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toguo (渊泉先生)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申诉] 抗议Learn_Buddha板主无端浸异己水桶
时间Sat May 1 10:40:18 2010
针对AHJKL板主的回覆,本人回应如下。
另AHJKL指责本人推文的部份,未免文章过於冗长,另文答辩。
1. 请问AHJKL言论内容达浸水桶的标准在哪里?
我犯的是哪一条板规?
2. AHJKL说本人犯板规第九、十条。
但详察其所谓板规第九、十条,
只是说如果多数板众看不爽,有检举,就可以将该人水桶。
根本未明确规范言论内容达浸水桶的标准何在?
如果只是因板众看不爽,只要检举就能浸水桶,
那也就是说如果中观自续派的论点,应成派看不爽,
於是只要几个应成派检举就可以将其水桶了。
那很显然是以多数暴力作抵制言论讨论的手段。
按板规来看,其实根本是把裁决的球及责任丢给板众,
这是一种多数决暴力抵制异己言论的手段。
重点是:明确违犯板规达浸水桶的标准在哪里?
如果是以板众投票来认定,那板众的标准在哪里?
3. 个人附议第171篇thismy板友说的:
171 1 5/01 thismy R: [公告] 依据板规第十条,将datoguo暂时水桶处置。
以下将其内容举出(thismy回应给AHJKL的内容,我附议):
(1)
上一单诉讼还没解决的,现在又来水桶下一单。
你水桶人家一定要写清楚人家的哪一个文章或推文触犯了板规,
并且举出他触犯的是哪一条板规。
你在组务板一直写他犯板规,「依据板规第十条」,
依据板规第十条其实只是告诉你有人检举他犯规,你要处置,
但他犯的是哪一条规呢?哪一个推文犯了呢?要写出来呀。
你写信要我去发声,那岂非.........
板主是你吧,要去解释的是你呀......我连你用哪一条板规判水桶都不知道。
你让板友投票根本是多余的,因为水桶了之後组务板只会问你解释,不会问别人。
若对方有犯规,你判水桶後,在组务解释犯哪一条,就解决了。
若对方没犯板规,就算全体板友一起检举并指明犯规,但说不出犯哪一条,
也无法解决。
所以重点在於对方有没犯规,犯了哪一条,而不是有多少人检举有多少人支持你。
你在组务板的解释
「因为不是我主观无端浸异己水桶,而是依照板规,经由多位常驻板友检举而定的。」
很难站得住脚,因为你还是没有说明依照「哪一条板规」判水桶。
「多位常驻板友检举」只能告诉你,有人检举罗,你要做事罗....
但真正怎麽判,依哪条板规,还是在於你呀。
(2)
这由授权给常驻板友,以投票来决定水桶不水桶的板规很有问题。
虽然现在是民主时代,但是法庭的法官只有一个,判决有争议上头也只会找法官。
若已确实明显,有违板规,并很清楚是哪一条板规,也有违规的原文或推文证据。
那麽就该直接处置了,无需等待常驻板友追认同意。
否则同样的一种行为,
它的所有的判决,将会因为不同的常驻板友的开会或追认同意,有判有不判。
如此,则是因不同的常驻板友影响到各时期 对同一行为 采取不同的判决。
同样做同一件事,因常驻板友的不同及派系支持,会有人被判,有人不被判。
※ 引述《AHJKL (hi)》之铭言:
: 一并回复如下: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则依据细部板规,将讨论从试阅到板友大会这段期间内的文章.
: 对於违反板规者,经与会板友大会过半数通过,与以劝戒和水桶处置..
: 如细部板规所述.
