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问题] 请问小组长关於这种事
时间Mon Aug 16 21:25:45 2010
※ 引述《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之铭言:
: 最近组务版很热闹,但都不关我的事。
: 然而 mormolyca 却复制我的推文去检举版主。
: 我建议今後所有版友在引用他人的文章或推文,以作自己检举另一人时,
: 请询问过当事人,这是一种尊重。
我个人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不论检举的对象为何,引用文字都只是作为证据。
就算当事人不同意,只要该言论没有被依照板规妥善的处置,检举就应该成立。
一旦检举的事由是成立的,复制该言论仅为了节省组务处理检举寻找证据的时间。
这些检举的事项多半相当繁复,我希望在处理检举上仍可以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负担。
: 若我要检举,我自然会检举,不必劳烦 mor 版友阁下。
: 这种情况已发生过两次了,之前也是有拿我的文去检举汉传版版主的事发生。
如果你发表的言论与违规事项并不相关,仅止是评论板主或板友的作为,
基本上对於判决并不会造成什麽影响。因为检举申诉是否成立,
主要的着眼点还是在於板主的判决是否有违反板规,而不是板友的意见。
: 实际上,意见不同本是常有,但有时只是误会。
: 如本次mor 所检举4中提出的推文,事实证明了该版主并非没有处理,
: 而是给检举人提出佐证的机会,看看佐证足够与否再作处理。
所以这部份一定会再询问板主,你就不用担心有什麽误会了。
如果真有误会,可以藉此机会让板主向板众说明,也是好事。
: 若mor 版友想申诉,不要拿我的名字去申诉,请自己去申诉。
我想他并没有以你的名字去申诉,至少我在板面上看到的文章都是他的名字。
: 遇上这样的事,是否有办法杜绝?
: 还是依规则来说,是本应当如此?
我不觉得有禁止的必要。
: 另外请教第二点,
: 若版主浸 a 水桶,但a 没有抗议,b 却为a 申诉不公, 这种做法附不附合程序?
只要判决不符合板规的规范,都可以申诉。
但若 a 自觉有违反规因此受罚,应该很快就会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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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
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约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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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54.76
※ 编辑: sitos 来自: 220.136.54.76 (08/16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