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JKL (hi)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申诉] 抗议Learn_Buddha板主无端浸异己水桶
时间Sat May 1 02:26:46 2010
一并回复如下: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引述《datoguo (渊泉先生)》之铭言:
: : 事发:
: : 1. 本人在Learn_Buddha板下文:
: : 151 !16 4/30 AHJKL □ bbs资源不是问题!
: : 反对以多数决作为该板"清净"及清算板友的标准。
: : 由於该板系佛教板,因此以佛教六道平等的观点涉入讨论,
: : 我认为不能以多数决作为"清净"及清算板友的标准。
则依据细部板规,
将讨论从试阅到板友大会这段期间内的文章.
对於违反板规者,
经与会板友大会过半数通过,与以劝戒和水桶处置..
如细部板规所述.
本板依组规、板规规定办理,一切依法行事,
--------------
依据Trunicht小组长赋予板主之权:
组务版:
#1Bs8HRdY
"如果有人乱版,那你必须
严格执法维持版上秩序,组务这边先看法、再看理,
只要於法有据,我们绝对支持。"
在依据於4/29於组务版公布修正之板规第十条规定
#1BsOeF3y ,并於组务版备查。
另依据sitos小组长,
#1BpoEKr1 所言:
"政见能够包含具体的板规,让连署的人可以去思考这个板未来可能如何经营,
当然是一件好事,毕竟一个板最终变成怎样,除了板名板旨以外,
板规也很重要。
这部份 AHJKL 先提出来,
我认为对於投票的众人才有投票的依据,不论支持或反对。"
本板已开始试阅,自然依
板规行事。
-------------
: : 以及在下文:
: : 154 16 4/30 yamola □ R: bbs资源不是问题!
: : 以推文与板友讨论佛法问题。
: : 以上两篇基本上只是对事不对人的在讨论。
: 请 AHJKL 板主提供 datoguo 板友「不断与众多板友争吵」之相关事证。
依据Learn_Buddha板
1F:→ AHJKL:劝告da大,关於da大的文章,因为已经事先公告第十条,04/30 22:55
2F:推 datoguo:原来这个板用以衡量他人的所谓"清净", 也就是心目中的清净 04/30 23:06
3F:→ datoguo:是多数暴出来的. 04/30 23:06
→ datoguo:真理如果是多数决, 清净如果是多数决, 那畜生道数量比人 04/30 23:06
→ datoguo:类多, 畜生道应比大家清净才对. 04/30 23:06
4F:→ AHJKL:若不愿遵守者,可去原佛板,或自创新板(如质疑板)讨论。 04/30 23:06
→ Triad:如果某d能教会畜生道来上这打字讨论 我也是欢迎的^^ 04/30 23:45
5F:→ visorkk:南无阿弥陀佛 04/30 23:45
→ datoguo:我教会你了吗? 04/30 23:45
(暗示)
推 datoguo:喔....请问一下....原来"清净"是可以多数决的, 那畜生道 04/30 23:33
→ datoguo:数量比板上板众多, 岂不是说畜生道比板众还清净了? 那板 04/30 23:33
6F:→ datoguo:众是不是也该禁止禅宗公案讨论. 禅宗可是说道在屎尿呢.04/30 23:33
7F:推 ostrichw:你清净...我清净...众生清净04/30 23:34
8F:→ AHJKL:畜生道不会表决,请查证。04/30 23:35
9F:推 datoguo:AHJKL, 但问题是你的"清净"是以数量最多的为标准, 那畜生04/30 23:39
10F:→ datoguo:道比人类多, 岂不是以畜生道的标准作为清净标准了. 那显然04/30 23:40
11F:→ datoguo:就是说畜生道比板众还清净罗?04/30 23:40
12F:→ datoguo:而且, 你怎麽知道畜生不会表决? 用你"清净"看的吗?04/30 23:40
13F:→ datoguo:你怎麽可以污名化畜生道, 搞不好比你我还聪明呢.04/30 23:41
14F:推 ostrichw:那请畜生道的众生开版...只要是善法...我当护持 04/30 23:42
→ AHJKL:请尊重民主制投票制度,如选举投票输了,就要尊重民意。 04/30 23:42
15F:推 visorkk:南无阿弥陀佛 04/30 23:42
16F:→ datoguo:我只问你, 你的"清净"是不是以数量最多的来作为是"清净"的 04/30 23:42
→ AHJKL:而不是把民意比喻成畜生道! 04/30 23:42
17F:→ datoguo:标准? 04/30 23:42
18F:→ datoguo:如果是的话, 那畜生道显然数量比人类多.04/30 23:42
19F:→ datoguo:如果不是的话, 那多数焉能作为清净的依据.04/30 23:43
20F:推 coldfeeling:很多争议,其实根本不是争议 04/30 23:43
→ AHJKL:不要把民意比喻成畜生道!请尊重他人! 04/30 23:43
21F:→ visorkk:南无阿弥陀佛 04/30 23:43
22F:→ AHJKL:不要把民意比喻成畜生道!请尊重他人! 04/30 23:43
23F:推 Triad:但这里是人道用的bbs啊~难道这里有畜生道在上批踢踢? 04/30 23:43
24F:→ AHJKL:我依板规行事。至於嗔不嗔,不是您嘴巴说有没有就没有,而是 05/01 00:02
→ AHJKL:如果要挑战民主制度的话,请先去法律板洽询後再来。 05/01 00:03
→ AHJKL:若要讨论民主制度是不是畜生道的问题,请向法律板洽询後 04/30 23:49
→ AHJKL:再来。 04/30 23:49
25F:→ AHJKL:本板贴近僧团,布萨制度,故以僧团表决。 04/30 23:50
当然datoguo可能会说他不是那个意思,
但这不是说个人嘴巴没有就没有,如同骂人者说我没骂,不是您说了算,
而是要以"检察官认定",并且"法院宣判(自由心证)",而不是由当事者自己说没有就
没有。
否则法院宣判是为何物?
