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问题] 请问小组长关於这种事
时间Mon Aug 16 22:00:14 2010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所以这部份一定会再询问板主,你就不用担心有什麽误会了。
: 如果真有误会,可以藉此机会让板主向板众说明,也是好事。
: : 若mor 版友想申诉,不要拿我的名字去申诉,请自己去申诉。
: 我想他并没有以你的名字去申诉,至少我在板面上看到的文章都是他的名字。
mor 在上篇写到 :
3. buddhanature在8/14已收到检举信件,至今仍未对此检举有进一步之执法动作,该
版主近日才疑似偏袒而被其他版友质疑(
#1CP2nfBa):
→ thismy:我不就在检举了吗 08/13 13:35
→ thismy:你之前的执法如此严格 现在却这麽松? 08/13 13:35
由於组务的版规已改成,非申诉人不准回应文章,不准推文。
因此,当涉及我本身时,我无法忍受有人断章取义,而我又无法出面解释的情况啊。
像我这次发文,无非也是要作解释,但也只好另开新文了。
该版主在处理案件时,表明了尚有争议空间,希望检举人能提出佐证,
但我一时性急,就指明了版主执法不一,事实上版主已妥善处理。
结果这推文却出现在组务版来申诉版主。
这等於是断章取义,扭曲了我的意思。若我真要申诉,我自然会申诉啊。
还是说,今後若文章中有提到第三者名字,该人准允回应?
不然总不能他怎麽解说我的意思,就随他吧?
我就只能「不准回应、不准推文」哑巴吃黄莲.......
若真要引他人言论,我提议容许这第三者有回应的权利?
否则今後其他人引用 A文章,作出另一种解释,
那 a是否只能眼看着那个人去 随意的解释 a 的意思?
组务版可引用他人言论来检举,但是否在该人有回应发言权的情况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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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82.95.115
※ 编辑: thismy 来自: 203.82.95.115 (08/16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