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recca (werewolf)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建议组务版
时间Thu May 6 06:14:10 2010
: : 真是有趣 也就是说 小组长认为一般学校是有个很好的吵闹定义
: : 例如说学生声音分贝超过75分贝则为吵闹 反之则否
: : 并非老师自己决断学生是否吵闹。小组长的意思是这样吗?
: 如果一定要有具体的例子,那我会说在上课时间,除非老师允许讨论,
: 或者有紧急事故,否则学生不应该和其它同学交谈。
: 虽然和音量无关,但是应该很明确,也很好判断。
但是如果当时校方并没有针对吵闹设定如此好的规则(先不论原因)
那是允许老师自行判断的 这样说对吗?
: : 我有说过战文是不清静文的推论了。
: : 但是小组长似乎没有正面回应这个地方。
: : 我也有说过我认定这篇文章有战板友的意图。
: : 小组长也没有正面回应这个地方。
: 那是後来再解释的。如果没有申诉,没有要求板主解释,就根本不知道判决标准是什麽。
: 如果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我会认为是因为判决有瑕疵,才会造成这麽密集的申诉。
: 我不知道对於你的推论我要回应什麽,你对板规的解释就是你说了算。
: 只要你一开始给判决理由的时候,就清清楚楚地把它写进去。
: 让「违规事项」和「板规」能够有所关联,这样就行了。
了解 请问那"现在"我应该怎麽办?
重新发公告是一个好的解法吗?
: 我希望你可以把什麽是「战板友」规范清楚。
这件事情的详细版本在新版规里面
A版主已经有做了 不过并不是使用"战"这个字眼
那我以後执行版规时也不会使用这个字眼。
至於现在该怎样处理 如上面我询问的
重新发公告是否是个好解法?
: : 感谢小组长的建议。
: : 目前我们有三位版主 两位在这里发言
: : 这样应该可以算是多数?
: 我指的是这个小组里面的所有板主,要更改组规不是只和贵板相关。
: : 小组长有去我们版看过其他板友意见吗?
: : 毕竟这件事情已经公告 有意见的都有推文
: : 可以看看大家的意见。
: 与组务相关的讨论应该在组务板讨论。
这里跟小组长道歉,因为我将版务跟组务看混了...
所以讨论起来有点文不对题= =
相当抱歉浪费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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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iterate is human, to recurse is divine.
-- L. Peter Deut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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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8.92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40.112.28.92 (05/06 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