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JKL (hi)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政见]申请板主--汉传佛经"受、持、读、诵"实修板
时间Sun Apr 18 17:20:26 2010
有人问未来新版规划如何?试拟制如下,未来得随时补充。
汉传佛经"受、持、读、诵"精进实修板
走向如下(未来版规亦是以佛法性质来做规划。):
1.如"原文"与"板名"所述,深入经藏,完全以汉传佛经(CBETA、大正藏)为主,相关为辅。
但CBETA、大正藏里面仍有"密教部类",大部分属"藏传",故非专门读诵范围,其乃属
於"藏密、仪轨、上师"等等藏传
独有体系的为主,故归类"藏传",若属藏传独有,可移
至母板("Buddhism")讨论,或请自行另开专版讨论。
但密教部类也有不错的经典(如"楞严经"等),与北传相应(如"药师经"等),而非属上述
藏传
独有("藏密、仪轨、上师"等等)体系,亦可供读诵分享,
不在此限。
违反处置:
a:若是误贴,则请贴他板,原文删除。
b:严禁於此板攻击他教,完全以实修经典为主,若是藉机攻击藏传或藏密者,水桶。
--------------------------------
2.有关南传规定,因为汉传大正藏、CBETA里面也有阿含部,为避免已长达百年之战南北
传争论,
所以於此(巴利语、与梵文何者才是最贴近佛说?)不再辩驳与讨论。完全以
CBETA、大正藏里的阿含部类为主,若相应到南传经典,也可贴出,如有不同,不可以
南传来非议北传阿含部,
关於此方面的辩驳请到母板("Buddhism")讨论,新版不再参与
,
而以直接深入经藏(阿含部类)实修为主。有关律藏部分,亦复如是。
否则整天永远都是在战南北传谁才是对的而已,互不服输,如何精进实修?
如果要以"南传四部为主"的话,请至母板("Buddhism")讨论,或请自行另开专版讨论。
违反处置:
a:因版规已事先警告,为了板上和谐,不得南北传互相非议,只可互相"相应",本板
以"汉传阿含"为主,原则上均可贴出,仅供网友参考,相互尊重,看要接受哪种说法由
板友们自行决定,而不能认为谁是谁非而攻击之,违者水桶。律藏亦复如是。
-------------------------------
3.一、
有关大乘非佛说,一律禁止,基本上"完全承认"汉传大藏经CBETA大正藏拥有的经典为
佛说,如果仍有疑问,汉传大藏经、CBETA大正藏都有"疑似部类"可供参考,毕竟我们
不是古德、高僧等,会归类於疑似部类都是古德、高僧们长久研究,才放置此处,但
还是以"疑似"二字表示,而不敢以"伪经"二字直接认定(除非真的太夸张了),可见认
定之标准多麽严谨,乃是怕以後若挖掘出什麽史料而翻案。
且对於佛经,一字一句即使是考察到敦煌部,凡牵涉到佛经,无论与原版是否完全符合
,皆纳入大正藏范围,目的是怕以自身的观点误判,所以都纳入,并作归类。毕竟日後
若挖掘出史料而翻案,所以不可认为经典描述不合己意,而认为非佛说、此是伪经
,如此便犯了口业,严重者还是毁谤正法,毁谤正法的业报是无量无边的,不可不慎。
二、严禁毁谤受具足戒之法师、僧人(僧团)、或慈济(或慈善团体),并对其"身"进行
评论,您可以对於他於
大众中所做的"事"作出建议或改进,而不得对其"身"作出言语上的
判断,
毕竟"我则既言矣",既然批评了,就要说到做到。
否则,顶多不去供养而已。僧团是要让人归依的,不是要让人批评的。
违反处置:
a:凡是语意、言辞,带到大乘非佛说者、或违反第二条,一律终身水桶。
--------------------------------
4."受、持、读、诵",四字不可偏废,实际上四字顺序,乃是"读诵"经典,才能"受持",
所以发表文章范围,一律以CBETA、大正藏内容为主。
A.发表出来的文章,可以是
一部经、一字、一句、一偈、或一经里的某一段话。
(毕竟很多经实在很长+微言大义)。白话文佛经解释亦在本板范围内。
非三藏内之文章,而是转录网路文章,请至母板("Buddhism")转贴。
本板只作深入CBETA、大正藏三藏经文探讨。(注1.请看第5点)
B.经文贴出,请
附上网址,可至
http://www.cbeta.org/index.htm 查询,以免可能
会有漏贴某字某段之举。可至
http://www.cbeta.org/cd/download.htm 下载最新
2010版安装,这样贴出较为方便。
C.经文贴出,请作适当修改与排版(如本文),以利ptt不特定网友观看。
D.经文贴出,板友们请务必先读诵一遍(念经),若某个地方看的懂,也可作注释,或心
得。虽然经文不是说每个人都能如实了解,但挑自己了解的地方作解释,
"互相讨论"
经义,勿吝啬所知所学,当知法布施之果报不可思议。
E.关於D点,作经文讨论时,无论是否新学、旧识,可以讨论内容经义,或指出有误,
但不可攻击、指责、嘲弄、或"刻意"扭曲他人意思、大扣帽子等,如此只会使新学退心,
而且也不代表自己所说的是对的,万一说错,岂非两边罪过?而且自己的清净之意已失,
遑论度人,只会造成我执我慢,不是一句非实修人,就可免除身口意三业道报之过。
原则上经文经义内容讨论,可以并列,使网友们自行去判断,毕竟如人饮水,冷暖自
知。
违反处置:
a:以上对於ABCD四点,采不处置,但可改进。
b:对於E点,违者水桶。判定标准,以板主而定。
-------------------------
5.关於第4点的A部分,"本板只作深入CBETA、大正藏三藏经文探讨(注1)",
原则上本板采
"大胆讨论,小心求证"为上,
此乃科学精神,毕竟佛法不是迷信,而是
寻求解脱。对於佛法上的疑虑,对於法要实知实证,所以佛陀的法是值得检验的。
何谓
"大胆讨论、小心求证"?
