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作者chuit (暂没想到新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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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Buddhism板主chuit未能依法行政
时间Thu Jul 22 21:05:26 2010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引述《chuit (暂没想到新昵称)》之铭言:
: : 1.佛教版二审程序:对於处分不服者,得采公开或来信方式,向所有版主群提出申诉。
: : 三审制度:如不服版主二审结果,被检举人或检举人得向组务版,
: : 依相关规定程序提出申诉。
: 请问一下,二审制度是否有规定提出不服者一定要是原处份的检举人或被检举人?
: 若这是原意,请在板规中载明。
有关现行佛教版版规之检举、申诉及解桶之规范对象,
均为检举人及被检举人。
: : 2.有关Solarjeff 及 Ahtan 均非本案两造当事人,
: : 且其发表文章 #1CGlEE0n、#1CGlREg1,采[讨论]标题,不视作本案申诉文,
: : 对其发文内容提出如对版主有违规疑虑,请迳向组务版提出检举,
: : 原文依版主权限予以讨论结案。 ^^^^^^^^
: 既然不是该案申诉文,也与二审三审制度无关,为何在板上不能提出与讨论?
: 板规是否有禁止对板务的讨论?
现行版规除限制版友公开提出对於版规之修正意见外,
对於版务执行之讨论未予以相关限制。
有关
#1CGlEE0n、
#1CGlREg1所提意见,
均於
#1CG9duFV 公告之推文中予以回应,并多次陈述判决依据。
同时,於
#1CG9duFV 公告之推文建请认定有判决失当、版主违规者,
迳自至HumService 提出检举。
故有关
#1CGlEE0n、
#1CGlREg1所提之重复意见,
均建请至HumService 提出检举後,予以讨论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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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行无常 Anicca vata sankhara,
是生灭法 Uppada vaydhammino;
生灭灭已 Uppajjhitva nirujjhanti,
寂灭为乐 Tesam vupasamo sukho.
从菩提树下走过
http://www.wretch.cc/blog/edh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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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82.218
※ 编辑: chuit 来自: 123.192.82.218 (07/22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