可锁文处理,与他在此讨论串
辩驳不该有设定 [争议],板主无权自由心证,实在是两个极端角度,也实在是自掌嘴巴。
因为设定[争议]本身就是自由心证的一种表现。
他在此建议文中,振振有词认定 设定争议文可以有效制止「群众暴力」,
然後在组务板建议又要本人或佛板废除争议话题或附佛争议,
奇怪,这是什麽样的一种人?怎样的心态?
: 兹节录如下:
: 『依佛板板规第八条,依情节轻重禁言,最高以三个月为限。
: 「无相念佛」一文系纯粹之资讯分享文,不知何以首次初犯
: 即处以最高罚则?是否情节轻重之认定全凭板主之自由心证?
: 若板主认为该类资讯不宜於佛板分享,可迳予删文,
: 但既未事後警告,又直接判处最高罚则,请问裁罚基准何在?
: 综观佛板板规第八条之意旨,主要在禁止附佛外道之言论,
: 然此言论审查机制是否确当?是否违反我国宪法言论自由之保障?
: 尚有讨论之空间。身为板主,更当谨慎从事。』
: 再次重申,本人对佛板板规之建议与遭禁言一事,并无直接关系。
: 先前佛板板规1.3版之第八条罚责,系禁言八周(佛板文章ID:#1EXmVcY1),
: 现行板规则是三个月,加重处罚之作为,足以证明争议不减反增,人心思变之趋势。
佛板板规规范,凡违规无事先警告之必要性。
首次初犯,还是该被罚照被罚~
不过,本人警告过你好几次,A板大也警告过了。
佛板第八条规范,前板规是禁言八周,现行板规是三个月,
改了规定,就照规定走,你先前不戴安全帽没被罚,是无相关罚则规范
现在不戴安全帽骑车被罚,难道假装可怜还要讨警察便宜,要警察便宜行事?
caselook来信当中说:自己应当被劣退,这里又不服?
按过往案例,凡违犯本板第八条板规者,都是最高罚则,恕无法宽宥。
caselook你又无心忏悔,不适用本板规范忏悔条例,恕无法减刑。
另外,
有人在佛板上po文,认定佛板板风丕变,
#1G9d7c2E 内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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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好几年没来看佛教版了
不来看佛版的原因,是因为我当初觉得,佛版中的言论,
邪说魔说泛滥,似乎有些人有意的,想透过佛版,毁人慧命
就像世尊所预言的,身着袈裟以坏佛事。
没想到今天读了几篇,似乎有了很大的不同。
这几年是怎样努力,可以做出这麽大的改变呢?
我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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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caselook认定的却与他人相反? 真是怪哉怪哉~
caselook板友说话与事实实在相差太大。
本人在此建议,绝不可轻信。多方求证方可信~
-------
在此重申:外道并非像caselook所言,因为他的说法并非佛教观点。
争议或附佛争议本佛板也有规范,caselook来信中也认定判定争议有必要。
本佛板并无限制任何外道(其他宗教)人士来本板po文讨论佛教事宜。
讨论其他宗教,可至其他适合板面;讨论其他宗教与佛教之教义差异不在此限。
也就是可以讨论。
本佛板长年以来附佛争议议题没断过,12月5日又有一篇,
#1GlpN0jm,17579 *1212/05 becomesonumb □ [讨论] 妙禅 月经文
皆是板友发心po文,以揭弊心态或讨论请教方式,可曾被禁言?
这些都会汇集收录供板友参考。
若无意讨论,如caselook违犯本板第八条板规之文章,仅贴网址和附佛争议
岂非明知与佛教观点相异,不说自己要讨论什麽,也不po心得,
而变相宣传与佛教观点相异文章?
注意:违犯本板第八条板规是看犯意和动机,不是看有没有讲附佛争议
即使所贴之文章这个部分如理如法,
其网页连结内容非法或非教观点,也已在佛板板规规范过了,
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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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式 板 规:=============================================================================
受规范之范围:文章标题、文章内容、推文、签名档等。
第二条:(转载)
若连结文章违犯其它条款,如
第七条之故意制造纠纷,挑衅或针对特定对象进行攻击等等,板主亦得引用其它条款而禁
言之。
违反上述任一规定者删文并禁言1月。累犯禁言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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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乃证明本人判决caselook一案之依据准则~
至於 caselook扭曲 "言论自由" 的定义,在下无法认同,在下已於上篇论述,
此地容不再赘述。
在下也已在此回覆过caselook许多怪问题和假设,
如有新事证,欢迎caselook提出讨论,如没有,恕在下少陪。
如有再提供证词需要的话,请组长来信或来板告知在下。
祝 无碍~
buddhanature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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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龙王。当知菩萨有一法。能断一切诸恶道苦。
何等为一。谓於昼夜常念思惟观察善法。
令诸善法念念增长。不容毫分不善间杂。
是即能令诸恶永断。善法圆满。常得亲近诸佛菩萨及余圣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39.199.218
※ 编辑: buddhanature 来自: 36.239.199.218 (12/07 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