(所以本板绝不是一言堂,而是完全相反,"大胆讨论、小心求证")
一、深入经藏,如有不同之感想,亦可援引他方着作来表示,如魏晋南北
朝,有格义之风,格义乃是认为道家的"无",与佛家的"空",相似,故以道家来解释
佛经目的是为了当时大众便於了解,後来鸠罗摩什认为不妥,才又分出来,其实"空、
无"思想相近,佛经里说"无我",老子也讲"无我",毕竟在经书上,
援引他方着作,有助於对於佛经、真实佛法上的判别。对於寻求真理之人,不无
助益。
以上,但并不是说在本板,直接讨论其他宗教或文学,否则就有违版规。
而是指可援引他方着作,有助於对於佛经、真实佛法上的判别。
二、许多法师在讲解经文时,如净空法师也常说太上感应经等,毕竟学佛人不应以
己身佛学而非议他教不究竟,
毕竟佛陀亦说"念天",天人的功德在我们之上,至少
在这方面就值得我们学习。
金刚经: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http://book.bfnn.org/books/0613.htm#a07
四、因为讨论是大胆的,且不得指责、攻击、嘲弄他人,
使经义多元化,越来越明朗,随各人根器而有不同领悟。
但切记这些都是不强求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各种讨论皆是"自己自身的饮水之後的看法",
不代表一定是对的,版友们应当"自己有所
认知"。惟有深入经藏,自身领悟方有所得,不应依靠他人。
"
当自炽燃,炽燃於法,勿他炽燃;当自归依,归依於法,勿他归依。"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8K6RNi04kw&feature=related
佛法如流水,读别人的感想,如:某甲饮水,某乙自己不饮,而问说,该水如何?
酸或甜或苦或辣?还是无味?清凉吗?烫吗?喝了会不会怎麽样?与其"只读"别人的心得
,不如自己去深入、去饮。如某甲您去喝一喝,再来告诉我该水如何,我要知道您喝水
的感觉就好了,这样通吗?故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
-----------------------------
6.本板不再讨论月经文--素食主义,只讨论因"
不杀戒,
慈、悲、喜、舍四无量心"等而
衍生的范围。请素食主义者至他板讨论。违者删除文章。
---------------------------------
7.因为此板是在家众,欲求道者而成立贴近僧团的板,仿效佛陀当时。
所以亦采用类似"布萨"方式,每逢初一、十五,即由版友在版面上,自行忏悔这十五
天 有无持戒,认真读经,有无犯错,违反十善道等?
因为是在家众,非僧团,所以引用"类似"二字,所持的戒亦是在家五戒:
不杀生、不邪淫、不妄语、不偷盗、不饮酒。
若认真者,也可以十善道来规范之。
因为毕竟是在网路上,无法强求。但是采"匿名方式",当作忏悔,本方式亦可采不定
期忏悔方式进行。
违反处置:
a:前所谓类似"布萨"方式,可由板友任何之一举行,因毕竟是在家众,有时很忙不一
定,所以若时间到的话,尚无人举办,请板友们之一能发心举行,勿使此类似"布萨"
而有间断。若真的大家都没时间或没人,不得已时也应补办。
http://www.minghui-school.org/school/article/2009/4/11/77192.html
b:若对於板友忏悔者,有嘻笑、辱骂等情事发生,皆一律水桶。
--------------------------------
8.本板承认CBETA、大正藏里经典所记载的咒语为佛说。(藏传独有体系请至相关版讨论)
不可以其他经典记载来毁谤其他经典。违者水桶。
--------------------------------
9.因为汉传CBETA佛经部类众多,如阿含部类、法华部类、华严部类、净土宗部类等等...
