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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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文章代码(AID): #1CSev4wu的处理方式
时间Tue Aug 24 22:49:48 2010
※ 引述《meblessme (请支持安乐死自由化)》之铭言:
: ※ 引述《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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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请看好板规,再来麻烦小组长好吗?
: : 我看了一遍佛板的板规,并没有规定不可公开於板面。
: : 03. 对於处分不服者,得采公开或来信方式,向所有版主群提出申诉。关於涉及特定
: : 个人权利之违法行为检举,检举人对於版主所作之认定不服者,亦同。
: : 如不服版主二审结果,被检举人或检举人得向组务版,依相关规定程序提出申诉。
: : 以上转自佛板板规....
: : 请 TBOC 回到板面上,再看过一遍板规,
: : 若我有看错的话,可以请贴出佛板不准版友把申诉公开於板面的规章,以正视听吗?
: 既然要申诉
: 通常已经水桶了
: 请问怎麽把申诉公开於版面??
: 开分身吗
一、既是如此,tboc 何来的
「再者,版友申诉只能私信,其他版众也没办法公评,
除非版规规定申诉信要转录於看板上
,公开於版面,接受讨论。」
版规不允许申诉信要转录於看板上,公开於版面,接受讨论吗?
二、佛版由於chuit前板主提出了违规分身id 可於版上发表文章後
,版规上已不阻止分身id 了。
若你们对判决不服,可以用分身来反应、没有分身的也可以写信来反应,有很多种方式。
若你们要被水桶後又能把文章转录到版上,我记得ptt 还没有这种功能耶。
版主是允许啦,若你能转录的啦。
那麽你的诉求是什麽呢?可以说明白点吗?
是希望版主允许你们转录於版上?还是怎样?
怎麽会有「再者,版友申诉只能私信,其他版众也没办法公评,
除非版规规定申诉信要转
录於看板上,公开於版面,接受讨论。」的言论呢?
以你这篇,若是指被水桶者要能转文,
但ptt 并无此功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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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82.95.84
※ 编辑: thismy 来自: 203.82.95.34 (08/24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