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unicht (请叫我优布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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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文章代码(AID): #1CSev4wu的处理方式
时间Wed Aug 25 19:48:19 2010
※ 引述《pds1 (正义必胜)》之铭言:
: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铭言:
: : 或许我说明的不够清楚
: : 那我直接引用文句 说明更直接一点
: : 法官在与当事人间有特定关系存在致有审判不公可能性存在时,必须回避审判。
: : 这是你的前提
: : 然後你的後面接着说
: : 现今佛版两位副版主皆由原版主任命担任
: : 却要求另两位副版主来受理原版主与当事人间之争议
: : 为何你会从我们是b版主任命的
: : 导出我们之间有特定关系
: : 并且致有审判不公的可能性?
: : 这是不是一种很奇怪的刻板印象呢?
: 因为你的权力来源就是B版主任命,
: 单就这一点你就不适合处理B版主与他人间的争议。
: 这不是讨论你实际上会不会,或你是不是这种人,
: 而是从人性来看,你是否有不公的可能性,如果有这种可能性,
: 这种可能性就是制度上应该被避免的。
: 与什麽刻板印象毫无关联。
组务方面在
#1CSgO6Kh篇已经说明过,所以请不要再就在这个议题上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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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经
在天我等父者,我等望尔名见圣。尔国临格。尔旨承行於地,如於天焉。我等望尔,
今日与我,我日用粮。尔免我债,如我亦免我债者。又不许我陷於诱惑。及救我於凶恶。
亚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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