,因为佛说法对象往往根据众生根器不同而说法。
金刚经:"如来有所说法耶?"http://book.bfnn.org/books/0613.htm#a07
金刚经:"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
,是名说法。"http://book.bfnn.org/books/0613.htm#a21
所以勿以某经与其他经不合,而毁谤他经。
应该想办法作调和,而不是看到某一句一字与其他经典不同,便毁谤某法门。
您可以提出来,
或者是想想自己是否会解佛意,有没有地方想错,并做融通与调和说法,
而非以己经来毁谤他经。尊重他人的想法与看法,或者是因缘未到而已。
也就是说,可以提出来,但是要看不看随便各人,严禁以言词互相毁谤他经,说该经不
正确,以免因自己不会佛意,而有断人慧命、严重者毁谤正法之嫌。
违反处置:
a:为了调和本板气息,熄灭嗔恨与烦恼,故严禁以"言词、语意"某甲经毁谤某乙经。
违反者,违者水桶。
b:上述的"言词、语意",指以文字或可以明显感觉出毁谤"他经非法"之论。
-------------------------
10.
为维持"贴近僧团"之在家众团体清净,凡刻意扰乱本板清净者,一律水桶。
-------------------------
11.请勿没来本板询问者,却在他板任意攻击、指责、刻意扭曲本板宗旨或本板板友所
讨论之事项。
因为佛本清净,若是欲来战斗者,则互相生嗔心,故不予回应。
本板一律欢迎讨论,但前提是在汉传佛经底下。如同他教是在某教义经典底下讨论。
每个人皆可发表他对於"汉传佛经"的实修看法,畅所欲言,如上。
但前提是禁止互相攻击、嘲弄、指责而发文。原因如第二行。
此乃佛经实修板的本意。毕竟
讨论不是"战"出来的,而是以"虚心、理性"得出。
此乃本板一再强调的宗旨,也是本板会跳脱出来成立的理由之一。
---------------------------
(以下为一再补充之说明)
→ AHJKL:我想可能很多人误会第二行"不再参与一般讨论与辩驳"意思 04/20 23:26
→ AHJKL:我的意思是,不再参加大小乘论战,和谁是伪经等等的辩驳。 04/20 23:27
→ AHJKL:直接深入经藏讨论。而不参与经藏间、南北藏传谁是谁非的讨论 04/20 23:28
→ AHJKL:。也就是说,深入经藏,大胆讨论,小心求证,什麽言论看法 04/20 23:29
→ AHJKL:,包含格义、个人心得,都可以讨论。(但以"汉传佛经"为前提)
1F:→ AHJKL:但是"不参与经藏间、南、北、藏传谁是正法",这点留给原佛板04/20 23:30
2F:→ AHJKL:讨论即可。故跳脱之。04/20 23:30
→ AHJKL:所以,讨论范围会比原佛板更大胆、不是一言堂,反而相反。 04/20 23:31
→ AHJKL:可以援引他方着作,这对於想要追求真理的人,不无助益。 04/20 23:32
--------------------------
12.前所谓水桶处置,为免板主独断,且
因本板是以"贴近僧团"的方式采取实修进行,
所以处置方式采取
效仿类似"僧事僧决"的方法进行。
也就是说水桶处置是以"板友们共同讨论"而决议。
a.前所谓板友者,指
[加入本板,有"自我介绍"文]而为之。自我介绍方式於新板成立
公布之。
b.讨论方式,原则上采国历(较好记)初一、十五方式进行,配合类似"布萨"模式进行
讨论。
c.经由板上有"自我介绍"文板友,"投票"决议而处分者,交由板主执行。
d.
