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rchen (乌金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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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Buddhism板主chuit未能依法行政
时间Tue Jul 20 21:37:26 2010
※ 引述《chuit (暂没想到新昵称)》之铭言: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请 chuit 板主说明二审制度。
: 1.佛教版二审程序:对於处分不服者,得采公开或来信方式,向所有版主群提出申诉。
: 三审制度:如不服版主二审结果,被检举人或检举人得向组务版,
: 依相关规定程序提出申诉。
: 2.有关Solarjeff 及 Ahtan 非本案两造当事人,
: 其发表文章 #1CGlEE0n、#1CGlREg1,采[讨论]标题,未采[申诉]标题,
: 不视作本案申诉文,并说明如对版主有违规疑虑,请迳向组务版提出检举,
: 原文依版主权限予以讨论结案。 ^^^^^^^^
版规如下
03. 对於处分不服者,得采公开或来信方式,向所有版主群提出申诉。关於涉及特定
个人权利之违法行为检举,检举人对於版主所作之认定不服者,亦同。
如不服版主二审结果,被检举人或检举人得向组务版,依相关规定程序提出申诉。
版规中并未载明所谓的”对於处分不服者”仅限被检举人与检举人
这一点可从第二句另外强调检举人的权利中得知
第二句的内容如下
”关於涉及特定个人权利之违法行为检举,
检举人对於版主所作之认定不服者,亦同。”
所以依照此版规
不服二审结果可向组务版提出申诉
是仅限”被检举人或检举人”
并不包括其他版友
其他版友对於版主行政有疑问
当可依照版规公开请版主解释与申诉
况且
既然是以[讨论]为题
那就是讨论版主行政的问题
版主何以用结案的方式禁止讨论
除非版主认定是[申诉]
如果版主认定的是[申诉]
当应重新思量再给予公开回应
而不是迳行结案请申诉人到组务版申诉
我再一次声明
我对於版主撤销mormolyca 禁言处分
没有什麽看法
在版主选举中
两位版主我都没有投票
我是针对版主无法依法行政提出申诉
请mormolyca不要有过度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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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死书,就是让我们跨越生命断崖的一座琉璃桥,这座桥,
纯净不染一微尘,
坚实不起一薄雾,
望去茫茫无一物,
踏上稳稳无一倾,
安性情人的性情 续修行人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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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5.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