: 本板依组规、板规规定办理,一切依法行事,
: --------------
: 依据Trunicht小组长赋予板主之权:
: 组务版: #1Bs8HRdY
: "如果有人乱版,那你必须严格执法维持版上秩序,组务这边先看法、再看理,
: 只要於法有据,我们绝对支持。"
: 在依据於4/29於组务版公布修正之板规第十条规定 #1BsOeF3y ,并於组务版备查。
: 另依据sitos小组长, #1BpoEKr1 所言:
: "政见能够包含具体的板规,让连署的人可以去思考这个板未来可能如何经营,
: 当然是一件好事,毕竟一个板最终变成怎样,除了板名板旨以外,板规也很重要。
: 这部份 AHJKL 先提出来,我认为对於投票的众人才有投票的依据,不论支持或反对。"
: 本板已开始试阅,自然依板规行事。
: -------------
: : 请 AHJKL 板主提供 datoguo 板友「不断与众多板友争吵」之相关事证。
: 依据Learn_Buddha板
: → AHJKL:劝告da大,关於da大的文章,因为已经事先公告第十条, 04/30 22:55
: 推 datoguo:原来这个板用以衡量他人的所谓"清净", 也就是心目中的清净 04/30 23:06
: → datoguo:是多数暴出来的. 04/30 23:06
: → datoguo:真理如果是多数决, 清净如果是多数决, 那畜生道数量比人 04/30 23:06
: → datoguo:类多, 畜生道应比大家清净才对. 04/30 23:06
: → AHJKL:若不愿遵守者,可去原佛板,或自创新板(如质疑板)讨论。 04/30 23:06
: → Triad:如果某d能教会畜生道来上这打字讨论 我也是欢迎的^^ 04/30 23:45
: → visorkk:南无阿弥陀佛 04/30 23:45
: → datoguo:我教会你了吗? 04/30 23:45
: (暗示)
: 推 datoguo:喔....请问一下....原来"清净"是可以多数决的, 那畜生道 04/30 23:33
: → datoguo:数量比板上板众多, 岂不是说畜生道比板众还清净了? 那板 04/30 23:33
: → datoguo:众是不是也该禁止禅宗公案讨论. 禅宗可是说道在屎尿呢. 04/30 23:33
: 推 ostrichw:你清净...我清净...众生清净 04/30 23:34
:
: → AHJKL:畜生道不会表决,请查证。 04/30 23:35
: 推 datoguo:AHJKL, 但问题是你的"清净"是以数量最多的为标准, 那畜生 04/30 23:39
: → datoguo:道比人类多, 岂不是以畜生道的标准作为清净标准了. 那显然 04/30 23:40
: → datoguo:就是说畜生道比板众还清净罗? 04/30 23:40
: → datoguo:而且, 你怎麽知道畜生不会表决? 用你"清净"看的吗? 04/30 23:40
: → datoguo:你怎麽可以污名化畜生道, 搞不好比你我还聪明呢. 04/30 23:41
: 推 ostrichw:那请畜生道的众生开版...只要是善法...我当护持 04/30 23:42
: → AHJKL:请尊重民主制投票制度,如选举投票输了,就要尊重民意。 04/30 23:42
: 推 visorkk:南无阿弥陀佛 04/30 23:42
: → datoguo:我只问你, 你的"清净"是不是以数量最多的来作为是"清净"的 04/30 23:42
: → AHJKL:而不是把民意比喻成畜生道! 04/30 23:42
: → datoguo:标准? 04/30 23:42
: → datoguo:如果是的话, 那畜生道显然数量比人类多. 04/30 23:42
: → datoguo:如果不是的话, 那多数焉能作为清净的依据. 04/30 23:43
: 推 coldfeeling:很多争议,其实根本不是争议 04/30 23:43
: → AHJKL:不要把民意比喻成畜生道!请尊重他人! 04/30 23:43
: → visorkk:南无阿弥陀佛 04/30 23:43
: → AHJKL:不要把民意比喻成畜生道!请尊重他人! 04/30 23:43
: 推 Triad:但这里是人道用的bbs啊~难道这里有畜生道在上批踢踢? 04/30 23:43
: → AHJKL:我依板规行事。至於嗔不嗔,不是您嘴巴说有没有就没有,而是 05/01 00:02
: → AHJKL:如果要挑战民主制度的话,请先去法律板洽询後再来。 05/01 00:03
: → AHJKL:若要讨论民主制度是不是畜生道的问题,请向法律板洽询後 04/30 23:49
: → AHJKL:再来。 04/30 23:49
: → AHJKL:本板贴近僧团,布萨制度,故以僧团表决。 04/30 23:50
: 当然datoguo可能会说他不是那个意思,
: 但这不是说个人嘴巴没有就没有,如同骂人者说我没骂,不是您说了算,
: 而是要以"检察官认定",并且"法院宣判(自由心证)",而不是由当事者自己说没有就
: 没有。
: 否则法院宣判是为何物?