水桶处置采忏悔制,无时间限制,凡被水桶者,需忏悔後,才能回到本板继续发言,
因被水桶者无法发言,所以请寄信给板友之一代为发言,再经由板友们决议是否真心
而後定论。
e.忏悔後请勿再犯,若是三犯,则永远扔摈本板。
------------------------------------------
13.其他则随时补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ㄨ▌ㄨ ▌ ▍/ ▌◢◤ ▌ ▌▊▄▉▄▄
▍ ▌ ▌ ▍ㄨ▌ㄨ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编辑: AHJKL 来自: 219.70.19.100 (04/18 17:35)
3F:推 Cid:以"不得否定大正藏为佛说"来看, 这在佛法板即有类似规定了. 04/18 17:31
4F:→ Cid:而针对不当质疑, 在佛法板也已有规范处置, 那麽新板的诉求与佛 04/18 17:32
5F:→ Cid:法板有何差异呢? 04/18 17:32
6F:→ Cid:如果是要管制与大正藏不相应的经文讨论, 那麽试问谁有办法认定 04/18 17:33
7F:→ Cid:相应或不相应呢? 这样的管制方式要如何避免落入一言堂呢? 04/18 17:33
8F:→ AHJKL:文中第5点已详述。 04/18 17:40
9F:→ AHJKL:基本上母版三传互相非议已到水火不容地步,欲精进实修者, 04/18 17:41
10F:→ AHJKL:只好自求解脱。这点已有多人多年来观察(含我),惟有另立 04/18 17:42
11F:→ AHJKL:汉传佛经"受、持、读、诵"精进实修板 不能得解。 04/18 17:42
12F:→ Cid:照第1 2点来说, 若将来有板友引藏传或南传经典来否定对特定汉 04/18 17:46
13F:→ Cid:传经典的诠释时, 该当如何处置? 认定为违规? 或者因义理相应而 04/18 17:46
14F:→ Cid:开放讨论? 04/18 17:46
15F:→ Cid:简单说, 如果是就事论事的讨论, 照A大所言应该是合乎新板板旨 04/18 17:47
16F:→ Cid:的, 但如果只是要管制不就事论事的讨论, 那麽新板的定位就只是 04/18 17:48
※ 编辑: AHJKL 来自: 219.70.19.100 (04/18 17:49)
17F:→ Cid:板规加重认定与处置的佛法板, 那麽这样在讨论议题范畴与佛法板 04/18 17:49
18F:→ Cid:重覆甚大的情形下, 是否真有必要因为板规拿捏的落差就另外成立 04/18 17:49
19F:→ Cid:新板呢? 04/18 17:49
20F:→ AHJKL:我想我完全在本文与他推文都已经讲完了。 04/18 17:50
21F:→ AHJKL:若要非议请至母版,若在本板只能援引注解,完全以CBTEA为主. 04/18 17:51
22F:→ Cid:既然欲成立新板, 新板事务即与佛法板无关, 因此不适合在佛法板 04/18 17:52
23F:→ Cid:讨论新板的板务, 那麽最恰当的讨论处应该就是组务板了. 04/18 17:52
24F:→ AHJKL:成立佛法实修怎会无关?母子关系。 04/18 17:53
25F:→ AHJKL:应该说两边都有关 04/18 17:53
26F:→ Cid:既然A大一再定位新板为佛法板之子板, 那麽为何连署的程序不是 04/18 17:54
27F:→ Cid:先经过佛法板充份讨论与板友的附议, 而是在没有於佛法板就相关 04/18 17:54
28F:→ Cid:议题作出充份讨论的情形下即迳自申请连署新板? 04/18 17:54
29F:→ Cid:在这样的前提下, 连署新板恐怕只能代表A大自己的决定, 而不能 04/18 17:55
30F:→ AHJKL:不见有人成立还要向他人报告。此乃言论、集会、结社自由。 04/18 17:55
31F:→ Cid:认定为佛法板的板务, 所以不应总是将佛法板称为母板, 因为相关 04/18 17:56
32F:→ Cid:议题并未有板务讨论作为背书. 04/18 17:56
33F:→ AHJKL:还是一句话,三传互相非议已到水火不容地步,惟有另立 04/18 17:56
34F:→ Cid:是的, 连署新板是您的自由, 但既然是基於A大的自由采取的行动, 04/18 17:57
35F:→ Cid:新板的板务就不适合放在佛法板作为讨论. 04/18 17:57
36F:→ Cid:因此我认为较恰当的讨论处还是组务板. :) 04/18 17:57
37F:→ AHJKL:说这些都太早,还要等连署民意结果再说。已有广大民意支持。 04/18 17:57
38F:→ AHJKL:不聊了,单看结果如何再说吧? 04/18 18:00
※ 编辑: AHJKL 来自: 219.70.19.100 (04/18 18:01)
39F:推 Cid:好的 :) 04/18 18:03
※ 编辑: AHJKL 来自: 61.223.69.50 (04/19 19:12)
※ 编辑: AHJKL 来自: 61.223.69.50 (04/19 19:14)
40F:→ AHJKL:新修板规,请查阅。(补)
※ 编辑: AHJKL 来自: 61.223.176.238 (04/21 02:39)
41F:→ AHJKL:因第11项有争议,故修改之,并再做补充说明。
※ 编辑: AHJKL 来自: 61.223.177.242 (04/21 19:27)
42F:→ AHJKL:再新增第12项,并做部分修改。
※ 编辑: AHJKL 来自: 61.223.65.15 (04/21 23:24)
43F:→ AHJKL:既然有人对"格义"有疑惑,那麽将来将视由板友们决定是否进行。(补)
44F:→ AHJKL:本板板规为初步拟制,为免争议,将来将交由板友们决议而做修改与新增。
※ 编辑: AHJKL 来自: 61.223.70.85 (04/22 14:09)