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请支持安乐死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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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文章代码(AID): #1CSev4wu的处理方式
时间Tue Aug 24 23:04:42 2010
※ 引述《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之铭言:
: ※ 引述《meblessme (请支持安乐死自由化)》之铭言:
简单来说
站务方一向不主张多用分身
也不是每个人都爱用分身 拥有分身
而且 分身也不一定有发文权限
我相信以分身进行申诉并不是站方愿意看到的
重点是
今天一个案子已经合理的依规定申诉到组务来
却被驳回处理
公开申诉行不通
私信申诉又无法受公评
时间的拖延 裁决者的变异
对於一个已经没有公开发言权的申诉者来说
是一件非常不公平的事情
今天换作是你
你真的能接受吗??
既然是按规定申诉到小组长这边来
当然是应该由小组长作最终裁示
若裁示理由不服再上诉到群组长
这样才符合层级申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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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最可悲的一件事;
莫过於人世本来就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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