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recca (werewolf)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申诉] Buddhism板chuit版主未依公正原则解除m …
时间Sat Jul 17 19:54:14 2010
※ 引述《pds1 (正义必胜)》之铭言:
: 版友啊,你要证明别人有罪,你要负举证之责您知道吗?
: 如果您这段话的逻辑成立的话,
: 我是否可说,flamerecca您绝对确定mor板友是因为跟chuit版主很熟,
: 所以顺手跟他借一下帐号来解水桶?
回应您最早的话
"太可怕了 斗争到这种程度"
要证明斗争这个罪名
必须要确定我说的话绝对的不可能
不然您也要付举证之责 是吧?
==
我只是要阐述这种误解的出现
(既然chuit版主并没有遵从mor板友推文浸我水桶
我就确信这两个帐号是同一人是种误解了)
并不是一种纯粹无视惹事斗争之下的结果 因为有很多犯罪的可能性存在
而 只要检举管道合法 推论有其道理
(这不是我空口无凭 有很多分身最後都是用IP在抓的)
进行检举并不是一种"斗争"的结果 而是一种对mor板友跟chuit版主的误会
请问这样的说明您同意吗?
--
To iterate is human, to recurse is divine.
-- L. Peter Deutsch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