如果要讨论法院宣判制度、自由心证之利弊,请洽法律板後再回来定夺。
本板亦是相同的道理,
经查板规第十条(已事先公布,如上所述),并依规定不断劝告数次。
推 imagewind:既然是版规,不是就应该先尊守之.这是尊重的一种态度 05/01 01:03
推 imagewind:每一个版都有自己独特的版规,很多板都会要求发表文章时 05/01 01:06
→ imagewind:要先看版规,如果不守之,就水桶. 这有很多版的例子可以当 05/01 01:07
26F:→ imagewind:比较。 05/01 01:08
本板板规已较多版宽松许多,为免板主独断,亦采取民主制,一切依法行事。
经多位常驻板友检举,并非板主主观认为,所以本文
"[申诉] 抗议Learn_Buddha板主无端浸异己水桶"
之理由并不存在。
因为不是我主观无端浸异己水桶,而是依照板规,经由多位常驻板友检举而定的。
本板主只是依法行政而已。
而所谓的板规也得由常驻板友建议或修改。
: : 2. 竟遭Learn_Buddha板主AHJKL无端将是其异己的本人水桶,压制本人言论自由。
本板依规定办理。完全按照规定行事,并已事先公布,且并未见datoguo有抗议板规,
依据站规,"进入他板需遵守该板规",而不是等"依板规办理"後,再来质疑挑战板规,
请勿毁谤。
: : 3. 反观同有多人亦嘲讽本人,却不见板主有公平处置。
: 请 datoguo 板友於本板明确指出「同有多人亦嘲讽本人」之证据。
一并回复如下:
→ ostrichw:哈欠...这种论点好像我写的程式...无穷回圈= = 04/30 23:13
→ poohkoala:连嗔怎麽障佛性都不知道的人~还需要让他在本版有讨论的 05/01 00:16
→ poohkoala:参与权吗??? 05/01 00:17
27F:→ poohkoala:看大头一直跳针就大概知道他是在六道中的哪一道了04/30 23:44
28F:→ poohkoala:应该就是他自己说的数量比人道多的圈圈道04/30 23:45
29F:→ poohkoala:乖~动物知道我理解他是动物是正确的~没有恶口05/01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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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板将於99/5/1召开板友大会
[个人时间因素,预定晚上10点左右,才会再上线召开,(因事忙,+ zzz)]
而依据板规第九条:--------------------
九、
前所谓水桶处置,为免板主独断,且
因本板是以"贴近僧团"的方式采取实修进行,
所以处置方式采取
效仿类似"僧事僧决"的方法进行。
也就是说水桶处置是以"
板友们共同讨论"而决议。
a.前所谓板友者,指
常驻板友:
[加入本板,有"自我介绍"文]而为之。
b.讨论方式,原则上采国历(较好记)初一、十五方式进行,配合类似"布萨"模式进行
讨论。
c.
经由板上有"自我介绍"文板友,"与会投票"过半数决议通过,交由板主执行。
d.
水桶处置采忏悔制,无时间限制,凡被水桶者,需忏悔後,才能回到本板继续发言,
因被水桶者无法发言,所以请寄信给板友之一代为发言,再经由板友们决议是否真心
而後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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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已事先公布,
为免板主独断,所以处置方式采取效仿类似"僧事僧决"的方法进行。
也就是说水桶处置是以"板友们共同讨论"而决议。
本板常驻板友加入条件"已极为宽松",任何人皆可加入,绝无排除异己:
只要同时符合二个条件即可加入:
常驻板友:
1.
指护持、赞叹、发心於本板成立与维护者。(否则事先以"颠覆本板"为目的如何加入?)
