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
看板HumService
标题[问题] 请问这种问题该怎麽解决?
时间Sun Jul 18 01:43:45 2010
我的问题并非m 板友有没违规。
我的问题是,两位板主若各自并不协调,各判各的,这该怎麽解决。
b板主 判m 板友违规,有他的定义。
chuit 板主为m 板友平反,是也有他的定义。
但是两者之间似乎没有经过协调?
一、
在chuit 板主的公告底下,出现buddhanature板主的回应
1F:→ buddhanature:至於认定mormolyca有无人身攻击而撤销禁言权,chuit07/18 00:22
2F:→ buddhanature:并未事前与我商讨,在此;末学不对他的撤销mor禁言07/18 00:24
3F:→ buddhanature:过多着墨,只想问一下chuit大,协调板规前的共识之一 07/18 00:25
4F:→ buddhanature:是两位板主不会A板主将违规板友禁言,而B板主又撤销07/18 00:27
5F:→ buddhanature:之协议跑到哪?其二,您请假条上由末学管理的承诺,07/18 00:28
6F:→ buddhanature:既已授权,撤销mor该禁言权後,尊重在哪?点到为止~07/18 00:30
可知,chuit 板主完全没有与b 板主事前商讨。
若这样做也行,那麽现在buddhanature板主也可以再一次水桶 mor 板友是吧。
两位版主之间的处事出现了问题。
chuit 板友更进一步回应:
7F:→ chuit:只要合於规定 基本上并没有所谓必须的协调07/18 02:20
但,板务的标准,两位板主心中各有一把尺,竟然公开声明不需要协调?
板主之间,究竟有没有心打算合作管板?
二、chuit版主执行「不曾例在板规上的板规」
在该文公告底下,有板友提出疑问,chuit 板主回应
8F:→ chuit:在规定上来看 B和P 都没有检举权 E也未曾授权检举07/17 21:23
9F:→ chuit:所以我才说 此检举案基本上是无效的07/17 21:23
10F:→ aben123:了解你的意思,问题是那是不是B版主对版规不熟,让他受理07/17 21:28
11F:→ aben123:检举? 我刚研究一下版规似无发现要当事人检举才行07/17 21:29
12F:→ chuit:那翻开新闻评论/社论 那些评论家早就被告死了07/17 21:30
不管新闻评论/社论的评论家怎麽样。
板规没有规定当事人才能检举,
若真要有这规定请学习密宗板定下「人身攻击只有当事人才能检举」的条规。
很明显,板规没规定,岂能因此而以「不受理」为由,回拒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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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82.95.121
※ 编辑: thismy 来自: 203.82.95.121 (07/18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