: 如果要讨论法院宣判制度、自由心证之利弊,请洽法律板後再回来定夺。
: 本板亦是相同的道理,
: 经查板规第十条(已事先公布,如上所述),并依规定不断劝告数次。
: 推 imagewind:既然是版规,不是就应该先尊守之.这是尊重的一种态度 05/01 01:03
: 推 imagewind:每一个版都有自己独特的版规,很多板都会要求发表文章时 05/01 01:06
: → imagewind:要先看版规,如果不守之,就水桶. 这有很多版的例子可以当 05/01 01:07
: → imagewind:比较。 05/01 01:08
: 本板板规已较多版宽松许多,为免板主独断,亦采取民主制,一切依法行事。
: 经多位常驻板友检举,并非板主主观认为,所以本文
: "[申诉] 抗议Learn_Buddha板主无端浸异己水桶"
: 之理由并不存在。
: 因为不是我主观无端浸异己水桶,而是依照板规,经由多位常驻板友检举而定的。
: 本板主只是依法行政而已。
: 而所谓的板规也得由常驻板友建议或修改。
: 本板依规定办理。完全按照规定行事,并已事先公布,且并未见datoguo有抗议板规,
: 依据站规,"进入他板需遵守该板规",而不是等"依板规办理"後,再来质疑挑战板规,
: 请勿毁谤。
: : 请 datoguo 板友於本板明确指出「同有多人亦嘲讽本人」之证据。
: 一并回复如下:
: → ostrichw:哈欠...这种论点好像我写的程式...无穷回圈= = 04/30 23:13
: → poohkoala:连嗔怎麽障佛性都不知道的人~还需要让他在本版有讨论的 05/01 00:16
: → poohkoala:参与权吗??? 05/01 00:17
: → poohkoala:看大头一直跳针就大概知道他是在六道中的哪一道了 04/30 23:44
: → poohkoala:应该就是他自己说的数量比人道多的圈圈道 04/30 23:45
: → poohkoala:乖~动物知道我理解他是动物是正确的~没有恶口 05/01 00:02
: -------------
: 因本板将於99/5/1召开板友大会
: [个人时间因素,预定晚上10点左右,才会再上线召开,(因事忙,+ zzz)]
: 而依据板规第九条:--------------------
: 九、
: 前所谓水桶处置,为免板主独断,且因本板是以"贴近僧团"的方式采取实修进行,
: 所以处置方式采取效仿类似"僧事僧决"的方法进行。
: 也就是说水桶处置是以"板友们共同讨论"而决议。
: a.前所谓板友者,指常驻板友:[加入本板,有"自我介绍"文]而为之。
: b.讨论方式,原则上采国历(较好记)初一、十五方式进行,配合类似"布萨"模式进行
: 讨论。
: c.经由板上有"自我介绍"文板友,"与会投票"过半数决议通过,交由板主执行。
: d.水桶处置采忏悔制,无时间限制,凡被水桶者,需忏悔後,才能回到本板继续发言,
: 因被水桶者无法发言,所以请寄信给板友之一代为发言,再经由板友们决议是否真心
: 而後定论。
: --------------------------------------
: 因为已事先公布,为免板主独断,所以处置方式采取效仿类似"僧事僧决"的方法进行。
: 也就是说水桶处置是以"板友们共同讨论"而决议。
: 本板常驻板友加入条件"已极为宽松",任何人皆可加入,绝无排除异己:
: 只要同时符合二个条件即可加入:
: 常驻板友:
: 1.指护持、赞叹、发心於本板成立与维护者。(否则事先以"颠覆本板"为目的如何加入?)