2.需自我介绍,如本板所述,得参加每半月之类似"布萨"方式(
以下简称"布萨")。
并得於99/5/1参加第一次布萨兼板友大会(现常驻板友),讨论板规新增、修改与建议。
"已极为宽松",任何人皆可加入,绝无排除异己。
唯以"清净"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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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根据板规第十条:
十、
a:为免有人於第一次板友大会召开前这段时间,前来扰乱本板,为了维持本板清净,
本板得经"常驻板友"
公开检举,予以规劝,并将文章锁定,如有再刻意乱板(以"常驻板
友"公开检举而论),得经"常驻板友"先与"暂时授权",则予以先"暂时水桶"处置。
待板友大会召开时,若认为该文章并未违反板规,即时"解除水桶处置"。
c.前项所称"得经常驻板友公开检举",意指只要有
一位常驻板友经
公开检举,确实明显
证据,有违板规,即得采纳,得先予以规劝,规劝不听後,再予以"暂时水桶",并之後
二日内需"超过三成"常驻板友们公开追认同意,才可以继续"暂时水桶",否则应以取消
"暂时水桶"。(已比他板宽松许多)
d.本板板规於公布时,虽於试阅期间,但依组规同时具有强制执行力,前所谓经板友大会
同意,意指本板采民主制,
板主下放独断权力,仅执行板规,为采贴近僧团众议制。除非
若有必要,可经由上述a、b、c点而强制执行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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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无常驻板友检举,("已极为宽松",任何人皆可加入,绝无排除异己。)
假如我擅自予以水桶,非民主制,则该板友可能亦会检举我滥权,
又要穷於奔命来组务板回复文章(如这篇)。
所以依据第九条与第十条板规办理,如上述。
一律依法行政,如小组长所言。
如有常驻板友检举,则一并处理。
但今晚将举行第一次板友大会兼布萨这三天一并讨论,从试阅到板友大会这些文章
的内容有无违反"细部板规"(已事先公布)。如板规所述。
所以将一并交由板友大会决议,不护短,如经与会板友过半数决议,亦依照板规
处置,完全依法行政。
: : 4. 诉求:
: : (1) 请板主解除本人水桶,莫要无端抵制异己言论自由。
: : (2) 或者公平处置他人。
作者 AHJKL (hi) 看板 Learn_Buddha
标题 [公告] 依据板规第十条,将datoguo暂时水桶处置。
时间 Sat May 1 00:28:1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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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文章代码(AID):
#1Bsm7Ne- 推文。
30F:→ AHJKL:关於清净则不争吵,d大不断引战与板友们争吵,05/01 00:15
31F:→ AHJKL:依据T小组长赋予板主独断权力,并依据板规第十条,经常驻05/01 00:16
32F:推 AHJKL:板友visorkk与coldfeeling检举,经查文章 #1Bskd07C05/01 00:17
33F:推 AHJKL:#1BslUstx 已事先不断劝告,制止不听,挑战板规。05/01 00:18
34F:推 AHJKL:不断与众多板友争吵,已违反本板以清净为主板规。05/01 00:21
35F:→ AHJKL:依据板规第十条,得"暂时授权"板主予以"暂时水桶"05/01 00:21
36F:→ AHJKL:另相关争吵文章,若经常驻板友检举其他人亦有违反清净05/01 00:22
37F:→ AHJKL:,亦得比照办理暂时水桶。05/01 00:22
38F:→ AHJKL:故依据板规第十条,"暂时授权"板主予以"暂时水桶"datoguo05/01 00:23
: : 请小组长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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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板规已较多版宽松许多,为免板主独断,亦采取民主制,一切依法行事。
本板主只是依法行政而已。并非主观认为。经多位常驻板友检举,所以本文
"[申诉] 抗议Learn_Buddha板主无端浸异己水桶"
之理由并不存在。
因为不是我"主观"无端浸异己水桶,而是依照板规,经由多位常驻板友检举而定的。
第十条已事先公告之!
经检举,并已事先劝告多次,而不是先违犯,再来挑战质疑板规。
所谓的板规也得由常驻板友们建议或修改。一切依照中华民国民主制度法律行事。
如对於不喜欢中华民国之人,当然可以选择自由移民;
如对於不喜欢本板之人,也当然可以选择(如去他板,或自创一"质疑佛法板")。
一切都是个人自由选择,并无任何人强迫您,请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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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有违板规、刻意扰乱之人,
不能扭曲个人自由,无限上纲,扰乱板务。
若要讨论关於"民主制"是否是"多数暴力"、"集体暴力合理化"。
民主制投票表决,是中华民国的制度,若要讨论"民主制投票是否多数暴力"的问题,
可前往"法律板"讨论相关事宜。
待讨论结果出来之後,再来本板质疑民主制度法规。
一切依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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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HJKL 来自: 218.165.169.145 (05/01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