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it (暂没想到新昵称)
看板HumService
标题[转录]Re: [公告] 经板友们建议,新增第十条板规
时间Thu Apr 29 21:06:56 2010
这是大搞人民公社吗?
只要有一篇匿名检举文,就会被劝告,
二篇匿名检举文,就会被暂时水桶?
版主难道没有判断是否违反版规的能力?
且所谓的板友授权,又是几人以上、几成以上授权,
若只一名板友授权是否可行使版主权?
又版主是否可以拿板友当挡箭牌?
只要看谁不爽,在无论是否违反板规的情况下,
都可以拿板友检举+授权当理由,任意给予劝告与水桶?
只能说这十条板规,真的是想到什麽定什麽,有欠周详啊!
※ [本文转录自 Learn_Buddha 看板]
作者: AHJKL (hi) 看板: Learn_Buddha
标题: Re: [公告] 经板友们建议,新增第十条板规
时间: Thu Apr 29 21:02:35 2010
经常驻板友研议,修改第十条板规如下:
十、
a:为免有人於第一次板友大会召开前这段时间,前来扰乱本板,为了维持本板清净,
本板得经"常驻板友"检举,予以规劝,并将文章锁定,如有再刻意乱板(以"常驻板友"检
举而论),得经"常驻板友"先与"暂时授权",则予以先"暂时水桶"处置。
待板友大会召开时,若认为该文章并未违反板规,即时"解除水桶处置"。
b:为免有人於之後每月初一、十五布萨期间,有违板规,本板得经"常驻板友"检举,予以
规劝,并将文章锁定,如有再刻意乱板(以"常驻板友"检举而论),得经"常驻板友"先与"
暂时授权",则予以先"暂时水桶"处置。待布萨召开时,若认为该文章并未违反板规,
即时"解除水桶处置"。
c.前项所称"得经常驻板友检举",意指只要有
一位常驻板友检举即得采纳,得先予以规劝
,规劝不听後,再予以"暂时水桶",并之後
二日内需三位常驻板友追认同意,才可以继续
"暂时水桶",否则应以取消"暂时水桶"。
d.本板板规於公布时,虽於试阅期间,但依组规同时具有强制执行力,前所谓经板友大会
同意,意指本板采民主制,板主下放独断权力,仅执行板规,为采贴近僧团众议制。除非
若有必要,可经由上述a、b、c点而强制执行板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5.180.108
※ 编辑: AHJKL 来自: 218.165.180.108 (04/29 21:05)
1F:→ AHJKL:本条文於公告後,即刻实施。 04/29 21:05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4.10.46
※ 编辑: chuit 来自: 114.44.10.46 (04/29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