: 2.需自我介绍,如本板所述,得参加每半月之类似"布萨"方式(以下简称"布萨")。
: 并得於99/5/1参加第一次布萨兼板友大会(现常驻板友),讨论板规新增、修改与建议。
: "已极为宽松",任何人皆可加入,绝无排除异己。
: 唯以"清净"为主。
: -----------------------------
: 因根据板规第十条:
: 十、
: a:为免有人於第一次板友大会召开前这段时间,前来扰乱本板,为了维持本板清净,
: 本板得经"常驻板友"公开检举,予以规劝,并将文章锁定,如有再刻意乱板(以"常驻板
: 友"公开检举而论),得经"常驻板友"先与"暂时授权",则予以先"暂时水桶"处置。
: 待板友大会召开时,若认为该文章并未违反板规,即时"解除水桶处置"。
: c.前项所称"得经常驻板友公开检举",意指只要有一位常驻板友经公开检举,确实明显
: 证据,有违板规,即得采纳,得先予以规劝,规劝不听後,再予以"暂时水桶",并之後
: 二日内需"超过三成"常驻板友们公开追认同意,才可以继续"暂时水桶",否则应以取消
: "暂时水桶"。(已比他板宽松许多)
: d.本板板规於公布时,虽於试阅期间,但依组规同时具有强制执行力,前所谓经板友大会
: 同意,意指本板采民主制,板主下放独断权力,仅执行板规,为采贴近僧团众议制。除非
: 若有必要,可经由上述a、b、c点而强制执行板规。 \
: -------------------------
: 因无常驻板友检举,("已极为宽松",任何人皆可加入,绝无排除异己。)
: 假如我擅自予以水桶,非民主制,则该板友可能亦会检举我滥权,
: 又要穷於奔命来组务板回复文章(如这篇)。
: 所以依据第九条与第十条板规办理,如上述。
: 一律依法行政,如小组长所言。
: 如有常驻板友检举,则一并处理。
: 但今晚将举行第一次板友大会兼布萨这三天一并讨论,从试阅到板友大会这些文章
: 的内容有无违反"细部板规"(已事先公布)。如板规所述。
: 所以将一并交由板友大会决议,不护短,如经与会板友过半数决议,亦依照板规
: 处置,完全依法行政。
: 作者 AHJKL (hi) 看板 Learn_Buddha
: 标题 [公告] 依据板规第十条,将datoguo暂时水桶处置。
: 时间 Sat May 1 00:28:13 2010
: ───────────────────────────────────────
: 如 文章代码(AID): #1Bsm7Ne- 推文。
: → AHJKL:关於清净则不争吵,d大不断引战与板友们争吵, 05/01 00:15
: → AHJKL:依据T小组长赋予板主独断权力,并依据板规第十条,经常驻 05/01 00:16
: 推 AHJKL:板友visorkk与coldfeeling检举,经查文章 #1Bskd07C 05/01 00:17
: 推 AHJKL:#1BslUstx 已事先不断劝告,制止不听,挑战板规。 05/01 00:18
: 推 AHJKL:不断与众多板友争吵,已违反本板以清净为主板规。 05/01 00:21
: → AHJKL:依据板规第十条,得"暂时授权"板主予以"暂时水桶" 05/01 00:21
: → AHJKL:另相关争吵文章,若经常驻板友检举其他人亦有违反清净 05/01 00:22
: → AHJKL:,亦得比照办理暂时水桶。 05/01 00:22
: → AHJKL:故依据板规第十条,"暂时授权"板主予以"暂时水桶"datoguo 05/01 00:23
:
: --------------------
: 本板板规已较多版宽松许多,为免板主独断,亦采取民主制,一切依法行事。
: 本板主只是依法行政而已。并非主观认为。经多位常驻板友检举,所以本文
: "[申诉] 抗议Learn_Buddha板主无端浸异己水桶"
: 之理由并不存在。
: 因为不是我"主观"无端浸异己水桶,而是依照板规,经由多位常驻板友检举而定的。
: 第十条已事先公告之!
: 经检举,并已事先劝告多次,而不是先违犯,再来挑战质疑板规。
: 所谓的板规也得由常驻板友们建议或修改。一切依照中华民国民主制度法律行事。
: 如对於不喜欢中华民国之人,当然可以选择自由移民;
: 如对於不喜欢本板之人,也当然可以选择(如去他板,或自创一"质疑佛法板")。
: 一切都是个人自由选择,并无任何人强迫您,请尊重!
: --------------------
: 对於有违板规、刻意扰乱之人,不能扭曲个人自由,无限上纲,扰乱板务。
:
: 若要讨论关於"民主制"是否是"多数暴力"、"集体暴力合理化"。
: 民主制投票表决,是中华民国的制度,若要讨论"民主制投票是否多数暴力"的问题,
: 可前往"法律板"讨论相关事宜。
: 待讨论结果出来之後,再来本板质疑民主制度法规。
: 一切依程序办理。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1.208.79
※ 编辑: datoguo 来自: 111.251.208.79 (05/01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