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转录][申诉]佛版 #1Blt2NXS 判决异议
时间Sat Apr 24 02:23:22 2010
※ 引述《Cid (准备迎接新挑战)》之铭言:
: 就修改前的原文来说, 以某不失序行为来指称当事人为"某某某高徒"无疑是有挑衅意味的.
: 在修改过後, 我认为此段特别提到宁玛传承也是要强调两者间的因果关系.
: (毕竟此文的主旨在於批判双修法, 而不是单纯叙述一个新闻事件)
请问一下「某不失序行为」指的是该新闻所报导之行为不算是失序行为吗?
上面的第一句我看不太懂,以不失序行为指称当事人,为什麽具有挑衅意味?
: 换句话说, 於此处TBOC板友自己由於逻辑的谬误,
: 而引用了错误的事实来批判(宁玛传承的)双修法.
: 而不论TBOC板友是否意识到自己犯了逻辑上的谬误,
: 此处都必需被认定为等同於毁谤的不实指控, 当然也就在板规上被认定为挑衅了.
我个人认为「逻辑有谬误」和「不实指控」之间是有差距的。
请问你所谓的「不实指控」是指该篇新闻所述之事乃是不实指控?
或者是指对於宁玛传承的双修法的批评是不实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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